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阅读,博讯暂停广告播放,博迅需要您的支持。
[发表评论] [查看此文评论]    于浩成文集
[主页]->[独立中文作家笔会]->[于浩成文集]->[【专访】于浩成:江执政 人权回到文革时代]
于浩成文集
·于浩成简介
·贺司马璐先生八十大寿
·中共重又玩起“大树特树”把戏——《江泽民论述》即将出笼
· 权钱勾结合法化——评江泽民允资本家入党
·中共十六大——幕后与前景
·悼念老战友王若水先生
·悼念黄顺兴先生
·苏绍智新著《政治体制改革研究》值得关心中国问题人士一读
·张伟国:推介于浩成新著《人权与宪政》——海内外知识分子携手推进中国的宪政运动
·“一国两制”骗局将大白于天下
·十六大是走向民主法治关键
·江泽民在权争中的底线——在退下时有颂扬其德政的“万民伞”
·自由存亡到了重关头——香港《基本法》23条立法
·江泽民违宪为何不受追究?
·于浩成评中共十六大——政治改革令人失望
·一篇华而不实的「告别演说」——江泽民16大政治报告
·联邦制必将取代“一国两制”──香港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后果
·残酷迫害法轮功 江泽民难逃法律宣判
·壬午自寿抒怀
·江泽民越权、违宪、卖国,为什么不受追究?
·又为斯民哭健儿──悼李慎之
·【专访】于浩成:江执政 人权回到文革时代
·于浩成、黎安友评胡锦涛建党82周年讲话
·于浩成:坚决抗议江泽民施压港府 力图通过“恶法”第23条
·对第四次修宪的展望和建议
·专政与宪政
·“直接民主”慎行论
·民主、和平、统一,三者缺一不可━━━论解决两岸问题的三大原则
·于浩成、陈小平评中共修宪建议
·【悼念金尧如】挽联
·深切悼念伟大的爱国者,民主主义政论家金尧如先生──在追思会上的悼词
·民主宪政兴中国——在中国民主教育基金会第十八届杰出民主人士颁奖典礼上的演讲
·长期监管赵紫阳是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违宪非法行为
·毛泽东、陆定一和多党制、党内反对派问题
·纪念叶利钦
·1989“六四民运”天安门广场标语摘抄
·坚持双百方针,主张多党政制——中共元老陆定一政治生涯中的两大亮点
·我国当局应即允准杨建利返美与家人团聚
·回归自由主义----新著《风雨鸡鸣》自序
·怀念来自台湾的全国人大常委黄顺兴先生
·十年文革在劫难逃
·司马璐其人其事
·致严家祺
·觉醒与回归:中国自由知识份子的艰辛之路
·又为斯民哭健儿
·送别柏杨,再哭若望、宾雁
·盛世危言,恍若昨日
·悼王元化,忆《新启蒙》
·悼陆铿,忆耀邦
·谁是“最可爱”的人?
·民不自由毋宁死,国无法治最堪忧
·悼林牧
·别索翁,念故友
·答王建勳
·痛悼戈扬(挽联)
·我为什么签名公开信《奴才不会“成龙”》
·红黑恐怖时代告密远非简单善恶问题
·平反六四、回归五四——纪念五四九十周年和六四二十周年
·中国政法大学在弑师案中“躲猫猫”
·对朝鲜政策的民意与外交
·党化改革必然带来宪法危机
·良性违宪也会引发社会危机
欢迎在此做广告
【专访】于浩成:江执政 人权回到文革时代

   法学家于浩成谈江泽民执政期人权法制状况

   --------------------------------------------------------------------------------

   【大纪元6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鹿青霜、谢若采访报道/每年的六月二十六日是“联合国全世界反酷刑日”。全世界各地众多组织和民间团体以游行、音乐、戏剧、演讲、艺术比赛等形式来制止酷刑和帮助酷刑的受害者。今年法轮功在美国联邦法院控告江泽民酷刑、屠杀、反人类一事,引起海内外强烈反响。著名法学家于浩成就江泽民当权期间的人权和执法状况进行了分析。**于浩成简介

   于浩成1942年参加中国共产党,同年去晋察冀边区任晋察冀日报编辑。解放后任公安部群众出版社社长、主编。曾任南开大学法学教授,是中国作协成员,同时是国际笔会中国独立作家分会成员。80年代因批评中共领导人被辞去所有职务,后又因六四入狱秦城一年半,出狱后在北京被软禁三年。94年在美国国务卿克里斯多夫的坚持下,北京放行于教授来美。此后于教授在美国多间著名大学作访问学者,从事政治学、法学方面的研究,同时又是多家著名媒体的自由撰稿人。于教授至今发表了各种专著十余本,他的最新专著是关于法学的研究《人权和宪政》。

