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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破解专制镇压的灵丹妙药是“法不治众”
递进民主制能做到和平接管权力,首先在于它的“层块”方式使选举无需主持选举的机构,选举者能够自发进行。这一性质对于专制压制下实现民主突破起决定作用。大规模举离不开组织者、投票站、规定时间、计算选票等因素,必须事先有主持选举的机构。专制权力只要不允许那种机构出现,即便乡一级规模的直接选举都无法进行,遑论全国范围的选举。因此,以直接选举方式实现民主转型,仅为能成立主持选举的机构,都得先在整体上改换政权(或旧政权自我改变)。
递进民主制从基层和最小的局部起步,所有的选举都在人数有限的“层块”范围内举行,因此无需主持选举的机构和程序,也不用政权先发生整体改变。发生对抗的激烈程度会远低于改换政权那种整体对抗。另外,递进民主制的递进委员会使决策总是一种集体行为——因为每个人都是委员会成员,决策是委员会共同制定的。这就构成了专制政权进行镇压的难题——法不责众。专制镇压的一贯思路是“打蛇打头”,抓住个别“黑手”,其他参与者就会瓦解溃散。递进民主制却相反,“黑手”不是个别当选者,而是多数选举者。当选者是被选举者“操纵”的。主动者是多数。镇压机器从来只是对少数有效,面对多数却没有办法。对当选者下手不符合道理,也不解决问题,即使抓走当选的主任,委员会可以立刻再选出新主任。如果扩大镇压面,连委员会成员一块抓,那些委员又是由其下更多的选举者所选。这样层层推下去,最后一层选举者是全体民众。即使是最暴力的政权,也不能把所有民众都抓进监狱吧。从这个角度,暴力对递进民主制就失去了效力。这就是递进民主制对抗镇压的最大力量。
当然,专制当局可以用关押当选者作为一种威慑,杀鸡给猴看,让其他人再不敢当选,递进民主制也就断了发展可能。这时就需要付出一些牺牲,需要有一些在高压下敢于当选并随之入狱的人。这也是甘地曾经提倡的“填满监狱”——抓一个再选一个,只要不停地选下去,当局难道能不停地抓下去吗?那是一场比赛,究竟是暴力能坚持,还是非暴力能坚持。我相信递进民主制最终能赢,今日中国毕竟有了讲法治的门面,并且受着国际社会制约,它不能把“当选”当成多大罪名,也不能像毛时代那样进行无限迫害。而只要代价不是承受不起,敢于入狱的当选者却会由此得到尊重和拥戴,“填满监狱”的运动就有开展起来的基础,当选者也就可以前仆后继,层出不穷。
何况递进民主制除了选举还有其他非暴力不合作手段。举例说,如果通过递进民主产生的乡长被当局抓走,选举了那个乡长的各村主任仍然不会承认当局委任的乡长,也不接受当局通过其下达的指令,结果就相当于当局丧失了与那个乡对话的“接口”,也就失去了对那个乡的控制。这种非暴力不合作对当局的制约是致命的,掐住的是权力之命脉,因此比其他非暴力手段都要有效。譬如收税,当选的村委会可以照做,但是收上的税只能交给村委会主任选举的乡长,而不交给当局任命的乡长。那么当局抓走村委会主任选的乡长,就同时失去了那个乡的税收。一个县有若干这样的乡,财政可能就要难以承受。因此在镇压无效的情况下,县当局不是没有可能做出让步的。
非暴力不合作如果只是单纯不合作也不行,因为那同样会伤害自己,就像罢工使罢工者失去收入而不能持久一样。最有力量的不合作应该是在不与当局合作的同时,能够保持内部的合作与日常运转,才能在坚持的比赛中让当局先败。递进民主制能把对当局的不合作和内部的合作最好地协调起来,从而使乌合之众的百姓能够与组织严密的专制政权进行长期和有效的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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