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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达功文集
·中共代表什么人的根本利益?
·宪法的权威还是共产党的权威?——评肖扬《论宪法的权威》
·讨论修改宪法——是为了更漂亮的摆设吗?
·中共爲什麽自己又否定“一国两制”?
·我们都在恐惧中成长
·共产党又积累了十三年腐败
·不锈钢老鼠悄然引发一场政治运动
·江泽民的「三怕」
·美国应该寻求伊斯兰世界自己解决恐怖主义问题
·寒冬过后有暖春?
·赵紫阳是中共党内民主化的旗帜
·穷人革命的可能性----保护私有财产入宪引起争议
·中国老百姓不反腐败了!
·丢掉幻想,勇敢斗争
·将摧毁专制暴政的战争进行到底!
·共产党的酱缸时代
·申请拥护共产党的游行示威如何?
·从SARS看香港人命贵于深圳人命
·刘晓波“失踪”事件中的善意与恶意
·什么时候彻底捣毁毛泽东偶像?
·高强也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
·最大的撒谎者是没有出头露面有关中央高层决策的人物
·上海是“针插不进,水泼不进”
·中国出了个世界英雄──蒋彦永
·深圳何以独善其身?
·毛泽东是怎样玩民族主义牌的
·人们还会上街去敲响专制制度的丧钟——纪念“六四”十四周年
·对中医药治疗SARS的疑惑
·“六四”是中共历史的心痛
·周立太,你在哪里?!
·过说真话的日子,做一个说真话的人——读李慎之《良心与主义——哈维尔对后极权主义社会的论述》有感
·杂谈香港的中医药爱国
·如何对待政治异见者是政改试金石
·高强为何还敢谎言骗人?
·谁“和尚打伞——无发(法)无天”?
·劝高强引咎辞职
·畏惧江泽民,胡锦涛哪里敢有政改主张!
·释放杨建利中共向美国索什么?
·可怜的香港凤凰台
·中央和田北俊耍了董建华
·民族主义是中国专制制度的强心剂
·中国的政治变革与“走俄国人的路”──“六四”运动反思
·劝温总理把眼泪咽到肚子里
·人权的普适性不容质疑
·香港的宗教自由是中共无法逾越的障碍
·郭光允和程维高谁“三个代表”学得好?
·香港“个人游”的政治意义
·民间议政与网友聚会
·香港市民的胜利!
·愿中央领导多出一些邓朴方这样的子女?
·祝贺朱元涛律师打赢官司
·不锈钢老鼠刘荻拒绝认罪
·中共当局加紧镇压 异议人士前赴后继
·谈关于参拜靖国神社
·孩提刘荻几件小事
·三中全会与东北大开发
·中国农民要反党了
·神舟5号并不是中共专制政权的荣耀
· 中国发射神舟5号面面观
·请邓朴方先生关心一下罗永忠
·罗永忠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致中国所有网络作家
·李兴民为什么胆敢“阅兵”?
·我愿陪杜导斌先生坐牢!
·杜导斌先生是我们的楷模
·我们能为刘荻、杜导斌等做些什么?
·“胡温新政”吹来瑟瑟寒风
·布什的预言与里根的预言
·富豪的吝啬是导致"出事"的重要原因
·访谈:一个作家 沉默等于死亡
·比罗永忠案还荒唐的郭庆海案
·让不锈钢老鼠好好休息吧!
·高瞻事件的联想
·两岸关系的“三要三不要”
·中共为什么不放弃“毛泽东旗帜”?
·从萨达姆被捕想中国人民走出毛泽东阴影
·为什么中国人对日本嫉恨?
·颜钧一案给「维权」浇了一瓢冷水
·封锁香港电视新闻是懦夫行为
·永远怀念敬爱的金尧如先生(唁函)
·河北省一号文件是在鼓励违法犯罪一评河北省一号文件
·权力强奸法律的流氓宣言三评河北省一号文件
·河北省一号文件鼓励权力资本犯罪——二评河北省一号文件
·为什么日本人不在中国犯罪?
·希望之声专访赵达功谈河北一号文件
·欧洲的宗教容忍与亚洲的宗教仇恨
·“我悄悄的蒙上你的眼睛”──评一个月内当局对时政网站的屏蔽
·利用和欺骗农民何时休!——评中共中央一号文件
·朱鎔基受骗,要不要自我批评?
·谁是最可尊敬的女性?
·蒋彦永引领纪念「六四」十五周年浪潮
·温家宝将成为中共政坛悲剧人物?
·欧洲的民主自由与亚洲的专制暴政
·对刘晓波的软禁说明了什么?
·谁来写《中国“农民工”调查》?
·从清明节到六四前后──当局丧心病狂的日子
·让我们大家都来“拉二胡”──有感于胡佳、胡愚文的非暴力抗争
·杜导斌无罪!
·当局对敢于说真话的网站大开杀戒──评对《中国舆论监督网》的封杀
·从强盗辈出看中国人的劣根性
·妇女的贞洁、贞操权和商品(一)
·妇女的贞洁、贞操权和商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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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工人权益——给C女士的一封回信
   (按:C女士是专门研究国际劳工法律的学者,她非常关心中国工人状况,尤其是中国工人能否得到法律援助,从而维护工人权益。本文只是谈谈个人肤浅的认识,能抛砖引玉,引起重视是我的目的。希望关心中国工人权益的有识之士都能来参加讨论。)

