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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自由民主到自由主义 追求民主,抵制独裁,向往自由,反抗专制;争取人权,谴责迫害,提倡平等,反对特权,这些立场无疑在今天正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然而理想和现实之间永远存在着矛盾,我们面临的无数具体选择远不是能够清清楚楚地划为两大阵营:非好即坏。在我们现在看来是真、善、美的东西,稍微变个角度,就会发现远没有想像的那么完美。比如民主,它的本意是多数人决定。然而,多数农民愿意瓜分少数农民的土地,就应该瓜分吗?苏格拉底因为多数人同意他死,即便没有触犯死刑也一定要死吗?文革时多数人对少数人的迫害难道不也是反映了多数人的意志吗?从这些角度分析,民主便似乎没有了追求价值。再说自由,它的本意是不受别人强迫,那么,制止污染空气毁林开荒是否侵犯了别人的自由?政府是否具有强迫个人的自由?如此质问,自由似乎也陷入自我矛盾的境地。人权也是一样,计划生育明显是侵犯了人作为生物体的生育权利,当然是侵犯了人权,可是又有几个人觉得这和人权矛盾呢?如果这也违反人权,那么追求人权的结果岂不是要让中国人挤死,还追求它干什么呢?平等也同样受到怀疑:人的能力都是不一样的,那么不同的人拥有的财富和享受就不应该在一个水平,每个人平等地享有社会财富只会造就绝对的贫穷。看来,无论是自由平等、还是民主人权,只要仔细深究,都不像一开始想像的那么神圣。在这种情况下,有些人背叛了最初的理想,有些人沉沦于世俗之中,甚至还有人反过头来痛斥自由平等民主人权,为专制独裁特权迫害张目。 要解决以上疑团,一定要有一个综合的眼光。其实自由平等、民主人权,以及宪政分权、有限政府、司法独立、法治社会等概念综合起来是一个完整的理论,这就是自由主义。自由主义不像其他极端的主义那样主要由一个人创造,而是无数学者总结几千年的经验,经过几百年的发展才形成的在今天占主流地位的政治思想理论体系。当今中国官方所称的"西方自由化思想"就是自由主义理论。在整个自由主义理论体系中,民主、自由、平等、法治、宪政等等概念都不是孤立的,而是互相关联,浑然一体。因为任何一个概念都只能作出局部解释,所以反对自由主义的人可以随便挑出一个概念大加批判,然而自由主义作为一个整体,不仅在理论上能作出逻辑上和道德上的完整解释,而且实际上,当今无论是老牌的还是新兴的发达国家无一不是遵照自由主义的理论构建的国家体系。 一个追求自由民主的人,要做到信念坚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并不是说把民主自由当成不能有任何质疑的像上帝一样的概念才能保持信念的坚定。那样的话,对政治形态的理解就会变成宗教信仰,这恰恰是自由主义者的敌人通常具备的态度。对自由民主的热情是否能够保持下去,最重要的因素是对自由主义的内涵有综合理解,尤其是结合中国的历史和现实,得出只有自由主义才能使中国进入现代化国家之列的结论。 二、自由主义的原则 对自由主义的信念是建立在理性之上的。但理性是逻辑推理的结果,推理的起点毕竟还是应该有的。当代自由主义的发展来自基督教对上帝的信仰。天赋人权和自由平等是上帝的恩赐。可是中国人受到半个世纪的无神论教育,科学上的进化论观点基本已经被普遍接受。要想使大家放弃进化论的观点去皈依对上帝的崇信在中国是不现实的,因为在中国的历史上就没有宗教笼罩一切的阶段,因而就缺乏普遍性的宗教文化。但是自由主义的出发点确实是人性。人是否应该天生平等并且自由无法通过科学的论证得到,可即便是并不信仰宗教的中国人也应该从直觉或者历史经验中得到人应该是天生平等而且应该是自由的这个结论。人人生而平等自由是自由主义的出发点,无论是否信仰宗教,只有承认这一点,才能够推导出自由主义大厦中的丰富内容。 从人人生而平等自由就可以推导出自由主义最基本的概念--人权。人的生命、财产和自由是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生命的宝贵从天然的人性就可以感觉到,除了持极端信仰的疯狂社会,如斯大林恐怖时期、民柬时期、文革时期,生命权一般能受到保护。但是财产权被放到极其重要的地位却是近二百多年逐步发展的结果。在当代许多不发达国家,宪法对财产权的保护还是容易被理解为国家机器对富人的特别关照。马克思主义就是持这种极端观点的主义,并且把不保障个人的财产权当成社会主义优越性。人的自由在现代社会具体化为公民权利,除了天然的择业、迁徙、创业等自由,还有有言论、出版、结社等自由,以及选举、罢免、监督等政治权利。在某些民主程度较低的国家,如国民党时期的中国,全斗焕时期的韩国,人民没有选举、罢免、监督等政治权利,但是还有一定的言论、出版、结社自由,可以批评政府。