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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阁 据中央电视台报导,信息产业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中国电信停止“九州长话超市”优惠服务。信产部新闻处官员称,停止的原因不便透露。中国电信这项优惠服务是否恢复,尚不清楚。目前,除了每晚北京时间9点到子夜12点国内长途按5折收费和子夜12点到凌晨7点按3折收费不变外,其余优惠均被停止。 根据中国电信的优惠办法,一些大城市如成都等开出“九州长话超市”计划,规定自7月1日起夜间国内长话3折收费。优惠活动刚开始几天,便遭信息产业部“封杀”。本来中国电信降价让利,减少了上亿用户的单位时间长话使用费。这对促进国人的电信消费、扩大市场都有好处,也有利于中国电信自身发展。这种与国、与民、与己都有利的事,信息产业部为什么要勒令禁止? 对于各地移动电话(即手机)的降价促销,如山东、重庆、四川、江苏等省市的移动通信公司和联通公司变相降低手机月租费(从每月50元降至25元左右),改双向收费为单向收费,大幅降低或取消手机入网费等等,也都被信息产业部先后下令禁止。
固定电话初装费和手机入网费,虽然已经由最初每部电话高达数千元到现在的几百元,由于全国固定电话用户近亿,移动电话超过5,000万。算起来,国人交纳的电话初装费、入网费累积下来已成天文数字。如此巨额财产都用到哪去了?如果说前几年交初装费,是希望以用户的资金支持国家电信事业的建设,那现在电信事业飞速发展,早已到了无需再收初装费的地步,为什么不及时取消这些费用? 中国电信、中国移通、联通公司等著名电信企业都是国人纳税投资建立的国有企业,也是通过广大用户缴纳初装费等各种税费集资输血、发展壮大的企业。如今它们赢利了,就应该由全国人民共享(这主要体现在降低电信收费上),不应只由官方独享,更不应该由某个部门、某些企业独占。同时,应把广大用户视为电信企业的股东或债权人,根据交的初装费多少,确定每个用户的股份数额,予以分红。 信息产业部是代表一定国家权力的政府职能部门。它的权力行使、职能发挥,应以“全国人民利益至上”为宗旨和依归,不能只考虑本部门、本行业直属企业的局部利益。现在处处限制企业之间的竞争,垄断电信收费价格,不准擅自降价,并且常常以“维护国家利益”为冠冕堂皇的藉口。不知这个国家利益是什么?一个人民得不到实惠、广大消费者仍被迫交多种费用、高价使用电信服务的价格垄断政策,它的“维护国家利益”究竟体现在哪里? 关于月租费,手机一般每月每部50元。固定电话根据地区不同,每月每部从几元到几十元不等。对于收月租费的合理性,早就有人提出置疑,因为每打1次电话,电信公司都足额计时计费,收过钱了,再收月租费是什么意思?如果为了保证电信收入,鼓励用户使用电话,扩大电信消费,非收月租费不可,可以采用收一定数额月租费免费打多少次市话的办法,如15元的月租费免费打100~200次市话。这样促使用户多用电话,养成使用电话的习惯。一旦养成习性,电话消费的增加也就自然而然了。 关于单位时间电话计费方式,市内电话每3分钟为一个计费单位,不足3分钟者按3分钟计算。这样的计费方式,明显不利于消费者。单位时间计算采取四舍五入制倒还差不多。如今只入不舍,打十几秒钟也按3分钟计1次,太不合理了,为什么市话不能采取1分钟、30秒钟或10秒为一个计费单位?长途电话也是如此,每分钟计1次,哪怕超过半秒钟也算1分钟,很不合理,应采取以秒计费。若一时不能一步到位,可采用10秒或6秒1次,最后过渡到1秒1次的渐进办法。 对于手机双向收费改单向收费,虽然已经叫嚷多时,信产部却迟迟不予批准。原先说1999年8月试行单向收费,结果信产部以“电信正在分家,关系尚待理顺”为由予以延后,称待中国电信分割完毕再说。如今电信分家早已结束,手机单向收费仍如海市蜃楼,只闻雷声,不见雨点。 消费者希望电信资费快点降下来。营运商也乐意通过降价促销发展用户。最近一些城市的移动通信、联通公司采取促销手段大大降低手机入网费,由原来的500~1,000元降至50~100元。有的甚至到了不交入网费的“零入网”。这又引起了信产部官员们的不快,偏要逼着移通、联通涨价,根本不符合市场竞争的规律。既然市场需要并且已经习惯了“零入网”价格,反过来涨价就违背了消费者的意愿,也不利于中国移通、联通等国有企业增强竞争能力,将来会遭到市场报应的。尤其是加入WTO后,外企竞争的涌入,更会如此。对于长话价格,特别是国际长途电话收费价格过高已是不争的事实。如从中国大陆打往美洲、欧洲国家,每分钟15元人民币,而收入远高于内地的香港打电话到美国,每分钟还不到1元。美国打往中国的电话一般每分钟在6.5~15美分(1美分约等于8.3分人民币)(此数字是否准确有待证实),而他们的收入比中国平均高几十倍。中国人电话支出在总收入中的比重远远高于美国人。有个别媒体为电信部门辩称,说中国的电信收费和世界平均水平比并不高,有的还大大低于其它国家。这种说法纯属无理狡辩。判断一个国家收费价格的高低,一要依据本国电信业发展水平,二要参考用户的相关支出占总收入的比重。中国电信产业发展迅速,规模效益的产生使电话成本比前几年大大降低,现行长话价格(尤其是国际长话)比成本高好几倍,有明显的攫取暴利之嫌。怪不得有不少人说,中国的电信收费太高,心太黑! 根据国际长途电话的有关的规定,双方按营业收入的50%分成,也就是说,美国打到中国的电话,美国的电话公司要把每分钟10美分左右的收费分一半给中国的电信部门;中国打到美国的电话,中国的电信部门要把每分钟15元(约合190多美分)的收费分一半给美国的电话公司。信产部及其下属电信企业为了得到长话暴利,不惜让外国电信企业来分享暴利,也不愿及时大幅度降价让利给本国人民。有人说,信息产业部的所作所为简直是个卖国部,一个剥削中国广大电话消费者贪得无厌、冷酷无情的黑心部! 至于手机频率占用费,每部每年要交50元,据称是电信企业代“无委会”收取的无线电频率资源占用使用管理费。手机用户打电话已交了电话费,为什么还向“无委会”交管理费?无委会管理了什么?频率资源跟水、空气一样,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资源,难道人们喝水、呼吸也要向什么“水委会”、“空委会”之类的组织交使用管理费?是谁赋予了“无委会”这种管理收费的权力?政府权力来源于人民授予,是公民自然权力的部份让渡,没有人民的同意,政府有何权力成立“无委会”,并使它具有随意征收税费的权力? 政府是人们为了共同利益、安享其所有的一切、并对他人维持公道,而成立的公共机器。政府的任务是遵守自然法和社会法,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和自由,一切行动均以人民的福祉为依归。否则,人民就有权推翻原政府,重建新政府。政府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收什么钱、就收什么钱,不能随心所欲。 信息产业部成立以来的所作所为,虽对中国这几年电信事业发展,起到一定积极作用,但它采取的垄断价格和高收费政策,不断干预企业竞争,消极对待外资引进(如去年的联通引资被否决),限制互联网自由发展等一系列动作,表明该部对中国信息产业发展的负面作用大于正面作用。 中国至今仍然是行政主导经济,计划经济思想根深蒂固,市场经济尚未健全,缺乏法治,政府行为随意性强。这些都将成为制约中国经济良性快速发展的因素。(20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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