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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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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浙江省调查并公布杭州萧山区政府"7.29暴力拆除教堂"真相
·“萧山7.29事件”致杭州公安局吴鹏飞局长的紧急呼吁公开信
·请中国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保护说真话记者
·温家宝亲眼目睹山东政府强奸陈光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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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请记者和普通百姓你我给中共及中央发言人拨个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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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人祸和他的理想破灭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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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以你的条件, 怎么能让孩子干这个。”
·"反腐倡廉"不离口的陈良宇:终于栽了
·记者们决不向暴力和恐怖低头
·致国家海洋局局长、中国海洋报理事长的公开信
·王光美一生很可怜,却又很宽容
·林牧先生的死比活着更让共产党难受—悼念伟大的民主战士林牧先生
·老萨被判绞刑岂不让独裁头子金正日们胆战心惊
·邵飘萍捍卫新闻自由的壮举在今天依然是壮举
·新年感想和贺词:连接在2006和2007之间的是爱和责任
2007年发表
·“建设型财政”转为“公共财政”尚待时日
·在新闻总署领导下何以真记者被打死而假记者泛滥?
·大肆禁书:共产党和国民党一个样,甚至更狠
·杭州的校长们为什么怕警察?
·在中国最会云山雾罩的人最适合当中宣部长,于是非刘云山莫属
·2007年我们学会反向看新闻
·浙江291户失海渔民维权代理人林炳长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就禁书事件致龙新民署长公开信
·著名律师吕思源称赞洞头林炳长理性维权好
·2007年的“冰点事件”和“孙志刚事件”
·赴香港受阻亲历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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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新年寄语:一民们的自由民主责任和爱

   每个人,此时此刻,都无法躲避这一时间的到来:2005年元旦零时。
   
   无论是沉重还是轻快,你都不得不去迎接它。新的总是比旧的更能诱惑人,2005年能有什么新鲜事物可以诱惑我们一民呢?
   
   我所言说的“我们一民”,其实就是每一个单个的人,集中起来就是一民们。

   
   2005年,我作为单个的一民,希望保持着成熟人的活力,担起自由和民主的责任,还有真挚的爱。
   
   我想说我爱自己,也爱他人。但我不想说我爱人民,也不想说我就是人民中的一员,我只是强调我自己就是一民,我身边的很多人,都是一个个的一民。至于人民到底是谁,这是一个天问。正如当今很多公众人物、官员和传媒大张旗鼓所表达的立场一样:老百姓如何如何,要让老百姓如何如何?仿佛他们自己都不是老百姓,都不是人民,都是高于老百姓的高贵的人。还有,在著名的电视剧《走向共和》中,梁启超对袁世凯谈起了人民的利益,袁世凯却在真诚言说:“什么人民不人民,我只看见一个又一个的人,从没看见过什么人民。”后来的统治者,大多都牢记了袁世凯的话,心里都清楚人民只不过是一个可以利用的抽象的词汇而已。
   
   作为听到这段话的我,事实上也觉得自己从来就不是什么人民,而且人民到底是谁我也没有找到、没有见过——虽然法律上、政治口号上、甚至很多地方都是为人民而设置的,人民都有享受的神圣权利。为此我还可以举例设问:假如有一名上访者,他因为政府工作的种种不足甚至违法,使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伤害,他会向代表他的人民政府去反映,可是接待他的人会把他赶走,因为他不是人民,他没有人民的权利。所有来上访的,似乎都不能人民,那么人民成为一个空洞的词,这就可以说明实际上并没有人民——只有臣民,愚民。
   
   既然人民不是个体,可是我们每个人却都能看到人民随处可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铁路为人民,人民公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政府、人民医院、人民公路、人民邮政、人民……我知道,人民法院虽然简称为法院但却不被法院所认可——这一结果并不影响一民们以自己的方便和意愿来称呼“人民法院”为“法院”。我自己也去过不少地方,找当地人问路“人民法院怎么走”,对方从来不说“人民法院”,而是“法院”。这就是一个力量,无论你人民法院怎样提高自己的高大形象,怎样宣传自己,你都是“法院”,人们会不提“人民”两个字。或许,如果我们的人民到人民法院打官司都是免费的,我想那个时候,人民法院可以实现是人民的,但肯定不会长久,因为法律要求承担责任的人不能免责,国家也不可能替别人承担法律责任。法律应该公正,司法应该独立,一个个的一民们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而不是受到国家的保护——大多时候国家具体体现在政府形式上,政府往往是伤害一民的,需要民众监督的。政府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是不能保护一民的。当一民们受到政府伤害的情况下,只能求助于法律。一旦法律也不能保护一民,那么,其后果不堪设想,这个国家也不堪设想。所以,我认为,法律不是国家的,而是法律的。政府必须是众多一民们民选的,由民众负责监督的,否则是不会对选民负责的。
   
   我作为单个的一民,在2005年,有这么一个愿望:尽到自己应尽的一民责任,推动我所生存的这个社会的言论自由和新闻出版自由等自由民主权利,以及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倡导民选政府制度的建立。自由民主应该是一民们的自由民主,而不是单单口号上的自由民主权利和责任。谈自由民主权利和责任,不能仅仅体现在言谈上,还应该体现在行动上。
   
   当今中国,贫富两极分化问题,官员贪污腐败问题,一民们宪法权利屡受侵犯问题,司法不独立问题,为什么宪法不写明私有权利神圣不可侵犯的问题,教育失败问题,国有企业改革不成功问题,等等。当人民遇到这样的问题,难道可以用一句“这是制度问题”就可以笼统地解释吗?可以以此来推卸每个人应该承担的法律和道义上的责任吗?难道当事的某个个体在其中没有自己需要应尽的责任吗?如果这些令人头疼的都可以笼统地解释为体制问题,那么,就没有人可以对此体制负责。所有事情的发生正如所有事情没有发生一样。如此结果,这个时代将发生历史性的悲剧,而且反反复复。
   
   人民痛恨腐败,是不是自己也在亲身经历的时候默许或者助长腐败、纵容犯罪呢?在他人挥霍国家财产自己是不是也要中饱私囊呢?我想我们每个人应该站在爱自己、尽责任的立场上来,非法和犯罪的事情不能做,而且反对做,需要对自由和民主负责任的事情不要推卸,而且还要自觉地承担最大的法律和道义责任,为眼下这个社会创造更多的活力来。对于腐败,不能因为自己是既得利益者就可以参与,就可以忘记法律,就不惜伤害一民们的利益;对于有害于国家的事情有害于一民们的事情,坚决不能做,同时如果发现一旦代表国家的政府犯错了,违法了,也不能饶恕和宽大,而且要敢于揭露和追究。一民们只有负起责任来,团结起来,每个人都不是每个人,而是国家的真正主人,对全民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历史负责。更多更多的一民们,作为国家的真正主人就应该真正爱自己的国家,不让这个国家走向错误的泥潭。同时,对那些引导国家走向错误泥潭的人,对于那些公开对国家和一民们说假话和谎言的人,要敢于抨击和揭露,一个要不能放过。一民们,只有坚持自由和独立的思考和判断,甚至不惜献出生命,直到最后的胜利,这个国家才有希望,才有可能赢得良性的健康发展的未来。
   
   2005,新的一年来到了,新的开始了!
   
   2005年1月1日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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