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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我通过县处遗办邀请的一位中年农民如约而至。此人声音低沉,少语寡言。但正是他冒着生命危险在一本秘密日记上逐日记录了该村的大屠杀。我问他要日记,可惜[日记]在清查处理案件时交给了工作组,大约已作为证据而归入某级档案。他低沉地向我追述了种种惨无人道的事件和细节。最后我才发现:正是他后来出于深深的同情娶了那位连吃奶孩子都未能保住的女人。那女人又生了几个孩子,都已上学了。……八三年后“处遗”时,凶手们要上门赔罪,女人拒不接受。后来在有关人员“说服动员”下,勉强同意。于是凶手们带上几斤点心,几斤肉,跪下赔罪。女人在有关政策的“教育”下,接受了凶手们的赔罪,将血海深仇一笔勾销,还含泪给凶手们倒茶。天哪!我的善良的人们啊!我简直弄不清你们这遗忘一切罪行的善良到底是美德还是恶行!由于复杂的历史原因,我当然同意不必以牙还牙、以血还血。但不能一笔勾销,不能遗忘!要把这些滔天罪行、这些凶手、这些杀人理论连同一切毫无人性的政治、法律制度一起钉上历史的耻辱柱!我当时便开始怀疑:诱骗善良的人们遗忘这旧日的罪行,正是为了酝酿新的罪行。——果不其然:惨无人性的统治者,又在光天化日之下大开杀戒,对手无寸铁、对他们怀着善良愿望的人民使用机枪坦克!他们仍然以人民的名义、以无产阶级专政的名义、以国家的名义、以共产党的名义、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名义、以社会主义的名义、以行将就木的独裁者的名义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故伎重演与未被彻底清算的旧的罪行血脉相承。”

鼓励年轻姑娘杀人,杀几人称几姐

   锺山县某村,武斗民兵远赴贺县(?)围攻四·二二派的据点(某矿)时死一人,遂在俘虏中任意抓了三人返村祭坟。其中二人系国内外知名的工程师夫妇;只要是经该工程师签名认可的矿砂,国外一律免检。矿区被围时,夫妇二人未能及时逃脱,于是被视为俘虏。在埋葬武斗烈士的祭坟仪式上,主持者宣布罪状;某,工程师,帮助设计武斗工事;每月工资高达一百多元!工程师请求发言,大约他想辩解未曾参与武斗及工事之设计建造,他不是建筑工程师;他肯定还要说他妻子直到今天还是全国人大代表,不经全国人大,公安局都不能逮捕……。主持者禁止他发言。一声枪响,几位姑娘率先冲上来,抡起马刀就砍。三人刹时间便倒卧血泊。然后将受难者尸体抛入坟坑,再于他们尸体之上安置享祭者的棺木。【令人不解的是,人们往往煽动、鼓励年轻姑娘杀人,杀过几人便尊称几姐,新修的文革史志材料上称:三姐四姐、五姐等颇多,最多有九姐十姐!】请乡政府官员带我去杀人现场,皆面作难色,称“忘了”。我知道这是托词,坚持请求。他们陪我驱车至该村,连询几人皆称“忘了”。当年那么大的杀人场面,十来年就忘了?终于抓到一村干部,只好带我去。村后二里许的一块平坦草坡上,有一处荒草掩盖的墓穴。民兵的棺木迁葬了,几位无辜者的骸骨亦在八三年处遗后被亲人带走了。工程师夫妇在北京工作的儿子洗净双亲的遗骨,用麻纸一块块包裹起背走了。头骨上深深的刀痕清晰可辨。……那村依一座拔地而起的石灰岩山而建,景色如画。萋萋芳草,掩盖了昔日的罪行。牧归时分,牛群驮着横坐的孩子们缓缓行过……

