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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上的多米诺 对递进民主制的质疑经常集中于这样两点,一是普通民众在这种体制中没有参与宏观决策和直接制约上层的权力;二是因此也就无法避免权力上层结成利益集团,背叛乃至剥夺民众利益。前一点是原因,后一点是结果。如果真是这样,递进民主制就是毫无可取的。
这是出于对权力本性的合理怀疑。不过我也没有设想过能够自觉"为人民服务"的权力。对权力是永远需要缰绳的。递进民主制是否能够提供一个自下而上不断裂的缰绳呢?
我从"经验的延伸"来说明这个问题。一个工人可以充分了解自己工段的情况,同时他还可以了解一部分工段的上级--车间的情况。他至少知道车间的大事,对车间其他工段的情况会有听闻,还能通过各种正式非正式的渠道得知其他工段长或车间干部的一些情况。毕竟车间就在身边,一部分经验不难延伸过去。同样,其他层块--如一个地市的县长,他们除了充分了解本地市情况,对省里情况也会有一定知晓(如果接触过今日中国的县官,会知道他们对本省高官情况常是津津乐道、如数家珍)。这种经验的延伸是一种必然状态。可以说任何"母子"形式的组织结构,"子结构"成员都有向"母结构"延伸经验的能力。延伸的多少与母子结构各自的规模成反比,规模愈小,延伸愈多。
只要有一定的经验延伸(对上一层块有部分了解),对递进民主制就够用了。村长在乡一级委员会的所作所为,重要事务不可能完全瞒住村民。如果他利用职权为个人谋私利,迟早会被村民察觉,那时他就会被村民可以随时举行的选举罢免。因此只要他想继续当村长,就必须克尽职守、不敢谋私。那么,这样的村长又会怎样对待由其选举的乡长呢?首先他不能和乡长结成背叛村民的谋私集团,因为那会被村民发现而遭到罢免。同时他也不能对乡长在本层块和上一层块的谋私装作看不见,任其去做,因为那等于未尽职守,最终也会被村民罢免。他能做的首先是选举一个将对本村全体民众最有利的乡长,其次是一旦发现那乡长在本层块或上一层块的作为有损本村民众利益时,就要求对其进行罢免。当一个乡内的每个村长都这样做时,乡长也就只有尽心尽力为本乡大多数民众服务,才能保持当选的位置。
因此,只要有"经验的延伸",被下层委员会推举到上层委员会的人就无法在上层进行勾结和对下隐瞒,如果他不把上层委员会的动向忠实地通报给选举其的下层委员会,并按照下层委员会的态度进行反应,结果就会是被选举他的人再以选举更换。而且这种"经验延伸"可以逐级地延伸,中间不会发生中断。一直到最高层--国家管理委员会,都将被这种延伸所约束,都需要对选举其的下级层块负责。这种层层负责的最终结果,就是对民众负责。
对此形象的比喻,就像多米诺牌,第一块牌压住第二块牌,第二块再压住第三块……一直压到第N块。每块牌所压住的下一块牌那部分就相当于延伸过去的经验。即使只能压住一点,下一块牌的任何动作也都会通过被压住的部分传递到前一块牌上。在递进民主的多米诺系列上,第一块牌是民众,他们的经验延伸只压住第一级层块的当选者,但是第一级层块的当选者又压住第二级层块的当选者……直到第N级层块的当选者。这时,虽然民众的经验已经离第N级层块的当选者很远,但是第N级层块的当选者却不能由此摆脱民众的制约。这就像第N块牌倒下是因为第一块牌倒下所导致的一样,第N块牌的任何动作,也会通过一块压一块的多米诺系列,传递到第一块牌,因此第N块牌不能摆脱第一块牌的约束。同理,只要民众能够随时以选举约束最低层块的当选者,就能通过这种"一层压一层"的关系,控制住所有层块。
王力雄系列政论随笔:
《递进民主-中国的第三条政治道路》
第二篇 递进民主制
第四章 递进民主制的优越
第三节 实现"主权在民"的理想(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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