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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雄作品选编
·专制政权如何保证“内部人”效忠
·中国的崩溃可能不期而至
·“专制亡于内”的原理
·经济文革与政治动乱
·中国已无毛泽东
·“党内民主”是行不通的一国两制
·村民选举与政权断裂
·答冼岩——附西藏一国两制失败的教训
·中共为何不能变成社会民主党
·黄河上的木头垛
·永动机和永动机患者
《递进民主制》
·递进民主制概述
·《递进民主制规则》(草案)
·递进民主制怎样划分“层块”
·为何要对“层块”规模进行限制
·递进民主制的“层块”不对等
·递进民主制“层块”不对等的合理面
·递进民主制公民的多重参与
·履行公务的职能人员不实行递进民主
·递进民主制不实行三权分立
·递进民主制变一维分权为多维分权
·递进民主制的递进立法
·递进民主制下司法独立的界限及保障
·递进民主制的选举认定和法律审察
·以“递进民主”为中国政治转型的手段
·递进民主制怎样成为“矢量型求和结构”
·中共为实行递进民主制所做的准备
·递进民主制与社会主义
·递进民主制保证民主立足于“经验范围”
·结语:请上帝发笑
其它
·答海壁——关键在于社会权力是公有还是私有
·如何真正实现主权在民——答冼岩、海壁(上)
·任免权不应该定期行使——答冼岩、海壁(中)
·除非贿赂了全体人民——答冼岩、海壁(下)
·从嬉皮士到反抗者
·如何以非暴力结束专制政权(一)
·如何以非暴力结束专制政权(二)
·如何以非暴力结束专制政权(三)
·如何以非暴力结束专制政权(四)
·个人意志应该表达为矢量
·西方民主制无法成为“矢量型求和结构”
·个人意志如何进行矢量求和
·矢量求和需要“和载体”
·矢量求和的关键是体现少数
·为中共主动政改创造条件
·让大坝的每块砖上都有闸门
·对政党政治釜底抽薪
·中共的涅槃
·中共如何一揽子免去所有历史责任
·主动转型能让中共高层掌权时间更长
·高层改革者如何摆脱官僚集团制约
·找到“大是非”,占据制高点
·规模是民主最大的难题
·选举的“超经验范围”
·代议制民主解决不了规模问题
·“代表”与被代表者的差别
·西方民主制中的直接民主
·西方民主制的重大缺陷
·大规模民主中的公众局限
·大规模社会是专制制度得以形成的基础
·西方民主制如何解决规模难题
·“小是美好的”
·人民在经验范围外没有智慧
·要把决策者与人民之间隔开层次
·防止“个人”变成“群众人”
·选举结果不应该只取决票数
·什么样的民主能避免对台湾动武
·如何判断警察行为得当与否
·一种“嵌套式”的自治形式
·迄今的自治和联邦皆为徒有虚名
·什么样的联邦能把平面自治变成立体自治
·成立世界政府需具备的前提
·民主转型是民族冲突的催化剂
·民族主义是精英操纵的结果
·多民族混居状态下如何保持民族特性
·让少数民族失去独立动力
·是否可以把西藏扩大一倍
·从嬉皮士到反抗者
·西藏在中国之内的“合纵连横”
·如何防止西藏民主受神权操控
·最适合西藏的选举方法
·新疆独立是新疆继续分裂的开始
·维吾尔族没有能力控制新疆全境
·新疆未来的出路
·被滥用的称呼——“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何只能由寡头把持
·代议制难以实现人民监督
·能够包容全体社会成员的委员会
·中国人大制度的虚假性
·当人民成为权力任免的源头
·民意何以实现"自组织"
·官场上的多米诺
·关于鸡蛋汤的汤的汤的汤的汤
·除非贿赂了全体人民
·美国的军队会政变吗?
·把社会直接建立于人性之私
·海壁:为什么《递进民主制》得不到广泛重视──向王力雄先生提个建议
·如何抓住“一天等于二十年”的历史时机——兼谢海壁先生
·如果89天安门实行另一种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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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社会直接建立于人性之私

   “追求自身更好的生活”可以被认为是人不可改变的基本性质。人类活动和社会制度都以这个性质为基础。不过多数情况下中间还存在文化层次。所以我们经常说不同的社会制度需要不同的文化基础。但是对一个旧文化基础已遭摧毁,新文化基础尚未形成的社会,就不能再去选择以文化为基础的社会制度,而需要一种直接立足于上述人的基本性质之上的制度。递进民主制就是这样一种制度。
   