   上林县某村,采访一位杀人而食的支部书记。案子他早已供认不讳,案情亦不复杂,普通得我至今已无任何印象。但这位食人者的形象却牢牢刻在我记忆中。谈起往事,他如同谈一件与己无关的闲事,谈笑自若。我早就将相机准备好,大光圈,慢速度(屋里一般较暗),开始谈话时便选择好座位,似乎漫不经心地随手摆弄相机,根据目测估计距离,估计取景。趁他不注意相机时轻轻揿动快门。这些未遭惩办(最多开除党籍)的凶手们不喜欢拍照。现在他们没有多大压力,完全会断然拒绝。谈及吃人,他兴致勃勃谈到在游击队时就吃过敌人,彷佛这是他历史中最光荣的一部份。见他谈起人肝的种种吃法,我突发一异想天开的问题:“人肝怎么做最好吃?”他答道:“烤着吃最好吃,香。煮的有腥味。”——上帝啊,他们吃过多少人呀?

   在该村,乡干部带我寻访另一位杀人而食的主犯,可惜他外出未归。天色已晚,只好登车返县。

访问杀人食肉的贫下中农老人

   一日,我要去寻访一著名案例中的首犯。人们说要走许多路,劝我不去。我执意要去,走多少路都要去。我想在面对面的接触中增加感性认识。

   在一座残破待修的木桥前,小车停下。我们步行到某村。在一座低矮阴暗的农舍里,我终于见到了苍老的凶手。案情我早已背熟:解放时,该村一地主上山为匪,剿匪时,将地主及其两儿枪毙;一起上山的小儿年尚幼小,判刑劳改。释放回村,已无立锥之地,便到邻村认一户贫下中农为父母,老实勤勉地耕种收获。不料文革突至,村里要搞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手头竟无人可杀。忽忆起地主之幼子尚在邻村,便命民兵去抓。谁知邻村早已动手,将他关起来。从窗里,他看见旧村民兵至,自忖死期已至。为了少受点罪,立即上吊自杀。民兵们冲上楼去,将他放下救活,五花大绑押解回村。半途,他任打死也不肯再挪动一步。于是塞进竹编的猪笼,抬回村去。在村中将他绑在电线杆上,打得死去活来还不解恨,便用烧红的锅铲一点点烙。死去活来,活来死去。趁他昏死过去时,拖到小河边一块倾斜着伸入水中的岩石上,几人用树枝按住他四肢,凶手易晚生动手剖腹……。

   ——这就是易晚生啦?瘦小而乾瘪的老头儿。我们进去时,他正和几个老头在玩纸牌消遣。也是该颐养天年的年纪了。可你为何要动手杀人取肝?老人的开场白极为英勇无畏:“对,什么我都承认。我已经八十六岁了,不怕坐牢。反正活不了几天了!”【公安机关未捕他的理由正是年事已高(!),“抓不抓没意思,一抓起来肯定死在监狱里……”】说罢,老人挑战似地昂首望着我。但我并未应战,只是与他侃侃而谈。“——为什么要杀他?他父亲上山当土匪,弄得全村不安,我那阵儿是民兵,每天晚上站岗巡逻,几十天时间,枪托子把衣裳都磨烂了。……他父亲有什么罪恶?把村里准备烧砖瓦的一垛草放火烧了!害得大家没东西烧砖瓦!……是我杀了他。谁来问我都不怕,干革命,心红胆壮!全村人都拥护我。毛主席说:不是我们杀了他,就是他杀了我们!你死我活,阶级斗争!……我犯了错误:应该由政府来杀,不该由我们来杀。……是我动的手。头一把刀割不动,扔了。第二把刀才切开。……伸手去掏心肝,血热得烫手。只好从河里戽水冲,冲凉了我把心肝掏出来,一人切一块,全村人拿回家吃了。……”

   ——好一位敢作敢当的老英雄!年近九旬,仍豪气不减当年。天空蓦然阴沉下来,随即飘泼大雨而至。暴雨从天井里倾入,溅得我们都挪动了下小竹凳。望着这阴暗潮湿的屋子,简陋的几件破家具,屋角的老石磨,身上的补丁衣,我怎么也生不出仇恨。相反,面对这几十年前是贫下中农,几十年后的今天仍旧是贫下中农的老人,一种深深的同情油然而生。他们坚决地阶级斗争了,他们残酷地杀人食肉了,但他们得到共产党所允诺的幸福生活了吗?可怜的斗争而未获解放的人们!可怜的被阉割了人性的人们!

