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世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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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祸论衡
◆ 蘇共論衡·地緣戰略 ◆
·殷海光: 堵住中國這個缺口
共產黨
拿上
集歷史的
超歷史的
以水覆舟的動亂辦法,
用的是
暗的作法
迷的方式,
使我們的國家及友邦
希冀好的心念寬宏大量的作法,
反成了縱容的結果,
加深了人民的痛苦,
增大了國家的損害。
什麼是暗的作法?
就是說的是一套,
作的是一套,
以博得醉夢者之同情。
什麼是迷的方式?
使世人看見的是一套,
封鎖起來的又是一套,
使反對者失卻證據。
……
中華民國三十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閻兼主席伯川先生
對西北經濟考察團歡迎詞
◆ 中共論衡·中共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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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龙: 民十六北京搜查俄使馆之经过)接上页博讯www.peacehall.com

   (三)蘇俄在華使用之經費:據北京警察廳公布搜獲文件中,有關一九二五年十月一日至一九二六年四且一日蘇俄在華軍政費半年度之預算,計(甲)對於中國全國之普通經費共美金九三、八五三元,其中中國共產黨中央黨部軍事指導人員經費五○、○○○元;(乙)馮玉祥軍隊經費共美金一四八、八三○元;(丙)國民二、三軍(按卽胡景翼、孫岳所部)經費共美金一四○、二四○元;(丁)廣東經費,因缺乏相當報告,未擬定預算。總計除廣東外,半年卽需耗美金三八三、九三三元,約合中國大洋一百萬元。以民國十四、五年間物價之低,蘇俄所用在華軍政及培植共黨經費如此之鉅,其用心叵測,不難窺知。

   

捕獲共黨首領李大釗等之處刑

    當搜查蘇俄使館捕獲共黨李大釗等之初,北京軍事當局卽有嚴懲首要之表示,嗣經楊度、胡鄂公、章士釗多方爲李營救,均未獲許,惟謂當組織軍法會審,俾循法律程序,以期毋枉毋縱。李等羈押三週後,至四月二十七日北京警察廳始正式公表,謂:

   「黨案發生以來,關於審判機關與審理手續,各主管官署業行送次會商,現時當局爲謀裁判之公平起見,決定由享有法權之各機關,組織聯席會議之審判機關。審理之時,採取證據主義,其無相當證據者,概將從寬免究,並予被告人以充分之自由辯護。參與會審之機關如下:(一)安國軍總司令部軍法處;(二)京畿衞戍總司令部;(三)京師高等審判廳;(四)京師警察廳。此外凡無法權之機關均不參與。外交部派定二員,係充任臨時迻譯之職,外間所傳加入法官,實係誤會。」

    公表後次日,卽組織特別法庭,於上午在警廳正式開審,惟審判仍取秘密,不准旁聽,亦無辯護人之設置。到庭擔任審判者,爲審判長何豐林(曾任松滬護軍使)、主任法官顏文海(安國軍總司令部執法處長)、法官朱同善、傅祖舞(均爲安國軍總司令部執法官)、王振南(京師高等審判廳推事)、周啟曾(京畿衞戍司令部執法官)、楊耀曾(京師高等檢察廳檢察官)等七人。法庭除軍警外,閒散人等,一概禁止入內,由東北憲兵營長高繼五親自照料,至下午一時許,始審理完畢,經法官合議結果,遂判定情節最重者二十名一律予以絞刑,其名單如次:

