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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村庄是否要物业公司管理 有人认为现代社会的特征之一就是共同空间的社区解体,人们在更广泛的空间建立交往。邻里关系消失,人与人的关系成了一种个人选择,而不再被空间决定。这的确是当前城市的普遍现象,人们长年累月间隔几十公分(一道墙),但彼此不知姓名,从不来往。在乡村也开始成为趋势,虽然低头不见抬头见,邻里关系还不会没有,但原本的互助关系越来越少,交往也越来越淡漠。
商业社会能提供所有服务,只要有钱,一切都可以得到,简单便捷。相比之下,传统互助的人情关系反倒成了负担。人们不愿意“欠人情”,逐渐也就没有了人情。那么在商业社会,人是不是就不需要社区了呢?并非。旧的需要没有了,新的需要又会产生。从前面谈的业主问题就可看出,即使是购买服务,也需要社区合作,需要邻里共商,否则就可能落入任人宰割的状态。目前业主相对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普遍弱势,原因恰恰就在社区的一盘散沙。
更需要社区的是乡村及小城镇,因为城里毕竟还有物业公司,而村庄却永远不可能交给物业公司管理。因此村镇更离不开社区协调,需要乡亲互助或至少彼此不损害。我在贵州威宁看到这样的现象:村里人家把自己房屋院落收拾的干干净净,一根柴禾都会摆放整齐,但每家厕所都临街而建,粪便直接排放街上。村里小街泥泞坎坷,屎尿横溢,臭气熏天。这典型地表明社区衰亡。没人愿意自己门前的街道是这种情景,但是社区无力规划,不能组织共建,没有权威保证规矩,也不能制裁第一个把粪便排到街上的人家。于是家家都这样做,与其说是为了方便,还不如说是为了怄气。去中国的农村走一走,会发现类似事例有无数。不是社区没事做,而是社区丧失了功能。乡村之所以出现恶霸横行的状况,主要原因正是在于丧失了社区机制,才给暴力提供了施展空间。
古代乡村社区有宗族、士绅等自然形成的权威,以及与其相适应的层级和结构。毛时代用外部强加的政治组织取代,实行集体化的全能控制。随着集体化被放弃,毛时代的手段不再奏效。当局希望重归乡村自治,然而传统的自治是文化演进的自然结果,失去了相应的文化基础,那种自治不可能再现。目前中国的乡村成了既无结构,也无权威的散漫平面,在这种平面上是不可能实现真实意义自治的,只能是有“自”而无“治”。真正的自治要有立体结构。当不能依靠文化来形成结构时,人格化的权威也就不再被认可。今天的特点是,必须将平等而非不平等作为形成结构的基础。然而平等不能是外部强加,同时在平等基础上还要能形成众人共同服从的有效治理——有心人无需提醒也可以注意到,这不就是递进民主制的内容吗?
我对潘岳讲过逐层递选制。他当时在体改委主管小城镇建设,想到的是逐层递选制可以作为产生“士绅”的手段。士绅被认为是中国传统社区的核心。旧时代的士绅已经消亡,传统也已中断,新时代的士绅应该如何产生呢?靠文化演进远水不解近渴,靠行政指令显然也不服众。潘的出发点是在政治,倒也能增加新的视角。虽然我所考虑的社区自治并无“士绅”因素,但是社区领袖、调解人和仲裁者如何产生,的确是社区建设的重要问题。而恰恰递进民主制对此是最为胜任的。
王力雄系列政论随笔:
《递进民主—中国的第三条政治道路》
第三篇 以递进民主实现中国的平顺转型
第四章 以递进民主制解决目前问题的举例
第三节 村庄要靠物业公司管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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