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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达功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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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行健获奖冲击波的思考
·没有道德伦理标准的中国社会
·中国人民没有国家主权
·为民间中医和李之焕辩白几句——写给司马南先生
·中国概念称呼之佯谬
·中国引进非洲黑人移民怎么样?
·苏格兰风笛与中国唢呐
·侵略、道歉及其他——回“乱谈”先生
·为“兽性”辩护
·中国人骨子里的专制思想
·偷书的日子
·中国政治女性的悲哀
·悼念成克杰同志
·站着说话不腰痛(1)——就死刑问题与陆坚南、马悲鸣先生商榷
·站着说话不腰痛(2)——就“弹性民主派”与白沙洲先生商榷
·中国人的报仇雪恨
·难道要进行一次真正的无产阶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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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老百姓需要朱熔基
·中国已进入没有伟大领袖的时代
·中国知识分子的臭德行
·闲聊麻将赌博
·永远的以巴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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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斯拉夫政治变革与中国政治变革
·中日应该像亲兄弟一样友好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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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胡服骑射”典故联想到中国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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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乞丐同席就餐——深圳故事系列(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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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中国七大恶心”作者陈勤教授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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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要用《刑法》一百零六条重判郑贻春

   
   
   据得到的最新消息,辽宁异议人士郑贻春的案情又有了新的发展,当局舍去原来准备定罪的刑法一百零五条“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而改为更加严厉的处罚:以《刑法》一百零六条对郑贻春定罪。《刑法》第一百零六条是:“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本章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各该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据消息透露,郑贻春所谓“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主要是指郑贻春在《大纪元新闻》和《议报》、《博讯》等网站媒体发表文章。既然发表文章就必然有联系,当局的说法,联系就是勾结。

   
   著名政论家、自由诗人郑贻春先生于2004年12月3日被辽宁省营口市公安局内保处秘密抓走,到辽河宾馆监视居住,10多天后,于去年12月20日转送到辽宁省盘锦市第一看守所关押至今。到去年12 月31日,才正式通知其家人。官方说郑贻春犯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并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据悉,郑贻春先生被抓走,是假借练法轮功之由。之后,公安人员立即搜查了他的住处并打封条,同时没收并查封了他所使用的电脑和其它写作用具。公安人员还从他的电脑里调出他写作或发表的600多篇文章,抽出63篇认定为他的所谓罪证。
   
   《刑法》一百零五条规定第二款规定:“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说来,当局都是根据这条法律对异议人士发表文章进行控罪,这次郑贻春的案子,营口当局显然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义判罪证据不足,或者是无法自圆其说。据消息透露,当局假惺惺诱使郑贻春承认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并承诺只要认罪就会被释放。郑贻春中了圈套,大上其当,形势立刻急转直下,看来当局非要重判郑贻春不可。
   
   目前,中国政治形势非常糟糕,当局开始对异议人士进行大规模镇压。国际形势由于恐怖分子对西方国家不断发动恐怖袭击,民主国家都把重点放在反恐上,而反恐也需要中国合作,中共减少了国际关注中国人权的压力,助长了中共当局有恃无恐侵犯人权。面对恶劣的形势,我们不应该被吓倒,中国所有异议人士和维权反腐败群体必须奋起抗争,越是危难之中越是考验我们争取民主自由和人权信念的坚定,郑贻春、张林、李建平、许万平等勇士的坐牢将会激励所有的异议人士不屈不挠,前赴后继。
   
   2005年7月15日
   
   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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