   为此需要稍微深入地讨论一下上述人的基本性质。
   
   在“人不断追求自身更好的生活”中,“更好”和“自身”是两个关键词。“更好”比较模糊。不同的人对好坏判断有天壤之别。在生存温饱尚未满足时,每一点客观条件的改善——食物增多、住房改善、安全加强——都是明确的“更好”。但是人有精神世界,并且随着温饱满足愈来愈变得广阔和具有主导性。一旦进入精神世界,“更好”就开始失去共性和客观性。有些理论力图把精神的千差万别都归结到经济基础与后天实践一类客观根源的差异上,然而精神是文化发展的造物,远非仅仅反映客观的镜子,已经具有自我独立的生命。

   
   我把这种个人的精神世界称作“个人意志”。人类社会的发展正是历代所有个人意志导致的行动之汇合结果。利用个人意志的概念,可以将“更好”描述为个人意志得到满足。不同个人意志追求的“更好”可以不同,然而那“更好”会使他们的个人意志获得满足,这一点却是人人相同的。是不是“更好”,全在于个人意志的判断,因而与其说人是在追求“更好”,倒不如直接描述为追求个人意志得到满足。
   
   对物质性的“更好”也可以这样解释。如人对饥饿的感觉尽管出自生理机能,但那种生理要求同时也成为其意志的要求,想吃饱就是其个人意志追求的“更好”。吃饱了,个人意志也就得到满足。而当一个人想拥有一座大厦或一艘游艇时,那就更多地是产生于意志要求而不是生理要求了,个人意志的概念也就更为适用。
   
   引进“个人意志”的概念,可以更多地把人当作能动的精神体对待,而非仅仅当作只会机械反映的生物,也可以把千差万别的“更好”统一起来。因此人的基本性质可以把“追求自身更好的生活”用“追求个人意志得到满足”来代替。
   
   “更好”只有在尚未实现时才是“更好”。实现就成了“好”而没有了“更”。“更”总是在前面。因此,人的基本性质存在着一个自身的悖反——追求满足却又永远得不到最终满足。但正是这种悖反产生出永恒的张力,把人的追求变为无止境的过程。
   
   用“追求个人意志得到满足”来代换“追求自身更好的生活”,“自身”就已包含在其中并获得证实了。因为个人意志是属于自身的,个人意志的满足当然也就是自身的。因此人不断追求的“更好”永远只能为自身。
   
   然而又该怎样解释那些献身者、苦行者、自找苦吃的冒险家呢?他们追求的献身、苦行和危险难道是“更好”吗?那些为别人或人类牺牲的人难道是在为“自身”吗?虽然那种人只占少数,但哪怕世上只有一个人与“追求自身更好生活”的性质违背,这个性质也就不能称为人的基本性质。
   
   对此用“追求个人意志的满足”是容易解释的。人之所以是人,就在于人除了有肉体生活还有精神生活。人的两种生活都有对“更好”的追求,有时相同,有时可能不同。当理想、信仰或道德伦理一类的精神追求成了某些人个人意志中的主导部分,他们对肉体“更好”的追求就相对处于了从属地位。当肉体的“更好”与精神的“更好”发生冲突,尽管他们不会把肉体痛苦或牺牲生命当作享受,但若为肉体而背叛理想,放弃精神追求,对他们却是更大的痛苦。以个人意志的满足来权衡,他们就可能宁愿接受肉体折磨甚至死亡,也不愿放弃精神的“更好”,去忍受心灵的苦闷与沉沦。
   
    “更好”的具体内容可以截然不同,献身、牺牲、痛苦都能在一定的文化根基上成为“更好”。但是“为自身更好”则是人人相同的,并且永不改变。因为“更好”的具体内容只是人的基本性质施加的对象,而“为自身更好”则是人的基本性质本身。
   
   没有人的基本性质,人类生存就失去意义,而没有人的基本性质提供的动力,人类也不可能生存发展下去。当然人类社会的丑恶事物——贪婪、剥削、专制、欺诈、相互残杀……也源于此。发展不全是美好,有时还可能以丑恶为主。但无论美好还是丑恶,只要是人的所作所为,追根溯源,那都是由人的基本性质所驱动。
   
   
   
   王力雄系列政论随笔:
   
   《递进民主—中国的第三条政治道路》
   
   第二篇 递进民主制
   
   第四章 递进民主制的优越
   
   第四节 自动调节系统(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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