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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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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劳工神圣”:北京工头让农民工吃剩菜
·记者无话可说的背后——为五月三日世界新闻自由日而作
·警察与警察“火并”.山西恶警杀死北京警察可以“不偿命”
·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暴君昏君毛泽东
·他们却像防贼一样防言论防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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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张季鸾这样的主笔也是需要勇气的

   
   购买一张报纸,阅读一则新闻资讯和评论,大众要求的是其有多少真实性,而不是要求其有多少趣味和多么猎奇--无论其报纸多么有名,其主笔多么牛气冲天。
   
   对于一个走向现代化的开放国家而言,控管言论、新闻检查、查禁出版品是难以容忍的;但对于非现代化的非开放国家而言,如此行为就是导致新闻丧失真实性的元凶,就是禁锢国家的心灵、损毁国家的历史,就是为现代化发展之路设置充满障碍的死路一条。
   

   20 世纪上半叶轰动新闻界的著名报人张季鸾,因主笔《大公报》大获成功,1941 年该报被美国密苏里大学新闻学院评为当年最佳报纸。在重庆专为该报获奖而举办的庆祝会上,张季鸾有一段现身说法的经验之谈。他说:“办报之秘诀在于‘准备失败’,立言纪事,务须忠勇,忠者忠于主张之谓,此项主张自非偏见,事前务宜经过深思熟虑,多听他人意见,多思索各项事实。勇者系勇于发表,勇于发表必须 ‘准备失败’;忠于职守,永为中国公民之独立言论机关,不接受政府官厅或私人之津贴补助,同人等亦不兼任政治上有偿之职,只有这样坚守良知和操守,说话可以不受约束,宣传一种主张也易于发挥自己的才能,更容易为广大读者所接受;既然本报(《大公报》)言论记载不作交易,亦不挟成见,在法令所允许范围力求公正,则必须有一个言论自由的语境方可。所以说人民有拥护政府之责,同时亦具有批评政府一部分政策或攻击官吏一部分行动之权,使报纸地位宜为一切人之喉舌,官民各方,孰有冤抑,皆得自由发表之报纸。 ”
   
   张季鸾的一个办报理念就是“小骂帮大忙”,虽然经常处在“不骂白不骂”、 “骂了也白骂”的尴尬境地,《大公报》记者还是做到了“宁鸣而死,不默而生”,以至于该报被誉为当时最严肃的报纸。报人办报,先从“小骂”开始。就在“九一八”过后,张季鸾开诚布公,率先在《大公报》上来一段自骂:“近来从心坎里想骂人,但有条件,是从自己骂起。譬如就我们说,自民国以来做新闻记者,这多年在天津做报,朋辈们都说是成功,报纸销得,也受重视,在社会多方庇护之下,何尝不俨然是中国大报之一。但在‘九一八’以后之中国,清夜自思,事前有何补救?事后有何挽回?可见现在四省沦陷,而大报馆还是大报馆,老记者还是老记者,依然照常的做所谓舆论的指导,要用《春秋》论断,除恬不知耻四字而外,恐怕任何批评皆不适宜。……总括一句话,国家不稳,什么事业能稳?国家无把握,什么事业能有把握?……北方有句俗话:不能混。国家现状就是这样,中国人不能混了,以四万万人的大国,落到这样不能混的地步,而我们这样赖国家栽培,受过若干年教育,仗社会优待,吃了多少年饱饭的人,束手无策,一面依旧写一些一知半解的文字,号称做舆论的工作。不细想而已,细想起来,焉能不羞愧欲死……”
   
   有了张季鸾的小骂开先河,就打开了《大公报》的大骂之局面, 1947年,《大公报》记者大骂当朝外交部长腐败、扩大报道河南灾情,声援学生运动而导致数名职员被捕,此刻的报社主笔兼言论负责人王蕓生亲自打电话给上海市长要求放人,并言诺“今晚不放人,明天就登报”,很快人就被释放了。就是这个连蒋介石都不敢轻易胡来的著名报人王蕓生,是在1941年张季鸾病逝后担当主笔和言论负责人的,以文人论政得风气之先。尤其是在抗战胜利后,媒体对国民党派往各地的接收大员大发横财,“五子登科 ”,影响极坏。王蕓生就在《大公报》上写一社评,标题是《莫失尽人心》,著名报人储安平则在《观察周刊》上这样对国民党评价:一场烂污。不过,现在我们身边一场烂污的事也不少,可是报纸上再也见不到令人解气的社评了,更无法遇到这样手笔的报人了。
   
