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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人民成为权力任免的源头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虽然是当今任何政权都打的旗号,是一种政治正确,但从来未真正得到过实现。西方代议制只能做到让人民监督和更换当权者,而无法做到使人民真正拥有并行使权力。
西方民主理论家承认这个事实,认为只能如此。递进民主制却要解决这个问题。有人会说递进民主制只让人民组成最基层的委员会和选举最基层官员,能行使的只是最小权力,而不是"一切权力"。但权力的大小不是以管事多少衡量,而是在于服从关系--即谁服从谁。距离权力源头越近的权力越大,最大的权力当然就是权力源头。
递进民主制与专制制度的权力源头正好相反。专制的权力源头在金字塔的顶尖,递进民主制的权力源头在金字塔的底座(或者非要以上下形容的话,递进民主制的权力结构可比喻为"倒金字塔")。这不仅仅是一种形容,具体地讲,任免者比被任免者的权力大,这是公认常识。在一个权力序列中,只任免而不受任免的就是权力源头。递进民主制中的民众就是这个只任免而不受任免的源头。他们任命(选举)基层领导人,基层领导人再任命(选举)高一层的领导人……这就跟在极权专制社会,君主任命高层重臣,重臣任命中层官员,中层官员任命低级官吏一样,只不过二者方向相反,一个是自下而上,一个是自上而下。
在专制社会,君主并不需要把任命权延伸到权力序列末端,只需通过任免最近一层的几十个官员,就可以利用权力任免的序列使其意志在各层得到实现;那么,在递进民主制社会,民众为什么不可以通过任免最近一层的几百万个官员,再利用权力任免的序列,使民众意志在各层得到实现呢?二者的逻辑本是一样的。
事实上,自下而上的权力序列,应该比自上而下的权力序列更能体现权力源头的意志。因为自上而下的权力序列是一种以少制多的结构,少数上级无力充分看管多数下级,也难以与其保持信息对称,因此总是免不了阳奉阴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以及贪污腐败、假公济私等。自下而上的权力序列却是一种以多制少的结构,能保证权力源头的意志在层层传递的过程中把损失减到最小。
在递进民主制中,主权不是单一的,而是被众多民众分摊。这与"朕即国家"那种简洁明了的主权归属相比不那么容易把握。然而民主制度发展的一个特征就是主权趋于分散。递进民主制把主权分散于全民,正是对"主权在民"的最好实现。
王力雄系列政论随笔:
《递进民主-中国的第三条政治道路》
第二篇 递进民主制
第四章 递进民主制的优越
第三节 实现"主权在民"的理想(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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