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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没有国家主权 国家主权是指一个国家在其领域内独立自主行使对内对外的最高权力。 如果说国家是皇帝个人的或者是某一个政党的国家,国家的主权就是个人或一个政党的权力,尽管代表个人或唯一政党行使国家主权必须由具体的人群或人群机构来实现,但毕竟只是极权的代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领土是皇帝的领土,是象征皇帝所能达到的统治疆土范围,人民是皇帝的人民,象征皇帝在疆域内统治的对象。国家人民在这里与国家主权没有关系,最少字面上的逻辑可以这么说。 如果说国家是人民的国家,不是某一个个人的或某一个政党的,那么国家主权显然一定与人民有关系。人民的国家必须是民主的国家,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是由人民选举产生的,那么这时国家统治机关或执政党是代表人民的利益(并不是绝对)去行使国家的主权。国家的性质由于从皇帝个人或唯一政党的国家主权变成由人民选举产生的权力机构来行使人民的国家主权而改变,并且人民对国家主权的权力可以从具体人民行为表现出来。
维护国家主权与国家的人民有没有关系,主要是看国家是专制独裁统治还是民主选举产生国家机器的统治,前者情况就没有任何关系。当国家被专制独裁统治时,表达国家主权行为的完全是统治者个人或独裁集团的行为。人民维护国家主权的愿望被歪曲为维护皇权或独裁专制政权的行为,其实人民只是被政权利用的对象。当国家面临外国侵略,国家主权遭到侵犯时,国家政权可以动员人民去进行反侵略战争,以维护国家统治者的统治权力。但历史上封建社会的中国人民从来没有维护国家主权的自觉性,有的只是自觉维护皇权的习惯。人民不知道国家有什么主权,只知道某姓氏的皇权才是他们应该维护的。 岳飞的“精忠报国”故事虽然可歌可泣,那是因为我们现在理解岳飞是为了维护国家主权而进行不屈不挠的斗争,可惜国家不是人民的国家,而是皇帝的国家。“精忠报国”中“精忠”在前,也就是说要首先对皇帝忠诚,而不是对国家忠诚,“报国”的前提是忠于皇帝。所以我说,岳飞的爱国情操不会是纯粹的爱国。许多人把爱国与爱领袖、爱政党联系在一起,就像历史上的民族英雄都是把爱皇帝与爱国混为一谈一样。如你不爱毛主席、共产党,你会爱国吗?于是反过来,一说爱国就意味着必须爱毛主席、爱共产党,凡是反毛主席、共产党的一定就是卖国贼。不是一直把蒋介石、国民党政府说成是卖国贼和卖国政府吗?当然现在由于统战的需要,共产党又说蒋介石是爱国的,那是后话,也只能自己打自己耳光,证明当年骂蒋介石骂错了。网上一些人骂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其实是在骂国家的统治者或统治集团,只是他们不愿意分清之间的区别罢了。 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是将国家看成阶级的产物,是统治阶级对人民剥削压迫的工具,无产阶级专政是要消灭国家。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说,“无产阶级将取得国家政权,并且首先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但是,这样一来它就消灭了作为无产阶级的自身,消灭了一切阶级差别和阶级对立,也消灭了作为国家的国家。”至于无产阶级国家的消灭,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说,“无产阶级国家的消灭,即任何国家的消灭,只能通过‘自行消亡’。”在这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人民拥有国家主权,只是历史的一瞬间,就是处于过渡阶段的无产阶级专政国家。但事实上是开了一个大玩笑,所有的无产阶级专政国家都是极权独裁国家,不管是个人独裁或一个政党的集体专制,人民对国家实际上没有任何权力,国家的主权和人民没有什么关系。反而,所谓“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现在大部分成了民主国家,也就是国家的主权是由人民决定的。 国家消亡的理论是个好理论,但那是乌托邦的幻想。我们应该回到现实,国家应该成为人民的国家,国家的主权由人民的意愿决定。当然这决不是说,经过人民投票来决定是否武力解放台湾,是否武力夺回钓鱼岛,是否武力让外蒙古回归,是否武力收回沙俄霸占的中国领土等等。中国人民的觉悟的程度还有待于时间,一个只屈服于专制统治的人民,只有自由才能唤醒人民理性的觉悟。美国打越战,美国人民就反对,反对打越战的美国人不是不爱国,正是爱国主义的表现。中国打越南,全国人民都同仇敌忾,表现了极大的“爱国主义”情绪。如果让中国人民投票来决定是否现在就武力攻打台湾,那结果一定是非打不可。 霍布斯在《利维坦》中把国家的性质用主权的不同来表述,他说,“国家的区别在于主权者的不同,也就是说在于代表全体及其中每个人的人有差异。统治权不是操在一人手中便是属于多人组成集会;这种集会或者是每个都有权进入,或者是并非每个人,而只是与其他人不同的某些人才有权进入。显然可以看出,国家只能有三种。因为代表者不是一人便是多人。如果是多人,那么集会不是全体组成的,就是一部分人组成的。当代表只是一人时,国家便是君主国;如果集在一起的全部人的集会时便是民主国家或是大众国家;如果只由一部分人组成的便是贵族国家。除此之外不可能有其他形式的国家了。因为主权必然是不归一人握有,就要由许多人握有,或是全体握有”。 按照霍布斯的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过去是掌握在大独裁毛泽东的手中,类似掌握在君主手中,和现在的北韩一样,国家是君主国性质;现在主权是掌握在部分人手中,也就是掌握在贵族手中,这个贵族集团是由共产党各级官员所组成,可以套成贵族国家;中国只有当政权成为全体人民的“集会”时,也就是国家主权掌握在全体人民手中时,国家才是人民国家。 在主权与人权的关系上,中国政府一直主张主权高于人权,并且一直将人的生存权作为第一人权。我看这也不错,中国人民本来也是有意无意地接受这一主张,历史上的中国人民不是接受了元朝蒙古人的统治,接受了清朝满族人的统治,最早其实还接受了鲜卑人的统治,日本人打进中国时,不是在东北、华北、华中、华东、华南等地区接受了日本人的统治。如果说生存权,蒙古人、满清人没有给中国人生存权吗?日本人没有给中国台湾地区人生存权吗?如果中国政府不讲人权,或者讲人权首先讲生存权,岂不是汉奸主张吗? 人权高于主权的实际例子,中国历史上有,外国也有。夏威夷没有独立成为一个国家,是因为人民投票放弃主权。中国人民在国家主权问题上常常具有两面性,一方面表现在情绪上,爱国热情很高涨;另一方面,人民又向往西方自由生活,人民不断偷渡的浪潮又是对爱国而后国家主权的否定。 中国对香港、澳门行使主权,中国人民为此曾经欢呼跳跃一阵子,之后人们就凉了下来。行使主权是政府的事情,与老百姓有什么关系?香港还是香港,澳门还是澳门,港币还是外汇,去香港还是和过去一样需要办手续。主权的回归还是不回归,与中国老百姓有什么关系?当然,中国在世界上是一个主权上特殊的国家,还没有听说过有第二个国家像中国这样。与香港的边界线依然像国界线那样,老百姓能随便过来过去吗?不可能随便过来过去,否则香港承受不了涌入的人群。即便是得到台湾主权,也同样人民的自由来往定居受到限制。这倒是中国的国情。所以,主权不是中国人民的主权。 最后用孟德斯鸠的一段话作为结尾: “掌握最高权力的人民应该管理一切他们力所能及的事情。那些力所不及的事情应该交给他们的代理人去做。但是如果那些代理人不是由人民指派的话,他们就不能算是人民的代理人。” 200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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