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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民主制只能“剧变” 西方民主制是否能以渐变方式在中国实现?有人认为既然中共启动了村级选举,只要继续扩大选举范围——从乡级选举到县级选举……最终扩大到国家选举,不就是循序渐进的转型吗?然而村级选举至今已实行十几年,乡级直选除了三两个被认为违法的“试点”外基本毫无动静。看不到中共有丝毫意愿在乡级实行直选,遑论继续扩大选举范
围。
不能全部以专制本性进行解释。中共把选举限制到村,还因为乡级已属于政权系统,政权系统是一个整体,必须保证上级对下级能进行有效管辖和指挥。这不仅是专制政权的要求,其他性质的政权也无例外。如果在一个专制政权体系内,基层政权变成了民主政权,专制的上层政权如何对其实行管辖和指挥呢?那些基层的当选领导人是服从专制上级的指挥,还是服从以民主方式选举了他的选民呢?显然别无选择,即使他知道与专制当局对抗并不明智,也只能服从选民,因为他的权力由选民授予,也能被选民收回。这中间没有弹性。专制和西方民主制都是刚性体制,二者并存必定冲突,且无法调和。大规模直接选举的选民是不会“讲究策略”的,也不会“理解苦衷”,只能被“广场效应”引向“民主的发作”。越大范围的直接选举,这种刚性冲突越严重,从而导致“政权断裂”——即政权系统内部上下对抗,指挥不灵,政令不通。没有任何政权会接受这种状态。因此,希望中共从基层政权渐进向上地实行西方民主制,是没有可能的。
“大坝僵局”从另一个角度说明西方民主制无法渐进地实行。后发国家的民主转型大都是“一夜革命”也可以证明这一点。即使是由专制当局自觉进行的转型,也会有很大程度的“剧变”性质。如开放党禁报禁,不管事前进行了多充分的铺垫,开放那一刻也等于是“剧变”——一党独裁变成多党竞争,反政府言论堂而皇之见报,都随开放成为合法,带来社会震荡。更不要说进一步实行三权分立和大规模选举。西方民主制的主要因素都是整体性的,都得先在全社会完成大框架转换,然后才能论及局部。而“渐进”的含义则是首先要从砖瓦变化开始,通过逐步积累最终达到整体变化。
中国需要渐变,西方民主制只能“剧变”,这是思考未来时要正视的。
王力雄系列政论随笔:
《递进民主—中国的第三条政治道路》
第三篇 以递进民主实现中国的平顺转型
第一章 可控的蜕变
第一节 自上而下的渐变改革(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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