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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辛萬苦返西北 民國十九年,中原大戰結束後,我奉中央任命為寧夏省政府主席,經一再懇辭,不獲邀准,拖延年餘,嗣奉蔣公數次面諭催促到職;復由於寧夏連年兵災、匪禍,地方父老一再推派代表促駕。乃於民國二十年十一月間,準備赴任,時值隆冬,西北氣候酷寒,我部防寒裝備不足,難以成行。關於我部開拔費用與裝備,前於南京勵志社晤蔣公時,蔣公曾面告已交代何敬之部長(時何任軍政部長)準備,囑逕與何接洽。當為此事赴南京向何部長請示,何支吾其辭,似有為難之苦,蓋以我部官兵約三萬餘人,防寒服裝需費甚鉅,非咄嗟可辦,不得要領,只得謂何說,如委員長問及此事,請代為報告,說明不能赴任原因。後此事不知何人傳與東北張學良漢卿知道,承張概然以毛皮軍裝一萬餘份見贈,我軍藉此方能成行,真可謂雪中送炭,情意可感! 我部由河南啟程開赴西北,必須經過閻錫山勢力範圍,初閻不准使用平綏路火車,要我部徒步前往,嗣經一再交涉,又以平綏路運量有限為藉口,不准大量使用火車運輸,規定以營為單位,每日運載一營,給養自行携帶,沿途各站不許官兵下車採購補給,閻於各站派駐重兵監視,多方留難,我軍官兵沿途所受痛苦,一言難盡,我為從速到達寧夏,完成中央交付使命,不惜屈辱、忍讓。經月餘運輸,於民國二十一年一月,陸續抵達寧夏。沿途見村莊、鎮集,十室九空,田園荒蕪,遍地蒿蓬,有人煙處碉樓林立,少數無力逃亡他鄉者,則集居碉樓中,日以野生蕎麥果腹,與我八年前離去時之富庶繁榮,無殊天壤。此均為連年軍閥戰亂匪類為患之結果,百姓何辜?其不幸乃爾。 軍次石嘴山鎮集,適值父親冥誕,我到禮拜堂唸經追悼,當地父老民眾,聞我歸來,齊集禮拜堂迎候,知父親亡故,無不痛哭失聲。我既痛父親之亡故,復傷故鄉之破敗凄慘,不禁百感交集,泣不成聲。及至夏縣銀川市,沿途男女老幼竚侯迎接,長達二十餘里,我即下車步行,趨前致意,與父老耆紳執手嘘唏,景况感人,難以盡述。 我家房屋被青海叛兵燒毁,只剩外圍幾間車房,斷壁頹垣,已成廢墟,早已無人居住,受害尤甚其他居民。承堂弟馬鴻賓臨時修建民房三間,作為我臨時寓所,景狀至為狼狽。
籌組寧夏省政府 我到寧夏後,立即開始籌備組織寧夏省政府,並一面部署剿匪,恢復地方治安工作,逃亡外省外鄉的百姓,聞我主持省政,均紛紛回來重整家園舊業。 關於省政府籌備工作,利用原有廳舍整修使用,我部工兵工作能力甚强,十餘日即將房舍、環境整修一新,頗具規模。至省府委員及各廳處首長人選,各方推荐頗不乏人,我除注重才幹外,首先攷慮品德問题,當即公開發表談話,說明省府人員選拔的標準。凡能廉介自守,具有革命精神,以服務為志職才幹之士均所歡迎,希望各方推介。但品德不修,以做官、發財為目的者,希其知難而退。否則,非但不能達其目的,反而有身敗名裂,甚至有坐牢喪生的危險。因此,省府委員及各廳處首長,除教育廳長係由中央派任外,其餘均由我提名保荐,報請中央任命,雖非一時之選,但均為具有革命、服務精神之士。中低級人員,借調我軍中優秀幹部充任,朝氣蓬勃,效率甚高,因此新省府各部門籌備迅速完成。