   在中国,工人绝对不能成立独立的组织,不管是以什么名目。但是如果从法律角度来维护工人的切身利益,应该没有什么问题。我说的周立太律师,最近没有听说他的情况。他在深圳很久,与我没有任何联系。但他是成功的,确实帮助了需要法律援助的工人。共产党在这方面不能公开反对周立太的做法,其实在我看起来,并非共产党的政策要压制周立太,关键是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为了自身的利益,包括引进外资、税收、城市建设等等方面,需要向上面显示业绩,同时试图显示自己地区的稳定,当然还有一个因素,就是不法的企业主贿赂当地政府官员(以及官方工会组织),这些都使得当地政府往往站在企业主立场上,维护的是企业和资本家个人利益,危害的是工人利益。周立太之所以成功,不仅是利用了法律武器,而且还利用了媒体。众多的媒体,当地政府是控制不了的。在工人抗议和媒体暴露时,深圳的政府一般会尽量将大事化小,尽量满足工人合理要求,以免给政府脸上抹黑。比如,关外工人(深圳分六个区,其中两个区在关外,工厂主要在关外)准备集体到市政府请愿,一般进不到关内就被堵截了。政府会派出官员向工人许愿,武警在关口拦截,并早已准备好大巴将工人载回去。不会发生大的冲突,原因是政府的让步和满足工人条件。

   我曾经想过,虽然只有独立的工会组织才能维护工人的权益,但从目前现实情况看,似乎只有走法律这条路来尽量维护工人权益,其他路都很难走通。明确的政治上的诉求,如成立独立工会,共产党和政府是不会答应的。因为共产党有工会组织,也似乎试图在各个企业都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尽管遭到顽强抵抗。昨天看电视,看到广东省工会主席的谈话,批驳了那种“维护工人权益影响外商投资”的观点,感觉到地方工会组织也在悄悄与共产党和政府对抗。据报道说,全国总工会所属《工人日报》受到共产党中央的批评,指责媒体把党的利益同工人利益对立起来。在我看来,这是一个信号,是共产党内部斗争和纷争的信号。我的观点从来不是什么要打倒共产党,这不仅不现实,而且也不是理性地解决现实问题的途径。共产党内部的分裂,并且民主力量利用共产党的分裂,达到在中国循序渐进实行非暴力民主革命。前苏联和东欧的变革经验是值得中国人借鉴的,模式不一定一模一样,但方向不会差到哪里。

   既然有法律,法律就不可能完全是欺骗人的幌子,这与毛泽东时代是不同的。关键是中国有没有一群有胆识的律师,律师的政治觉悟是最主要的。大部分中国律师的精力主要用于维护资本家利益或者被政府操纵,往往是从自私自利的个人利益出发来工作。如果律师去为穷工人打官司,他所面临的可能是与政府对抗,并且只能有较少的个人经济收益,甚至可能一分都没有,所以好象是傻帽才为工人服务。像周立太为工人打官司都是后收取律师费,费用当然也比较低。周立太甚至还要经常为遭难工人临时解决住宿、吃饭等,确实够苦的。我那篇《周立太帮助了工人,得罪了政府》的文章,就是在说明一个现实问题,共产党和政府不愿意帮助周立太,因为律师在维护工人权益方面的作用超过了共产党和政府,他们脸面也不好看。

   我的想法是,如果在中国以律师的身份,借助于法律来帮助工人,要注意一个问题,就是要给共产党、政府和当地工会一点面子。最好的办法是拉拢政府和工会中愿意帮助工人的力量,以工会和法律两方面的力量做事情,再加上新闻媒体,这样可能就事半功倍。但是一定要注意,千万不要涉及政治诉求,什么“民主”啊,“人权”啊,“独立工会”啊,都不要讲,你可以把维护工人利益与实践“三个代表”挂钩,这样就更好办。这也许是权益之计,也可以说是“曲线民主救国”吧!我的发明,专利哟!使用“曲线民主救国”请注明出处,但不要等同汪精卫的“曲线救国”。

   按照中国的法律法规,如果是中国公民,并且具有律师资格,最少有三个合伙人,在中国注册律师事务所应该没有问题。最简单的方法是以个人名义加入一家律师事务所,如果要成为合伙人,途径有两个,一个是投资,一个是有大的业务量,成为事务所顶梁柱。

   我估计您是外籍身份,如果仅仅从研究中国工人状况和工运理论、劳工法律,当然是要亲自到中国来,并且在一家律师事务所扎下来,通过许多劳工官司的过程,通过更多的案例,就会对中国状况有深刻的认识。

   对于中国的劳工条例和法律文件,我没有充分的研究,尤其是最新的法律条文,我没有更多的翻阅。因为我不是专门研究人员,或者仅仅关心抽象的工人运动理论,甚至还拘泥于共产主义工人运动理论,对新的东西知道的很少。2002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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