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昝爱宗文集
·“6 .10”祖国的天暗淡、花朵凋谢
·铁道部长:你对“骂娘”是反感还是忍受
·被放大与缩小的历史人事
·一把手何不“自请处分”?
·束星北:“孤岛”上活下来的天才
·中共“党”称及自由、民主、共和
·江岂能比海宽——江泽民过海却让我靠边等着
·中国2005:不幸在一步步到位
·“毛主席”死了——胡氏之死
·捍卫王怡们的出版自由--致未来的宪政时代和中国宪法委员会
·江岂能比海宽——江泽民过海却让我靠边等着
·谁成了弱势群体的对立面
·最近我看了一幅政治漫画
·当官是中国大陆最危险的职业
·致胡锦涛、温家宝关于信仰自由呼吁书
·司徒雷登:一个被中共迅速接受并抛弃的美籍“华人”
·年年没有合格兵员 空气水源无一幸免 浙江嵊州市:一个被“毒”药味笼罩着的小村庄为生命而战
·溫家寶,您小孫女自殺了,您該像廢除收容條例一樣廢止擇校收費規定吧
·谁来捅破大陆禁发新闻这层窗户纸
·屁股决定脑袋--对招安后余华的一种期待
·《人民日报》编辑“戈培尔”
·中青报有可能沦为“李而亮青年报”
·打破黑暗通往光明的隧道——网络言论自由
·“万岁的乱世”:余华《兄弟》艰难恢复“文革”记忆
·天下民主有为,力争下游美国——寄语九月出访美国的胡锦涛主席
·意外还是人祸?温州洞头一个驾驶员和五个检察官之死
·京新、新和成两药厂污染调查
·放大卢雪松就是放大中国的人权现状
·舆论监督就是捣乱,捣腐败分子的乱
·如此“舆论监督”岂不是偏袒政府、鼓励非法?
·如此和谐社会:程益中不能自由领奖,师涛被判刑
·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行政申诉状至今三年整未有回复
·中国民众何时排斥、畏惧过民主?何时怀疑和不适应过民主?
·莫要人亡政息—写在胡锦涛即将访美时
·驱逐黑暗的人:陈光诚给予我们的光明比他看到的还要多
·警惕当前“舆论一律”催生新的“毛泽东”
·官方兴师动众控制网络:扼杀言论自由于摇篮之中
·五中全会结束,看中国如何应变未来?
·媒体的丑态 媒体的盛宴
·中国新闻界“良娼”颠倒
·报人骨子里面的自由主义
·永远的宾雁——沉痛哀悼在美国去世的刘宾雁先生
·圣诞之际上书胡锦涛主席呼吁实行宪政
·中青报《冰点》和《新京报》被整:媒体是发声音还是做“喉舌”
2006年发表
·中国最大的非政府组织(NGO)是盲流
·政府有钱埋单,岂不用净花光?
·武大美学博士炮轰流行文化的“美学暴力”
·文明与野蛮:最不坏的制度和最坏的制度
·回避“文革”并不能防止重蹈覆辙
·如此“反腐败”让陈越飞比岳飞还冤枉
·用“鸵鸟心态”维持现状太危险--兼与龙应台女士交流
·浙江杭州市下城区法院是“够黑的法院”
·如此“劳工神圣”:北京工头让农民工吃剩菜
·记者无话可说的背后——为五月三日世界新闻自由日而作
·警察与警察“火并”.山西恶警杀死北京警察可以“不偿命”
·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暴君昏君毛泽东
·他们却像防贼一样防言论防自由
·中、美两国共同“美”起来离不开自由民主
·请余杰向布什带个话"神爱美国同样爱中国"
·可怕的丛林规则:赢家通吃,弱家被通吃
·呼吁执政当局直面"六四"避免历史重演
·请浙江省调查并公布杭州萧山区政府"7.29暴力拆除教堂"真相
·“萧山7.29事件”致杭州公安局吴鹏飞局长的紧急呼吁公开信
·请中国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保护说真话记者
·温家宝亲眼目睹山东政府强奸陈光诚
·向首位在报纸上漫画胡锦涛的漫画家邝飙问候并致敬
·陈良宇"同志"在反腐败斗争中完蛋了
·丁东先生被“抄家”、传唤并指为“犯罪嫌疑人”
·2007年请记者和普通百姓你我给中共及中央发言人拨个电话
·中国铁路十宗罪
·就禁书事件致龙新民署长公开信
·真正危害国家安全的是制造腐败的制度和没有执政能力的官员
·新闻记者的职业化进程:中国必须走新闻自由之路
·毛泽东人祸和他的理想破灭史 ?
·愤怒 仇恨 虚伪 忍耐
·“老李,以你的条件, 怎么能让孩子干这个。”
·"反腐倡廉"不离口的陈良宇:终于栽了
·记者们决不向暴力和恐怖低头
·致国家海洋局局长、中国海洋报理事长的公开信
·王光美一生很可怜,却又很宽容
·林牧先生的死比活着更让共产党难受—悼念伟大的民主战士林牧先生
·老萨被判绞刑岂不让独裁头子金正日们胆战心惊
·邵飘萍捍卫新闻自由的壮举在今天依然是壮举
·新年感想和贺词:连接在2006和2007之间的是爱和责任
2007年发表
·“建设型财政”转为“公共财政”尚待时日
·在新闻总署领导下何以真记者被打死而假记者泛滥?
·大肆禁书:共产党和国民党一个样,甚至更狠
·杭州的校长们为什么怕警察?
·在中国最会云山雾罩的人最适合当中宣部长,于是非刘云山莫属
·2007年我们学会反向看新闻
·浙江291户失海渔民维权代理人林炳长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就禁书事件致龙新民署长公开信
·著名律师吕思源称赞洞头林炳长理性维权好
·2007年的“冰点事件”和“孙志刚事件”
·赴香港受阻亲历记
·哀哉记者站--中国特有新闻体制下的“怪胎”
·温家宝"融冰之旅"关键在能否"促日反省"
·死缓:"优秀士兵"崔英杰的不幸
·国家林业局如此踢皮球凸显制度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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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造舆论不能没有新闻法

   
   
   
   
   近10年来,中国新闻事业空前繁荣,拥有2000多家报纸、2000多个广播电台和电视台、拥有新华社这一总汇全球新闻信息的国家通讯社,以及众多迅速崛起并蓬勃发展的网络新闻媒体,拥有约近60万名新闻工作者。

   
   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新闻事业的快速发展发展,为公民享受言论自由等宪法权利创造了一定的有利条件。自从1987年中共“十三大”提出“加快我国新闻舆论监督的立法步伐”后,新闻立法的呼声几乎从未停止过。时至今日,新闻官司增多、记者屡遭殴打、民间不能依据宪法规定的公民有出版与言论自由权利获得办报办刊权利、新闻行业出现不规范现象……则更需要新闻立法的步伐加快。因为当下新闻信息传播无“法”可依的现状令人担忧:为数众多的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国家通讯社、众多网络新闻媒体和60万名新闻工作者的权益将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他们的权利和义务无法界定,他们被剥离于法律之外,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权利,不能得到具体法律的保护,新闻信息传播体制的管理也一直处于政策管理层面,改革难以深入,如何维护新闻信息传播权利和舆论监督权利,成为关键问题。
   
   目前,国家立法机构有必要进行规范制定新闻信息传播法规,健全新闻法治体制。新闻媒介要监督其它领域的依法行事,必须具有一个法律的保障机制。
   
   呼吁中国早日有一部保障民意的新闻法,民众造舆论不能没有新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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