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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智晟 ——刷新中国律师界的公耻 牟传珩 高智晟律师的名字,已响亮了很久,但令其精彩起来的却始于智晟律师的公开上书,及随后导致的律师事务所被处罚。据悉,本月4日北京市司法局以“没有申报律师事务所办公地点的变更和非法为非本事务所律师提供法律文书”为名,宣布让高律师事务所停业整顿一年。司法行政当局声称:如高律师不加改正,将取消律师事务所资格。该局律师管理处一位副处长竟指责高律师披露对法轮功迫害的事实,“严重损害了中国律师的整体形象;违反了律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并拒绝了高智晟继续经办已受理的郑贻春教授、陕北油田、新疆等几个案件的要求。司法行政当局的这一龌龊之举,并不足怪,却令我对中国律师界的良心觉醒,倒吸了一口冷气。 其实,我自1986年满怀“画眉不问与时否,仗义执言走天涯”的豪情,考获中国首批律师资格并参与司法实践以来,就对中国律师界的沉闷与悲凉多有感叹。这不仅是因为我就是被当局以“政治原因”剥夺了律师执业权利而深受其害的,更缘于“民主墙”时期民运人士陈增祥先生被捕一案。当时陈增祥因在香港参加中国民主正义党回国发展成员,于1998年5月24日被青岛公安当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拘押。当增祥向办案单位要求我为其出庭辩护遭拒绝后,我不得已多方联络律师界同仁代理此案。但青岛司法行政当局对我先后推出的,涉及三个律师事务所的三组律师,都施加压力,声称要与政府保持一致,不得作无罪辩护。法院办案人员也对到案律师刁难,声称案卷不得复印,不得作无罪辩护等。因此我委托的所有律师,均在未见被告的情况下,表示不能作无罪辩护而纷纷撤退。上述事实,一方面力证了中国律师不仅得不到公检法机关的应有尊重,且深受司法行政当局严密制控而无法独立执业的可悲境地;另一方面又说明当代律师气节、素质之低,不敢据理力争。甚至无法与半个世纪前敢为革命党人辩护的律师比肩。如今一些律师满足于做法官与当事人间的“经纪人”,拉拉扯扯,请吃行贿,哪有仗义执言,“敢为天下先”的操守与气节。当代法制社会的“无罪推定”原则,要求律师面对任何犯罪嫌疑人的委托,都首先假定他是无罪的,怎么可以连被告都没会见,在尚未听取当事人陈述的情况下,就屈从压力,拒绝作无罪的辩护呢? 律师制度本应是民主与法制社会的产物,维护人权是律师执业立身之本。一个好的律师,首先应是一个好的人权辩士。不敢大胆维护人权,便是对律师职业的亵渎。我当时面对如此可悲的律师界现实,痛苦地撰写了《解读中共“法治”真谛的生动一例——陈增祥“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无律师敢辨的悲哀》一文,发表在海外政治刊物《大参考》上。我在该文的结尾中扼腕写道: “ 在世界民主与法制现代化的今天,我堂堂炎黄子孙生息繁衍九百六十万公里的中土,竟不能再有施洋和“七君子”,整个律师界如此龌龊,徒令今人痛心疾首,潸然泪下。 无怪乎中国社会如此腐败不公! 无怪乎中国公民人权难有保障! 这是中国法治现实的悲剧! 这是中国律师界的公耻! 落后的中国,离法治的社会还太远、太远!”想不到,2004年8月当我再次踏出牢狱大门时惊奇地发现:中国律师界涌现出一批敢于挺身护法的人权律师。他们中不仅有高律师,还有郭国汀、莫少平、浦志强、朱久虎、郑恩宠、刘路等。他们共同的特点是:不避风险,敢于碰硬,给早已阳痿了的中国律师界,注入了不少的阳刚之气。他们是中国律师界的精英,律师界的脊梁,律师界良心觉醒的希望。我为当代中国律师界终于有人刷新行业公耻而激动、自豪。 据悉,高律师出身于贫穷落后的陕北农村,经历艰难,发奋攻读,最终成为中国大陆真正意义上的十佳律师。他每年都用大量的时间,免费为社会底层受苦受难的当事人讨还公道,站在护法维权最前沿。如今又敢于据实为“法轮功”上“天下第一谏言书”,尤为令人钦佩。 高律师你并不孤独,你背负着正义之剑和千千万万需要维权的公民大众的寄托,在凶险的坦途上不懈地跋涉吧!2005年迎面到来第一场纷扬的飞雪,都是拥戴你的满天礼花!
200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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