就任寧夏省政府主席 寧夏省府籌組工作完成,我於民國二十一年一月十八日,正式就任主席職務。當即提出:「實行三民主義」、「消滅煙毒土匪」兩大施政目標,舉凡一切政務措施,以三民主義為最高指導原則,再研究施行辦法與執行技術。萬變不離其宗,雖手段或方法可因時、因地、因人而制宜,或有所變,但最終目的,必須符合國父手創的三民主義要求。决不可變。至煙毒、土匪之害,為當時西北一切禍源,人民吸毒,不事生產,百業荒廢,民窮財盡,或淪為窃盗;或公然掠劫、掳人勒索,既成气候,攻占州县,盤據搜刮,民不堪命,無以為生,從而附匪從匪,以求生命生活的保障,因果循環,匪患日盛,匪患不除,一切興革建設都談不上。因此將消滅煙毒土匪列為施政重點,以二年為期,務求徹底清除。 關於省縣各級公務人員,我也手訂了幾項要求:「以身作則」、「分層負責」、「接近民衆」、「講求效率」;「不貪污」、「不循私」、「不舞弊」、「不畏苦」。革除以注官僚、鄉願、敷衍、因循作風。規定省府員工每日昇旗、朝會,不得遲到早退,中午在廳處會餐,首長必須參加,員工衣着一律短装,不遵此要求者,輕則記過,重則革職。如犯有貪污舞弊等重大劣跡者,交軍法懲辦。 我就任不及一月,省府氣象一新,朝氣勃勃,民衆對官府觀感為之改變。
興修水利與「雲亭渠」 寧夏地勢高亢、氣侯乾燥,農耕用水,全賴渠道引注黃河流水灌溉。原有十大幹渠,因連年戰亂失修,渠床外高淤塞,渠岸殘缺,水量流失,不堪使用。我到任之初,正值春耕伊始,農田需水孔亟,乃利用兵工,並發動地方民眾,合力搶修十大幹渠,使能供應春耕灌溉用水,另以六團兵力,闢建總渠一條,全長二百四十里,灌溉荒地二十餘萬畝。此新建總渠,我命名為「民生渠」,軍、民盡五個月之力,十大幹渠及「民生渠」總渠,初步工程均告完成,達成春耕灌溉功用。其後,再陸續浚渫加深渠床,並漸及中渠、支渠之整修,由民國二十一年至二十八年,八年間,修復原有十大幹渠及所有中渠、支渠、子渠外,新建民生渠總渠一條,共有主要渠道四十三條,長達二千六百九十二里,另中渠十三條、支渠二千九百四十三條、子渠近萬,合計全長五千餘里,縱横全省,灌溉農田約二百五十萬畝。 民國二十二年,宋子文前來寧夏視察,以我到任不及一年,興修水利成績,能濟人民之急,至為讚許,並表示父親一生為國辛勞,國家應選一具有紀念性之建設命名,以資紀念,今寧省所建民生渠,對國計民生均有裨益,可將此渠改名為「雲亭渠」,由中央撥款二十萬元,作為補助經費。我對宋氏此番盛意,未便拒絕。當將民生渠改名為「雲亭渠」。 按「雲亭渠」之興建,係由我親自勘察、規劃、設計,運用六個團兵力,每團負責四十里,以五個月時間,完成此一巨大工程,完全採用軍事作戰方式進行,官兵士氣高昂,效率驚人,出人意表。初不知為紀念父親之擧,豈父親在天之灵鼓勵,有以致之乎? 「雲亭渠」中央補助款二十萬元,除支材料費六萬元及兵工獎金二萬元外,餘十二萬元購買德製測量儀器,對以後寧夏土地改革,地籍測量,助益甚多。
減租減息 寧夏地廣人稀,多數土地均集中族大地主【HGC: “集中族大地主”,原文如此,似為“集中於大地主”之罩病!浚抛庳氜r耕種。過去地方當局亦曾規定,每畝土地每年佃租,不得超過三大斗,而地方私訂佃租,有高至四或五斗者,否則,寧可任由荒廢,亦不予放租。貧農為求取得耕作土地,只得忍痛接受,豐收之年,尚能勉得一飽,而荒歉之年,即求一飽,亦不可得。在無糧繳納佃租情况下,地主每以租折價,貸予耕農,利息高達五分以上。因此豐收之年,佃農除繳佃租及以前貸款本息,仍然一無所獲。如此反覆剝削,窮者愈窮,而富者愈富,尤其富者不勞而獲,坐享其成,養尊處優,結納官府,形成特權,官府不聞不問,任令盤剝。佃農在些壓榨、盤剝之下,無可為活,乃鋌而走險,被迫淪為匪盗,破壞地方治安,擾亂社會秩序,此為地方匪患形成之主要原因。在此種惡性循環演變下,貧民固然苦不堪言,而富豪亦不得安身之命。乃將財產轉移於都市,農村則淪為被剝削、飢寒交迫的人間地獄矣。 我到任後,鑑於此種惡性因果循環,若不加以改善,任何政治理想,均將落為空談,乃制訂土地改革政策,訂定土地法規及其實施細則多種。 