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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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水良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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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对法律斗争抱不切实际的幻想
·对胡安宁(余大郎)《中国及中华民族考》的三点诘问
·关于传统文化语言文字和民族的几篇短文
·民运早期文稿:《反对特权》
·民运早期文稿:《关于理论问题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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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建立独立工会问题的意见和呼吁(并澄清某些错误观念)

   

   就建立独立工会问题的意见和呼吁(并澄清某些错误观念)

    南京 徐水良

   

    《中华全国民刊协会》的重要成员,南京著名民运战士

    徐水良就建立独立工会问题,发表了一些自己的意见,我们

    原文登载如下,以供各位朋友参考和进一步探讨。

   

    一、随着中共政府签署《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盟约》,随着改革中工人权益受到不应有的侵犯,中国工人组织独立工会,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问题,已经提上议事日程,作为民运人士和先前的工厂工人,我坚决支持建立独立工会的呼吁。

   

    二、言论、集会、结社、出版、游行、示威、罢工、迁徙自由等等权利,是公民的合法权利,其中包括工人组织独立工会的自由。我们反对任何人剥夺或限制这些合法权利。目前工人罢工、游行,往往是工人在极其可怜的情况下万不得已的做法,我们对此寄以深切的同情。无视工人的痛苦,要他们停止这些万不得已的做法,这样的要求是完全错误的、过分的、无理的。在中国工人权利已少得可怜的情况下,不限制当局,却限制或阻挠工人的合法权利。这种做法令人恶心。但我们希望工人在行使这些权利时,能防止和克服自己的非理性行为。

   

    三、中共在国际上的承诺,并不等于他们在国内的实际行动。在这方面,中国工人应抛弃一切幼稚和幻想,准备作艰苦的奋斗和努力。由于这一点,同时又由于工会是工人群众性组织,并且,还由于这个问题的重大、复杂,独立工会的建立还会有个过程。先进工人必须采取积极的,但又是谨慎的、不冒失的态度。尤其必须防止既胆怯、又冒失的行为。目前可以开始的是这方面的准备工作。

   

    四、历史证明,在没有结社自由的专制国家,往往先有突发事件。先有行动,后有组织。在发生突发事件的情况下,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工人们应努力尽快建立自己的独立工会,并努力使之永久存在。在目前,则必须既积极又非常谨慎。

   

    五、我国的经济问题,尤其是国营企业的问题,是一党专制加特权官僚专制体制及其运转机制造成的。这个体制及其运行机制,至今仍然牢牢地深入于全部国营企业、大部分股份制企业及一部分乡镇企业。这个机制及其运转机制又产生了两大特点,这就是腐败和无能。上述四个因素,即:体制、运转机制、腐败、无能,又造成了第五个因素,即职工工作热情的普遍低落。这五大因素,乃是我国经济问题的症结所在。单纯依靠股份制改革,不可能解决问题。深入看一下我国目前的国营企业及大量股份制企业,这包括股份制企业的样板——上市公司。包括某些“优绩公司”,靠的是发行股票或扩股,靠的是十分之八亏损股民的钱包支撑着。因此,我们应该要求进行政治体制的改革以解决经济问题。而且,只有经过政治体制的改革,有了自己的独立工会,才能在改革中有效地保护自己。

    我们坚决反对不看事实,不顾这个症结,甚至抹杀上述五个因素对我国经济的严重危害,盲目赞成官方的错误改革政策和改革理论,以及各种陈词烂调,从而站到损害工人利益的对立面的做法。

   

    六、在现行官僚专制体制下,任何经济改革都会严重变形,不以改变官僚专制体制为先导去搞经济改革,而是先搞甚至单纯地搞国营经济的体制改革,其结果:

    1、必然变成特权官僚化公为私侵吞公产的又一合法途径;

    2、必然损害工人利益(尤其在没有独立工会的条件下),例如,以股份制为名从工人口袋中捞钱去填企业亏损的无底洞,更加为所欲为地任意欺压、任意断绝工人的生路,等等,

    3、最后,必然遭到工人和全国人民的反对,导致这种“改革”的失败。因此,十五大以后,对官方决定并大张旗鼓宣传的这种“改革”(它甚至得到美国之音的社论支持),工人们表现了普遍的冷淡和反感,这是毫不奇怪的,完全正常的,也是完全正确的。工人必须保护自己和全体人民的利益。相反,企图使工人“理解”相信这种政策的“合理性”,容忍腐败、非法行为及对自己的非法侵害,却是完全错误的。

   

    七、为了解决国营企业的紧迫问题,我们建议政府和工人协商,采取一些临时的应急措施。我们提议双方考虑在严格的财务监督及合同下,采用临时委托的方式,或国营资产作为贷款的方式,由全体职工民主经营管理,共担风险。或者采用其他合适得方式(决不要一刀切),进行经营,待条件具备,再开始全面改革。

   

    八、为使独立工会真正成为代表工人的利益的团结坚强的组织。必须摆脱马克思主义及其阶级斗争、路线斗争的思想影响和传统束缚。马克思主义自称代表工人阶级利益,实际上,却恰恰是社会主义国家工人苦难的根源。

   

    九。以上各点,也适用于中国农民及其农业工会。工人农民的利益是一致的。

   

    ——转载自中华全国民刊协会《责任》编辑部号外第17号 1997年12月30日

   

   按:上文主要针对秦永敏、徐文立当时有关工人和独立工会的呼吁意见而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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