    1﹒李大釗,字守常。直隸樂亭人。天津北洋法政學堂及留日早稻田大學政經學部畢業,曾任北京大學圖書館主任及教授,中共創始人,國民黨一屆中委。

    2.路友于,原名汝悌,以字行,山東諸城人。留日早稻田大學。曾任北京各校教員。國民黨一屆候補中委,北京政治分會委員,北京特別市黨部監察委員。

    3.譚祖堯,廣東人,北京美術專門學校畢業。

    4.鄧文輝,四川人,北京大學學生。

    5.謝伯俞,北京師大畢業。

    6.姚彥,湖南人,北京中國大學學生。

    7.范鴻劼,湖北顎城人,北京大學畢業。

    8.莫同榮,廣東人,北京某私立大學學生。

    9.李崑,北京大學學生。

    10.方伯務,湖南人,北京藝術專門學校學生。

    11.鄭培明,山東人,北京中國大學學生。

    12.吳平地,四川人,北京師大學生。

    13.張挹蘭,女,湖南人,北京大學教育系學生。

    14.李銀蓮,女。餘不詳。

    15.張伯華,不詳。

    16.閻振三,不詳。

    17.楊景山,不詳。

    18.謝承常,不詳。

    19.英華,不詳。

    20.陶永立,不詳。

    判決確定後,立卽通知警廳隨時執行,其執行地點,亦經商定在司法部後街之地方審判廳看守所執行,由警察雇汽車四輛,將李大釗等押送至行刑地點,自一時五十分起,至四時十分止,執行完畢。警廳備棺木二十具,李棺代價爲六十元,餘均爲二十元。入殮之前,由廳派人將屍身一一拍照,殮後暫厝於定武門外下斜街長樁寺,李之妻女則於當晚釋放。越日,李等罪狀連同照片公布。其餘未經判決之黨人,仍押警廳候訊。(參閱「國聞週報」四卷十六期「大事述評」及陶菊隱:「六君子傳」)

    二十九日,特別法庭續判舒啟昌、謝光沛、孟祥、郭林一等四名,各處有期徒刑十二年;韓子明、趙玉發、呂玉如、張之旺、李雲貴、張全印等六名,各處四等有期徒刑二年,卽日通知移送第一監獄執行。其餘三十九名,由警廳辦理,與案情無關者,卽予釋放(見「國聞週報」四卷十七期「大事述評」)。另在使館捕獲待審之俄人,原擬交特別法庭軍法會審,而五月二日駐俄代辦鄭延禧致電外部,謂蘇俄政府向彼聲明,聞被捕俄員有受軍法會審之訊,結果或難免與李大釗等陷於同一命運,如有此等情事,蘇俄政府將認爲重大之事情等語,駐京外使,如荷、法、美、日各使,均勸告希望依照通常法律手續,公開審理。六日,北京政府會議決定,交由京師高等檢察廳依法辦理。十日下午二時,警廳派大汽車一輛。開始押解至高檢廳,先經檢察官略爲預審,然後送至司法部後街看守所羈押,計在俄使館逮捕者十五名,爲依里雅申濶、瓦心,法門遲思克、葛利國利夫、豆兒可秋夫、光思覃諾夫、克司樂夫、甘布克、維拉克爾丁、薩木薩可夫,薩阿特清、馬勒索夫、奧鈕夫、莫洛作夫、圖基喝等;以及三月一日在浦口俄輪爲張宗昌部查獲之國民政府顧問鮑羅廷之妻發年、及外交信差閻克哩勒、格雷依布斯、謝列喀拉等四名,經解赴濟南,復於五月二日自濟南押往北京,遂與前述十五名同受預審及羈押(見「國聞週報」四卷十八期「大事述評」)。迨六月十六日,張作霖自稱大元帥於北京,設軍政府,曾於七月二日宣布大赦。十二日,北京高等審判廳推事何雋,遂利用大赦令,擅將鮑羅廷妻及外交信差三各釋放(見「民國大事日誌」上册)後棄職潛逃;廳長沈家彛於十六日引咎辭職未獲准,僅奉命將何雋先行褫職,務速緝獲依法嚴懲而已(見「政府公報」)。至其他十五名俄人最後如何發落,缺乏資料可考,尚待查證。

   

有關李大釗身後子女之懸疑

    李大釗在未絞死以前,具有國、共兩黨黨籍的雙重身分,但對中、俄共似已有懷疑的預感,他曾和親密的友人談起,深深覺得「循着蘇俄發展之跡,怕要走上沙皇的老路!」(見毛以亨:「俄蒙回憶錄」)此說果確,正足以表明一個知識分子誤踏賊船欲罷不能的悲哀心情。然而其所懷疑的,畢竟俱成爲事實。史達林、毛澤東在世時,對內兇狠殘暴的殘害異己,和對外擴張世界革命的狂妄野心,還不是與沙皇如出一轍。假如李不早死,可能至少要遭遇與陳獨秀、張國燾一樣爲中共開除黨籍的命運!甚而如劉少奇、林彪的同一下場,亦屬可能。

    由於李大釗與北京教育界關係密切,一些朋友對他的慘死非命,不無寄予惋惜的同情,因而對其家屬的照顧,也是事理之常,如曾任北大教授及抗戰時期任偽華北教育總署督辦周作人晚年的「知堂回想錄」中所說:

