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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提纲 ——对“三个代表”入宪法的讨伐之批判提纲
孙丰
一、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议题
1,由中国共产党来讨论宪法修正案并不违反宪法
2、由中国共产党来讨论宪法修正案违反宪政
3、对宪政与宪法的考辨
(1)宪法是法律,为然是根本大法
(2)宪政是政治制度的形态
(3)宪法有根本性,还须有宪政性
二、宪政思辨
1、关于政
(1)什对是政治,什么是制度?
(2)政治制度是形成,还是创建的?
(3)政治制度的功能----反作用于存在,于加以经验
2、关于宪
(1)宪定性质,不是意志,是认识对象
(2)性质在事物里,只可去发现,不可以加予
(3)宪是个讨性质?
(4)宪所限制的事物(政或法),又是用之于什么的?
三、人是目的之物吗?
1、人属于哪一世界?
2、自然界的事实服从什么律?
3、人的本质对于人的价值是什么?
4、“三个代表”由什么力量创造?
5、人已从自然那里领授了存在应遵守的原则
6、“应该”即政治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法,但不是宪政之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国,但不是共和国
1、公民社会
2、“公民社会”内含着“社会属于什么?”
3、政党民间化
4、共和国只能建立在民意上
六、“三个代表”是意志,是反宪政的
1、“代表”是意志
2、“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是对人类正义的反动
3、“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动摇中华伦理与价值
4、“三个代表”是理性的腐败与堕落
七、中国的问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腐败
八、全民公决
新世纪 (9/16/2003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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