在某些独裁比较厉害的国家,比如皮诺切特时期的智利或当代的伊拉克,人民丧失了批评和监督政府的权利,仅仅保持着一定的经济权利。但是在极端的马克思主义国家,人民则连最后的迁徙、择业、经商的权利都丧失了。 自由主义关于公民个人权利和公共权利的划分是很谨慎的。它的出发点是个人对生命、健康、财产和原始的自由拥有绝对的权利。但在一个人类组成的社会中,有些权利移交给了社会,有些仍然保留。在当代自由主义国家,都是由宪法确定了哪些是公民个人的权利,哪些移交给了广义政府机构。在否定自由主义的各种主义中,有些是强调个人自由一定要服从集体利益,从而剥夺了很大一部分按照自由主义应该属于公民权利的个人自由,比如法西斯主义国家和马克思主义国家剥夺了公民办报纸、开银行、组织政党、批评政府等自由。然而还有些主义过分的强调了一些本不属于公民权利的"权利":比如不失业的权利、住房的权利、娱乐的权利等等。这些主张指责自由主义不能为穷人谋取这些利益。但假如这样,那不就有另外一部分人要无偿的提供住房和娱乐设施并且被迫雇佣某些固定的人?就此指责自由主义的主张往往和剥夺公民固有权利的主义合为一体,比如马克思主义国家号称人民有了不失业的权利,但这其实是剥夺了公民的择业和创业自由,具体到中国,在付出择业和创业自由代价的前提下,也仅仅是20%的工人享有了不失业的权利,而占80%人口的农民则被强行剥夺了工作的自由且无任何福利保障。由于自由主义保障财产权并鼓励公民的创造性劳动,所以国家的税收就足以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条件,根本不用去造作地规定公民的不失业权。 自由主义从天赋人权推导出政治上的人人平等和民主。政府的权利是公民个人转让出来的,所以每个公民对政府都有相等的一个投票权,而不论他的阶级、性别、受教育程度、人种、民族等属性。但是反对自由主义的人要么根据种族、民族、阶级、性别等因素划分出不同的人群享有不同的投票权,要么认为一人一票掩盖了种族、民族、阶级、性别等因素下的不平等。但反对自由主义一人一票的平等的观点都认为自由主义倡导的平等并不是距离真正平等最近的表现形式。法西斯主义认为某些种族是高贵于其他种族的,各种族内部可以平等,但不同种族间无法平等,对劣等民族要消灭之。而马克思主义则把阶级属性提高到了笼罩一切的地步,要彻底铲除资产阶级,实现无产阶级之间的平等。但反对自由主义政治平等的结果无一例外地导致了公民的投票权和竞选权被剥夺。 在自由主义条件下,每个人都有相同的机会竞选和投票。但是极端主义者认为有些人更有钱能够比其他人有更多的机会对外宣传自己,从而产生了不平等。这确实是某种意义上的不平等。为此,许多自由主义国家规定了政府首脑选举从政府得到相同的资助,限制个人捐款数量等等。但是完全取消竞选者自发的宣传努力则损害了公民竞选的权利。假如一个竞选人很丑,另一个很英俊,那么应该为了绝对的平等而迫使他们只能发声不能露面吗?假如政府真的作到了这一点,那么,政府就越过了自己的权限,公民的个人自由便受到了威胁。事实上认为竞选是不平等的主义比如法西斯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主导的国家,从根本上取消了公民对政府的选择,把自然和社会差异造成的枝节不平等转变成制度性的歧视。 反对自由主义的人往往把自由主义和资本主义混为一谈。就通常意义来说,自由主义和资本主义有相通之处,那就是经济自由。但并不是说所有的资本主义国家都是自由主义国家。自由主义从经济自由的原则出发,只是提倡公民应该有经营经济实体的自由,但并没有规定经济实体的性质只能私营,但实际上产权明确到个人的非公有经济具有天然的低成本高效率的优势而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因此自由主义国家基本上表现为资本主义国家。自由主义从自由的角度不仅强调公民应该具有经济自由,更强调公民的政治权利。资本主义仅仅表示经济上是市场交换的经济制度,但没有公民政治自由的内涵。一个个人独裁或一党专制的国家完全可能是资本主义的。独裁资本主义和自由主义的资本主义的区别在于政治理念上:一个是独裁,一个是民主。他们之所以可能采用相同的经济形式,前者是因为这种形式更有利于国家整体实力的增强以便使独裁者掌握更多的资源并且在世界上更有发言权;而后者只是给人民以经济自由便自发形成的市场交易的后果。自由主义国家的资本主义是经济自由的表现,而独裁国家的资本主义是独裁者刻意追求的结果。因此,自由主义国家常常表现为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而独裁国家却表现为国家资本占垄断地位的国家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国家迫害人权的罪恶突出表现在没有政治民主和公民自由的落后专制的资本主义国家,但有些人却把帐算在自由主义的头上,这可能是义愤填膺找债主找昏了头。 