   「我最初認識守常的時候;他正參加『少年中國』學會,還沒有加入共產黨。……到了他加入共產黨,中國局勢也漸形緊張,我便很少與他閒談的機會,圖書館主任室裡不大能够找到他了。那時的孔德學校,是蔡孑民及北大同仁所創辦,教法比較新穎,北大同事的子弟多在裡讀書。守常的一個兒子和一個女兒,也都在內。那時我擔任孔德高中的一年國文,守常的兒子就在我這班裡,最初有時候還問他父親安好,後來末了這幾個月,連他兒子也多告假不來,其時已經很近危險了。但是一般還不知道。有一回我到北大去上課,有一個學生走來找我,說他已進了共產黨,請我給他向李先生找點事辦,想起來這個學生也實在太疏忽,到教員休息室來說這樣的話,但是也想見到李葆華,叫他把這件事告訴他父親知道,可是大約有一個月,却終於沒有這機會。

   「那一天我還記得很清楚,是清明節 (按:搜查俄使館爲四月六日,卽陰曆三月初五日爲清明節)的這天,那時稱作植樹節,學校放假一日,是日,我們幾個人約齊了,同往海甸去找(沈)尹默的老兄士遠,同時下一輩的在孔德的學生也往那裡找他們的舊同學。這天守常的兒子也湊巧一同去,並且在海甸的沈家住下了。我們回到城裡,看報大吃一驚,原來張作霖 大元帥就在當日前夜下手,襲擊蘇聯大使館,將國共合作的人們一網打盡了。尹默趕緊打電話給他老兄,叫隱匿守常的兒子,暫勿進城,亦不可外出,這樣的過了有兩個星期,但是海甸的偵緝隊就在士遠家近旁,深感不便。尹默又對我說,叫去燕京大學上課的時候,順便帶他進城,住在我那裡,還比較隱僻,我於次日便照辦。……可是到了次日我們看報,這天是四月二十九日,又是吃了一驚。守常已於前一日執行了死刑,報上大書特書,而且他和路友于、張挹蘭幾個人照相,就登載在報上第一面。如何告訴他兒子知道呢?過一會兒他總是要過來看報的,這又使得我沒有辦法,便叫電話去請教尹默,他回答說就來,因爲我們朋友裡還是他會得想 辦法。尹默來了之後,大家商量一番,讓他說話,先來安慰幾句,如說令尊爲主義而犧牲,本是預先有覺悟的。及至說了,乃等於沒有說,因爲他的鎮定有覺悟,遠在說話人之上,聽了之後,又仔細看報,默然退去,守常的兒子以後住在我家有一個多月,後由尹默爲經營,化名爲楊震,送往日本留學,及濟南事件發生,與孔德去的同學這才都回來了。」

    據上所述,李有一子一女在孔德學校讀書,子名葆華,曾化名楊震赴日讀書;其女何名則不詳。

    若如陶菊隱:「六君子傳」所說,則與李在俄兵營同時被捕者,有其妻趙氏及兩女:艷華、興華。

    又李立明:「中國共產黨創始者之一—李大釗」文中所敘,李「有子女六人:寶華、榮華、光華、欣華、星華(適賈芝)、炎華(女)。」(見「中華民國史事紀要」,民國十六年一至六月)

    然林語堂主編之「宇宙風」第九期(民國二十三年八月出版),載有劉半農所書「李守常夫婦墓碣」拓本二幀(見右上圖),正中分書隸體大字「李先生墓」及「李夫人墓」,前者右方鐫文爲「先生諱大釗,字守常,河北樂亭縣人。生於清光褚十五年十月六日,死於民國十六年四月二十八日,春秋三十有九。」後者右方鐫文爲 「夫人,李守常先生之德配,母姓趙氏,諱紉蘭,河北樂亭縣人。生於清光緒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卒於民國二十二年五月二十八日,春秋五十有一。」其兩碣左下方均鐫有「子女:榮華、星華、炎華、光華、欣華」等字,係自右至左順序,統稱子女,大抵以長幼依次排列。

    如與李立明文中所稱子女六人相對照,則獨少一「寶華」(諒卽周作人回想錄中之「葆華」),而陶菊隱所指之「興華」「艷華」,當爲「星華」「炎華」之音誤。依習俗而言,死者子女, 自以墓碣爲準,則李葆華是否爲李大釗之子,頓成疑問;而周作人又言之鑿鑿,則墓碣何以漏列?其間自必有故,亦值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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