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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潮」,就是學生藉故起鬨鬧風潮,這和「學生運動」大不相同。前者有人從中鼓動,以學生為工具,從事遊行示威、請願,破壞社會秩序,以達到其非法陰謀的目的;後者則具有光明正大的宗旨,是一種有意識的活動。 自民國三十五年以來,共黨叛亂,到處竄擾,一面派大批職業學生潛伏京、滬、平、津、豫、鄂各中上學校,乘機尋隙,製造各種藉口,發動學潮,如速擾亂社會秩序【HGC: “如速擾亂”,原文如此,疑为“加速擾亂”之讹。】,打擊政府,以與其武裝叛亂的行動互為表裡,相與呼應,實現其所謂「開闢第二戰場」的陰謀。其鼓動學潮的手法,最初以增加學生公費,提高教授待遇,以及各校之復校、遷校、收回校舍等各別問題為起因,繼而以反内戰為口號,中途變質,宣傳反動思想,部份認識不清的學生受到煽惑,多盲從附和,遂造成喧嚷一時的學潮。
一 學潮的經過 先是在民國三十五年,中共及其外圍組織的「中國民主同盟」沈鈞儒、羅隆基,與「職業教育派」黃炎培,「鄉村建設派」梁漱溟、「第三黨」章伯鈞,以及「民主建國會」章乃器……等一批人,像耍把戲一樣搖旗吶喊,煽動上海各校學生,以「增加營養,反對飢餓」為口號,發動請願罷課風潮,於是就像流行性傳染病一樣,很快的擴展開來,蔓延全國。 民國三十六年五月十日,共黨謀使清華大學教授吳晗(原名春晗、字辰伯,浙江義烏人)鼓動學生煽起學潮,響應滬學生運動,擾亂平津治安。五月十二日,北平交通大學鐵道學院學生以響應上海交通大學復校及要求收回校舍,首先罷課。十四日、天津北洋工學院北平分部以反對遷校,十七日、清華大學以要求增加公費、提高教授待遇,分別相繼罷課,師範學院、國立藝術專科學校亦發起要求復校及收回校舍運動。五月十八日、北大、清華、北洋三校一部學生八十餘人,作「反內戰」、「反飢餓」宣傳,「青年軍」與之爭辯互毆而有受傷,各校反動份子乃藉口擴大事態,計有北京大學、燕京大學、師範學院、北洋大學、鐵道學院、中法大學、朝陽大學、藝專、第一助產學校等校,相繼罷課。五月二十日,南京、上海、北平、武漢各大學同時發動擴大風潮。次日,上海學生受職業學生的煽惑,組織「抗暴委員會」,向全國各地發出「告同學書」,以「五、二○」為血的日子,南京區的大學生以遭受軍警殘暴的屠殺,不願再受獨裁者的統治和壓迫等等,反對政府,侮性祝瑯O盡挑唆煽惑之能事,並揚言要在六月二日再發動一次總罷課、總罷工的「抗暴」大遊行,大有一觸即發之勢。 我河南省政府所在地的開封,由於接近匪區,居民極為複雜,自豫東、豫北被匪竄擾以來,市區潛伏不良份子,時虞竊發,為確保社會安寧秩序起見,我省府曾制定加強省會治安方案,使有關治安機關實行縱橫連繫,對可能擾亂治安的份子及其潛伏所在,尤為注意,隨時嚴密查考,以資防患未然。 河南大學位於開封城內東北隅,亦早聞有共黨職業學生潛伏在内,又受京、滬、平、津地區學潮之刺激,於五月初即因教授請求增加待遇而罷課罷教。五月二十二日上午,有河南大學代表十人,赴南京請願,另有學生約兩百餘人,藉赴車站送行為名,於返校途中,沿街散發傳單,塗寫標語,有「反對內戰」、「反對征兵征糧」、「不為軍閥當兵」、「不給貪官納稅」、「打倒官僚資本」、「打倒好戰份子」、「增加學生膳食費」等詞句,顯係受到奸黨之利用,圖謀影響社會治安,我當即飭令軍警極力防範,並將所寫標語適時刷洗乾淨,使不能肇生事端。然聞其仍繼續煽動各廠工人於六月二日罷工罷市,乃密飭各軍警單位預為防範,設法消弭其亂,並於次日以辰養祕電行政院在案。
二 「五、二八」學潮 河南大學的學潮罷課後,該校第一院(校本部) 、第二院(即農學院,在開封南關)一部學生(青年軍),以學校停課日久,且學潮由援助教授增薪,一變而為響應「六、二」暴動,顯係奸黨陰謀,不應為人利用,遂發起復課運動,組織「護校團」,以對抗鼓動學潮份子。 五月二十八日晨十時據報,該「護校團」推派同學二十餘人赴城内東北隅的校本部張貼復課標語,被校本部文史學系二年級學生張四德等多人尾隨於後,糾眾毆阻,「護校團」學生受傷失蹤者多人,並有一部份被反動學生圍困,勢將被擊斃,其中「護校團」學生劉一晨越牆逃入隔鄰之中國國民黨河南省黨部避禍,復有被反動份子鼓動之學生百餘人,蜂擁將「省黨部」包圍,施行搜捕,結果省黨部的一部分桌椅公文被毀壞,並肆意侮辱該部書記長武文(字慈航、河南許昌人),旋即將劉一晨搜出,架返該校大禮堂,舉行所謂「人民審判」,選出張四德等九人主持公審,並加以吊打毆辱,真是無法無天。