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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读书》奖”争论的意义

   

   关于“长江《读书》奖”的议论和批评,自从《南方周末》6月9日发出报道到现在,已经两个月了。

   学术颁奖活动,如果搞得好,对于出资方、主办单位,对于中国的学术文化,都是大好事。《读书》的以下表态,是关注评奖事件的所有人的共识:“这件事的意义反而不在于评出了几本书和几篇文章,而在于评选的过程,它让人意识到科学的评审程序是学术民主的最有力的保证。”

   问题就出在程序公正上,批评的焦点始终在这里,学者们暂时放下手中的研究,所议论和力争的也是这一点。问题很简单,与评奖活动有牵涉的人,是否不得被提名与获奖。《南方周末》在报道中说:“这次获奖引发微词的是费孝通的《费孝通文集》,汪晖的《汪晖自选集》和钱理群的《想起了七十六年前的纪念》,因为费孝通是特邀名誉主席,汪晖是评选学术委员会召集人,钱理群是评审委员会成员。”

   由评奖程序引出的公正问题之所以受到关注,是因为在不正之风盛行的今日,人们对知书识理的读书人的学术评奖还寄予了一定的希望,认为似乎可以免除权力介入的民间评奖活动是最后的一片净土。如果程序不公的问题不幸发生而未引起批评,得不到矫正,那么一种不良作法就会变成惯例,成为今后类似活动的规则,后果之严重,可想而之。

   汪晖被提名与被评审获奖一事之所以引起更大关注,是因为他的双重身份:《读书》执行主编和评选学术委员会召集人。如果他没有这双重身份,他的获奖不会引起非议。如果不是汪晖而是另一个具有这样身份的人获奖,照样会受到批评。这不是哪个人该不该得奖的问题,而是评奖活动应不应该遵守一定之规,以求程序公正的问题。

   我看到汪晖的《我对目前争议的两点说明》,也读到“长江《读书》奖”工作室 于6月30日发表的郑重声明。使我感到遗憾和困惑的是,这两份声明都没有正面回答对评奖程序是否公正的批评。《北京晚报》以简单明快的语言把争议的核心表述为:“指导委员会特邀名誉主席费孝通获特别荣誉奖应该不应该,《读书》杂志执行主编汪晖获专家著作奖应该不应该,评委钱理群获文章奖应该不应该”?这个问题是不容回避的,不论多少言辞都不能冲淡和化解。

   争论过程表明,程序公正概念不但对中国读书界陌生,甚至知名学者对此也意识隔膜。这次评奖活动的程序问题,主要是当事人应否回避。《读书》方面、汪晖本人及个别评委认为,评奖期间汪晖在美国,自然不存在这方面问题。这种解释说明他们完全不懂回避的基本原理。某些活动需要当事人回避,是因为当事人的身份,而不是他实际上有枉法作弊的行为。设想一下,在法庭上,如果被告发现法官是原告的亲戚而要求他回避,法官能否说,还没有开审,你怎么知道我会袒护?又如,一个商业公司举办抽奖活动,结果公司经理获奖,舆论大哗,而该公司解释说,抽奖期间经理因公出差,决无干预、徇私之事发生,这行吗?

   坚持回避是为了避免有可能不公正,而并非断定当事人一定会利用特殊身份徇私舞弊。现在有人认为对汪晖提出回避问题是对他人格学问的侮辱,这不正确。比如上例中的法官,他只能二话不说,马上回避,他决不能不服气地反问,你们怎么能怀疑我的品质,说我会包庇自己的亲戚?

   在接受《文汇报》记者采访时,“长江《读书》奖”一位评委说,他没有感觉到在评选过程中有所谓腐败;另一位评委说,汪晖的著作达到了同类研究的最高水准。看来,他们对于针对程序问题提出的批评毫无感觉。看来,中国知识界非补上程序公正这一课不可。人们平时可能会自认为懂得程序的重要性,认可以下道理:一个货真价实的罪犯,不经过法律程序不得惩处;一个绕开公正竞争评审,开后门当干部的人,即使工作胜任,也没有合法性。平常在原则上承认是一回是,在自己处理事情时敏感到程序问题的存在与重要性又是另一回事。有些简单的道理,一到实际中就会忘得一干二净。

   我认为,对质疑“长江《读书》奖”的程序问题不理解、不赞成的人越多,这些人的学术职位越高,与评奖活动关系越密切,就说明把这件事的道理说清楚的必要性越大。

   在人类大多数公共事务和公共活动中,比如在司法、竞赛、评奖中,程序问题至关重要,程序公正是事情成功的必要条件。当然它不是充分条件,也就是说,有了程序公正不一定会把事情做得最好,但是,没有程序公正事情一定不好。对待一件事情有两种方法,一是先看形式,再看内容;一是只问目的,不管手段。如果二者不可兼得,经验证明是第一种方式较好。在中国文化传统中,这种思想方法和行事态度是没有地位的。长期以来,中国人的行为准则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人在无权无势时还讲点规矩,一旦自己主事,就随心所欲。在20世纪后半叶的大部分时间里,程序公正概念在人们脑海里毫无印象,这与中国法律意识的缺失密切相关,也与教科书、各类宣传把形式正义当成虚伪的有关。一些学术精英、文化精英习惯于指手划脚、教导别人,骨子里陈腐的东西却相当多,特别是在关系到自己的利益时,其见识会远远低于普通百姓的常识。这次在关于“长江《读书》奖”的争论中,这个问题正式提出来了,而且放到了中心、凸显的位置。我坚信,这一点的意义会比经过争论、大多数人认为不该获奖的人得了奖就是不对要大不知多少倍。

   中国要现代化,首先要有人的思想现代化。也许,我们有理由首先要求知识精英的思想和行为习惯现代化。凡事遵守游戏规则,是这方面的基本要求。这次,可能是半个世纪以来第一次大规模地、自发地把程序公正问题置于公共话题之中。这只是开端,远不是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但开端总是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几十年之后回过头来看,争吵和攻击的泡沫会消失得干干净净,思想、意识、行为方式进步(艰难、缓慢的进步)的脚印却清晰可见。

   有人认为,这场争论使许多知识分子付出了巨大的代价,队伍分裂了,人际关系紧张了,有人说了有失身份的话,清高的形像褪色了。我们当然应该总结经验教训,力争批评和争论高水平地进行。但是也要看到,历史的进步(包括思想认识的进步)什么时候能不付代价,什么时候能轻而易举地取得?

   这场争论是值得的,这场争论是有意义的,如果我们用现代化意识的推进和法治观念的增长这种尺度来衡量的话。

http://www.cReader.com 200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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