   说真话发布客观真实的新闻是要付出代价的。 1934年上海申报老板史量才被国民党特务枪杀。在史未出事前,蒋介石就对申报不听话大为不满,让杜月笙随史老板到南京谈话,蒋说其手下有一百万兵,史说自己有一百万读者。于是为自由与真理服务的史量才终被盛怒之下的蒋介石派特务暗杀。这就是当权者的逻辑,听话第一,不听话就废。从前面历史上看,新闻记者也是血流成河,1913年3月20日曾任《民立报》主编的宋教仁被袁世凯暗杀,1926年4月26日《京报》社长邵飘萍被北洋军阀张作霖杀害,1926年 8月7日《社会日报》主笔林白水被奉系军阀张宗昌杀害,此外还有许多史书上没有记载的记者被杀害,他们都是大写的人,他们为了正义与公理而献身。
   
   历史是昨天的新闻,新闻是明天的历史。新闻记者,被称之为“无冕之王”,其存在的价值就是应该替百姓说话,应该说人话不说鬼话,应该说真话不说假话,新闻媒体并不是媒体掌握着说话的权利,而是让人民有了话语权。如果仅仅是一家媒体有了话语权,仅仅是为了让大众有了同一种声音,那么我们还是听听恩格斯先生的话吧:“难道我们要求别人给自己言论自由,仅仅是为了在自己的队伍中消灭言论自由吗?”
   
   我们都很熟悉著名记者约瑟夫普利策的这句名言: “倘若一个国家是一条航行在大海上的船,新闻记者就是船头的?望者。他要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观察一切,审视海上的不测风云和浅滩暗礁,及时发出警报。”却不熟悉普利策还有一句更经典的名言:“只有最高的理想、兢兢业业的正当行为、对所涉及的问题具备正确知识以及真诚的道德责任感,才能使得报刊不屈从于商业利益,不寻求自私的目的,不反对公众的福利。”这难道不是所有媒体从业人员应该具备的条件和遵循的中国准则?
   
   研究政治体制的学者何清涟女士说过,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一着棋是引入社会监督机制,而社会监督机制的两大支柱之一就是舆论监督,实现法治的第一步也就是舆论公开。但(在中国特定国情特定土壤里)这并不是说任何条件下放开舆论就有效,因为一旦目前已现雏形的"黑白合流"现象发展到可以用黑社会势力干预舆论--这已有记者受黑社会势力枪击,官员们买凶杀政敌等事例为证--恐怕解决这些问题只能难于上青天。
   
   事实上,新闻自由是保证言论自由的一个表现方式,所谓“无冕之王”、所谓 “第四种权力”也是相对而言,不是绝对的权力,媒体是不能替代一些办事机构的,新闻记者只是在宪法言论和出版自由条款下以及其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揭露、干预某些政治事务和社会问题的权力,无论是在20世纪30年代的旧中国,还是在21世纪的新时代,但媒体、报人稍有不慎,或自身问题,或滥用权利,或触及某些集团、党派、利益阶级,就会受到各种形式的压力、限制,以至打击和报复--也会重演过去的历史。所以,“无冕之王”和“第四种权力”难免会被一些人神话,这里需要提请媒体人士注意的是,在高举“无冕之王”大旗、使用“第四种权力”这柄双刃剑刺别人、保持揭黑、揭丑勇气的同时也要防止把自己刺伤。
   
   注:本文部分资料引自《报馆旧踪》江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1月版,郭汾阳、丁东着,《中国大百科全书(新闻出版卷)》,《第四种权力--从舆论监督到新闻法治》民族出版社1999年 11月版。
   
   
   --转载自《议报》第19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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