三、自由主义和中国的具体问题 许多人会问,自由主义倡导的人权、自由、民主、法治、分权、宪政能解决中国的具体问题吗?表面上奉行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官方总是说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但是这一救半个世纪,差点没把中国救到阎王殿,直到改革开放引入了一些资本主义因素才取得了今天的经济进展,但同时又造就了无数新的社会矛盾。虽然今天的世界已经从电气时代进入信息时代,但中国在总体上连100年前按科学技术水平应该完成的从手工生产的农业时代向机器生产的工业时代的过渡还没有完成。人口问题、农民问题、腐败问题、统一问题等等已经到了无法通过官方的政策性调整就能够解决的地步,如果还不从根本上着手,就只会看着这些矛盾一天天恶化下去,束手无测,结果很有可能变成何清涟女士预言的(几十年前的)拉美化。 下面就分别谈谈按照自由主义的原则进行改革是如何可能解决中国的具体问题: 1.人口问题。 人口问题长期以来有个误区,那就是只看重人口数量别增长的太快,完全忽视了人口质量。但实际上,人口问题的本质不是人口数量问题,而是人口质量问题。由于社会生产力已经进步到信息时代,农业机械化、工业化、电气化的技术都已经很成熟,但是人口由于户口等级制度的因素不能自由流动,而且人口素质太低造成最大量的人口从事最原始的低级无效劳动。那么自由主义的解决之道有两个:一是取消任何国内人口流动的限制,恢复宪法和国际人权公约规定的人民在国内自由迁徙的权利;另一个是真正普及国家义务教育。有人担心公民自由迁徙会给大城市原有居民带来不便。但这是应该承受并且也承受得起的代价。因为中国的城市本来就是靠剥削农村起家的,现在让那些从农村背井离乡出来的公民也同样享受到城市的好处是无可非议的。既然要从不平等走向平等,那些享受了特殊利益的人就要丢弃掉一部分特殊利益,这是应该的。虽然丢掉了特权,但他们的固有利益在自由主义制度下更加能够得到保障。国家义务教育虽然不在自由主义固有原则之列,但在中国的特殊情况下,普遍性的国家义务教育是必要手段。如果说自由迁徙、自由择业和创业能够使中国的产业结构稳步提升的话,高强度的教育则是把最落后产业的人口直接转换成最前沿产业的人口,更加有利于整体人口素质和产业结构的提高。自由迁徙的阻力是大城市的人要放弃一些特权,尤其是当局要放弃一项非常有效的控制民众的手段。而普及义务教育的难点在于普遍性的腐败和教育资金缺乏。但只要腐败被遏止在很小的范围内,资金缺乏的问题是可以解决的。根据一些调查,包括作者本人调查,在中国一个乡镇,计划生育拨款大概在大概在20万到100万,而计划生育罚款50万到200万之间。这些钱基本都被腐败掉了。假如能把这笔钱补充到教育经费里,那么义务教育的资金就没有问题了。增大教育投入并不是说政府有权多向人民征税,而是有义务把有限的税收更多地转化为教育投入。比如财政上对国有企业的支援纯粹是补无底洞,就应该转来用在教育上,更别说在腐败奢侈上浪费的钱财了。 按照自由主义的原则,国家无法强行限制公民的生育权利。但是国家可以奖励那些少生孩子的家庭。因为即便强行限制人们生育,也不能做到把生下来的孩子处死。孩子既然生下来就是国家的公民,不应该受到任何歧视。那些罚款措施不过使本来很贫困的家庭更加无力投入孩子的教育,白白养活一些以此为借口强行剥夺农民的官吏和打手。取消强行限制公民生育虽然会暂时使人口数量增加更快,但由于人口素质的提高,这种增长是良性的,也就是说可以预计在不久的将来达到平衡和负增长。但是目前这种强行限制下人口的增长是恶性增长,越是能保障子女受到良好教育的家庭越是少要孩子,而越是无力提供教育的家庭反而孩子越多,从而使人口总体素质降低,人口增长的潜在压力恶性膨胀。 有人会指责说按照自由主义原则恢复人民的生育权会使中国人口在短期内膨胀的更厉害,加重了社会负担,会造成更多的社会问题。这其实是一个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问题。比如一个家庭已经很贫困了,假如要供养儿子上大学会立即更加贫困,但是将来儿子毕业工作后可以期待给家里带来根本性的好转。对于人口问题也是一样,按照自由主义的原则,尊重公民生育的权利,反对歧视超生人口,普及义务教育,最终达到了提高人口素质的结果,即便人口数量还下不来也可以说解决了人口问题。人口数量并不是不必考虑,但即便不从自由主义的立场出发,仅仅考虑解决人口问题,当前关注的也决不应该是人口数量增长速度的指标,而是应该追求(人口素质提高的速度/人口数量增长的速度)这个比值尽量大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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