   我给老人和他的老石磨、烂家具拍了照。又是几年过去了,老人大约已不在人世。那么,那几张照片将是他的遗照了。在我关于广西的著作中,我将为老人立传,并附上他的照片。

上林三里公社大血案血泊没脚

   在锺山县,类似杀人分食的案例不少,但如此活活折磨的却不多。如另一案中,受害者刚被殴倒在地,人们便蜂拥而上执刀割肉。未能拥进里围的指挥者(记得好像是支书)大呼:“不许抢!生殖器(记不清当地土语了)是我的!”受害者苦苦哀求:“行行好,让我快点死 吧!”一人大发“善心”,狠狠一棒将其击昏。受害者名字我尚记得:甘大作。

   上林县三里公社曾发生一起大屠杀,一次杀害一百六十余人。起因于一起“国会纵火案”:在军队支持下,一派成立革委会后,加紧打击另一派。几人密谋,半夜用一小炸药包在自己的公社革委墙上爆破了一直径不超过一米的窟窿。天未明,广播喇叭就公布这是对立派破坏新生红色政权的罪行,号召以战斗来保卫。随即开始大肆逮捕,将对立派骨干及“牛鬼蛇神”一百六十余人押解到河边,一声令下,用刺刀、枪托、大棒驱赶到河中。有些人高呼着“毛主席万岁”向河中走去。桥上的民兵打靶似地射杀未淹死的人。一水性好的人潜泳顺水逃遁,人们沿岸追了二里,终将其击毙。一百六十余人无一幸免。那天到过现场的人们都扔掉了鞋:血泊没脚,鞋全泡透了。

   还是在该县,我访问了一位被害者遗属。在一间极其简陋的土房内,我见到了这位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他父亲被民兵在村外暗杀,将尸体扔进山洞。他母亲因做稻草人误用了有伟大领袖的报纸,被批斗死。他的两个哥哥也被打死。亲戚带上这颗独苗子逃到三里,恰逢三里血案,吓得他们又逃往他方。那时节,他不过六、七岁,不懂事,天天哭喊着要回家。他哪里知道一家人早已死绝,欲斩草除根的凶手们正到处找他!小伙子平静地诉说着往事,泪水在眼眶里不停地打转。但他克制着,硬是没让它掉下来。在回忆的间隙,他显然是按照干部们的布置,不断说党和政府对他的照顾。(彷佛是给他安排了一个临时工。)他这些感恩表白,像钢针般扎着我的心!孩子,那么,又是谁杀害了你全家亲人呢?是日寇吗?是土匪强盗吗?是“国民党反动派”吗?不要忘了,孩子,你的亲人们和十万广西人民是在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中国、是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艳阳高照下的无产阶级专政铜墙铁壁里同时被害的!

   陪同我的干部,随口讲起某村的一桩惨事,以此证明这孩子亲人之死尚非惨绝人寰:一中学生正在犁田(耙田?),忽来人通知带上语录和绳子立即到公社开会。刚到公社,便被用他自带的绳索将其绑缚,毒打致死。老父老母已六十来岁,闻讯拉着架子车去收尸。血迹斑斑的尸首拉回来却无处掩埋:集体地是不许埋,自留地是不许埋,山坡上也不让埋!——如此死无葬身之地,有何弥天大罪吗?不,他仅仅是一个对立派(四·二二派)!老两口万般无奈,只好踉踉跄跄将儿子尸体背上荒山,回家取来煤油和几斤黄豆(有黄豆易将尸体烧尽),架起一堆火烧尸。老父一边烧一边哭喊:“天哪!谁听说过人世上有这种惨事啊!哪有自己动手烧自己儿子的啊!天哪!你睁眼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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