第一步首先減少佃租為每畝每年三升,地主將過去廢荒土地,加多佃農放租面積,以補減租損失,佃農承佃土地增多,又在減租之下,則其收益增加,耕作興趣濃厚,工作效率自然提高,土地亦得充份使用。一面依據法規規定,責成地方政府,嚴格督導施行;一面加强宣導,說明道理及用意所在,地主們亦覺悟前非,忠誠合作、支持。 第二步規定佃農承佃土地,地主不得任意中途解租,佃農承佃六年後,地主放租土地,按照官定地價,售予佃農,佃農有能力者,一次繳付地價,其無力一次繳付者,得在政府督導、協調、仲裁下,分年分次繳付。但最長不得超過十年,佃農承購土地,依其家戶人口計算,每口六畝,亦不得多購,以免造成新的地主。地價、數量、繳款辦法確定後,地權轉移予佃農,使耕者有其田,漸次達到民生主義平均地權的理想。此項放租、減租辦法,經年餘的大力推行,至民國二十二年底,地主與佃農間租、佃關係,已大為改善。農民耕作勤奮,農村已回復生氣,至民國二十六年抗戰開始,已有部分佃農,積有餘資,繳款收購承租農田,綜計各縣彙報申請轉移地權案件,有數仟件之多。可見其成效之一斑。 關於減息辦法,計劃設立省銀行,由公家貸款,以應人民急需,嚴禁重利盤剝。惟當我接任伊始,財政絀拮,無力及此,乃以行政命令規定,私人間借貸利息,最高不得超過二分。否則,一經查覺,借貸雙方均予嚴懲。初頗收效,惟後來富戶消極抵抗,將資金藏匿,致使需款者,告貸無門。間有借貸雙方,由於實際需要,私下另訂暗盤,查無實據,無法過份干涉。而公設銀行一事,亦因抗戰開始,無力開辦,效果不如理想。嗣抗戰勝利,接着中共全面叛亂,軍事倥偬,又無力及此。其間雖迭以政府力量勸導鼓勵富商,每年提出資金若干,以借貸方式,作為賙濟貧民之用,又因保証手續繁複,效果不彰。然私人借貸行為,法所不禁,但亦不能强制執行,迄我離開寧夏,「高利貸」終未能澈底消滅,不無遺憾。 民國三十二年,蔣公到寧夏視察,甘肅省主席谷正倫同來。蔣公對我推行之減租及平均地權政策,備極嘉許,讚揚不已,又面告谷正倫應仿照去做,並說:這才是真正實行三民主義,國父的忠誠信徒。蔣公對土地測量工作,亦頗重視,看到寧夏精確地圖,更為讚賞,當面囑谷正倫與我,將我處儀器與測量人員四百人,全部移借甘肅省政府,去做甘肅地籍整理工作,谷氏亦向我約好,借用人員及儀器。後不知為何,僅將儀器借去,不要人員。
測量地籍 土地改革及田賦整理,首先必須建立正確的地籍資料。我推行減租的同時,自二十二年至二十三年底,約兩年時間,用土法丈量各縣農田土地,唯土法未盡準確,暫時以此土法丈量的資料作依據,實施減租。二十三年決定利用中央補貼「雲亭渠」的節餘經費十二萬元,由德國購到新式測量儀器一批,攷選高中畢業優秀學生四百人,設立土地測量訓練班,施以短期訓練。訓練完成,派赴各縣担任土地測量工作,同時携帶舊有地籍資料,一面測量、一面校正整理。又分按私有土地與公有土地次序、先辦私有土地測量及整理,至二十四年私有土地測量全部完成,全省可耕的農地,較未測量前,數量多出三倍,約二百萬畝。土地面積增加,田賦亦隨之增加,為减輕人民負担,決定將田賦減半徵收。如此,省政財政經費財源增加,而人民應繳田賦反而減少,皆大歡喜。此項測量工作,賡續至民國二十五年,全省公私土地全部整理完成,全省二千分之一地圖亦隨之產生。繪製完成,對經濟、交通建設,裨益甚大,軍事行動方面,運用更為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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