   **江泽民“六条”跟文革“六条”同样性质

   就江泽民治下的中国执法情况,于浩成说:“直到今天为止还是人治,因为党治还是人治。即使在中共十五大上也讲了要以法治国,建立法治的国家,但同时也讲人民要在党的领导下制定法律、实行法律,还是把法律放在党之下,党领导一切。”

   他以法轮功为例分析道:“江泽民镇压法轮功事件就完全证明中国是人治而不是法治的社会。镇压法轮功完全是违反宪法的,而且镇压法轮功跟镇压六四和平请愿的学生有很相似的地方,也是所谓的法律只要当权人想立就立了。”

   他说:1999年4月25日法轮功信众上京请愿事件之后,江泽民就发表讲话,称其是六四以来最严重的政治事件,要把这种危害社会秩序的事情消灭在萌芽状态。于是民政部在他的授意下搞了一个“六条”,宣布取缔法轮功的活动。这个“六条”跟文革中的“公安六条”是同样性质,它纯粹是一个行政命令,而这种由行政机关发布而不是人大通过的命令,不但没有任何法律效力,而且是违宪的,因为宪法明文规定人民有信仰和行动自由。随后江泽民又在巴黎发表讲话,擅自把法轮功定为邪教,之后才由人大常委通过一个禁止的法律。

   **违宪就是恶法 一切弊端在于一党专政

   于浩成指出:“一般人以为人大常委通过就是法了,实际上也不是,因为这个法律是违宪的,既然违宪就是恶法。在三权分立的西方国家,所有国会的立法都必须经由最高法院进行司法审查,看它是否具有合宪性,如果不符合宪法,最高法院就宣布为无效。”

   他表示:“问题是在中国立法是没有监督的,立法与监督立法都由人大及其常委负责。孟德斯鸠在他的“法议”一文中曾经写道:如果立法、审判、行政全在一个人手里,就等于一个专制皇朝。皇帝就是这样的,言出法行,他说的话就是法律。过去的毛泽东、后来的邓小平以及现在的江泽民,他们一脉相承,都是这个样子。所以我们说不搞民主化政治改革,不由人治走向法制,中国是没法进步的,一切弊端的根本完全在于一党专政。”

   **江对人民全面专政 人权回到文革时代

   于浩成认为:“大陆的人权状况在江泽民主政期间几乎是回到了文革时代。文革时提出对资产阶级进行全面专政,江泽民现在是对人民的全面专政。他的控制是非常严的,不但对一般的媒体,对互联网也非常严,不锈钢老鼠的事件就很能说明问题,本来人民有发表意见的自由,这在宪法上规定得很清楚的,居然把一个仅仅在网上写几篇文章发表自己意见的学生逮捕起来治罪,这是非常荒唐的,是对人民的专制和镇压。”

   **阻止灾难的发生需采取实际行动

   对于经历历次多政治迫害后,中国人民仍然没有能力阻止灾难重演,于浩成表示认识到问题之后还必须采取实际行动,这是至关重要的。

   他说:文革十年浩劫之后,我们都特别痛心疾首,反思文革教训,写了很多的文章,做了很多的呼吁,希望这场浩劫不会重演。其实不光我们,当时很多中共领导人都深受其害,颇有感触。比如邓小平自己,还有他的儿子邓朴方就是在北大被迫跳楼摔断腿的。邓小平在80年8月18日发表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这篇文章中说,“毛泽东曾经讲过,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这在英、法、美等西方国家是不可能发生的。”邓还说,“虽然毛泽东认识到这一点,但因为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以至于没能防止文化大革命这场灾难的发生。”当时我们听了之后觉得他讲的非常好,实际上邓小平是接受了这个教训,承认西方民主制度的优越,是中国应该实行的,一党专政就会产生灾难。

   于浩成进一步谈到:“邓小平虽然也看到这一点,但是他也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没有搞政治改革,结果也没能避免象六四这样的惨案的发生,也没能避免许多镇压人民的冤假错案的产生。”这是一个很大的教训。所以说接受历史教训,采取实际行动是非常重要的,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现在要呼吁民主法制,政治改革的原因。”

   最后,于浩成强调媒体的独立性和人民了解真相的重要性。他说:“基于同样的原因,我们还要充分重视媒体的独立性和公众性,因为老百姓受到欺骗宣传,都是蒙在鼓里的,不了解真相。现在大陆有很多青年连六四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在海外我们有《北京之春》、《大纪元日报》、《新闻自由导报》、《新唐人电视台》,在香港还有《争鸣》这样一些媒体,能够公正地、客观地报道各种不同的意见,对人民了解真相,争取自由起著很重大的作用。”(

©Boxun News Network All Rights Reserved.
所有栏目和文章由作者或专栏管理员整理制作,均不代表博讯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