本府據報,以情勢急迫,復迭據查報,這批暴動學生多有共黨嫌疑,立飭省府警務處會同「城防司令部」率領軍警前往彈壓,為避免發生意外起見,軍警均以和平方式,由受傷學生當場指認兇手,分別予以逮捕,計捕獲暴動行兇學生王長頤等四十六名,名單如下: 王長順 教育系三年級 河南新野人 程運宇 經濟系三年級 安徽桐城人 吳起雲 經濟系三年級 河南固始人 王光燕 經濟系四年級 河南信陽人 陳其襄 經濟系四年級 綏遠安北人 張四德 文史系二年級 安徽渦陽人 牛維鼎 文史系四年級 江蘇吳縣人 吳冀中 化學系四年級 河南內鄉人 胡如濤 文學系四年級 安徽合肥人 劉繼武 醫學系四年級 僧 密 農藝系二年級 河南盧氏人 徐乃样 生物系二年級 河南杞縣人 杭世金 教育系二年級 安徽定遠人 張辨真 女 醫學系五年級 河南靈寶人 朱伯福 女 文史系三年級 河南方城人 以上為激烈分子 郭福清 女 教育系二年級 河南信陽人 趙蘭坤 女 教育系二年級 河南息縣人 武 源 文史系三年級 河南新蔡人 時雪梅 女 化學系一年級 河南淅川人 李化民 化學系三年級 河南睢縣人 于忠彰 經濟系二年級 山東平度人 楊懷讓 經濟系二年級 安徽宿縣人 林志朗 羅景唐 文史系三年級 河南息縣人 楊俊英 女 經濟系三年級 河南唐河人 吳冰肅 農藝系二年級 河南固始人 宋 傑 嵩華學院 朱星爛 經濟系二年級 河南禹縣人 李書智 數理系三年級 河南南召人 馬國秀 經濟系四年級 安徽桐柏人
李銘傳 經濟系二年級 河南光山人 董發祥 生物系四年級 河南唐河人 邢憲章 經濟系二年級 呂應章 醫學系三年級 河南鄢陵人 張銘盤 醫學系五年級 河南洛寧人 王啟康 法律系二年級 河南鎮平人 王樹萬 法律系三年級 河南洛陽人 陳天華 女 馬中光 董 琰 董傳寬 閆中玉 劉雲哲 法律系二年級 河南唐河人 丁一英 外文系一年級 河南鄢陵人 查祿鑫 河大先修班 河南開封人 姜維勤
其中查祿鑫據報有反動情形,經本府飭令緝捕有案;姜維勤為本省保安第六團文書上士,亦有嫌疑,二人因在該校訪友,一併被捕,又在王長順書箱内搜出煙炮兩個,在朱伯福處搜出可疑信件及書籍。我以彼等既涉及反動,苟輕易釋放,必使其兇焰更盛,即先將其暫送河南省訓練團留置管訓,並將處理經過以辰(五月)艷(28)汴警二電及己(六月)支(4)日汴警二電呈報行政院,經分別電奉蔣主席(36)己東侍學電及參謀總長陳誠己虞彰電核准各在案。
三 「六、二」暴動的制止 五月三十一日據報:(1) 河南大學奸黨份子正在活動 「六、二」暴動;(2)河南大學第二院於五月三十日晚發現手榴彈三枚及河南大學先修班響應 「六、二」遊行之標語兩張;(3)本市各中學内之奸黨份子以河南省立開封高中、河南省立開封師範兩校學生為首領,私立大河中學學生擔任聯絡,準備響應「六、二」暴動;:(4)奸黨份子擬利用中學軍訓武器暴動。 本府獲報,以情勢緊急,立即會同中央派來指導處理本案之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組織部馮委員舉行緊急會議,就平素調查之名單審查三次,而後於六月一日上午四時宣佈戒嚴,飭本府警務處會同軍憲黨團等機關,開始行動,至下午一時解嚴,計捕獲學生及各部門潛伏嫌疑份子四十七名,一併送往省訓團候訓,並於當日下午五時,由警務處處長楊蔚(字廷芳、河南商城人,黃埔軍校四期畢業)會同城防司令張勳亭(原任參謀長)招待記者,說明原委,「六、二」暴動乃得平安渡過,而奸匪所謂「三罷一慘」(即罷工、罷課、罷市及製造一次慘案)運動,在本省終成泡影。此次「六、一」緊急措施方案逮捕名單如下: 馬友三 二十歲 浙江紹興人 大河中學 姚西陵 二十一歲 河南汝南人 大河中學 崔寶馨 二十歲 河南開封人 大河中學 張天衢 二十一歲 河南開封人 大河中學 李紹武 二十二歲 河南濬縣人 大河中學 朱長慈 二十五歲 河南鎮平人 河南大學經濟系 曹平衡 二十五歲 河北大名人 河南大學農學院 劉雲漢 二十歲 河南西華人 河南大學教育系
張開石 二十二歲 安徽定遠人 河南大學工學院 王居才 二十歲 河南許昌人 河南大學教育系 陳景平 二十二歲 河南許昌人 河南大學外文系 賀靖遠 三十一歲 河南南陽人 北倉女中職員 楊懷郎 二十二歲 河南内鄉人 河南大學工學系 李時讓 二十八歲 河南安陽人 財政廳辦事員 羅繩武 四十七歲 河南新野人 北倉女中教員 朱壯樞 二十五歲 河南内鄉人 河南大學農學院 高樹本 二十五歲 河南安陽人 河南大學理學院 史傑 二十三歲 河南南陽人 河南大學法學院 王曼洛 二十六歲 河南新鄭人 力行日報社 趙悔深 三十六歲 河南汜水人 中國時報編輯 孫良田 三十三歲 河南汲縣人 中國時鋒報編輯 劉世民 二十九歲 河南新鄉人 民權新聞總編輯 李勤士 三十歲 中國時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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