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阅读,博讯暂停广告播放,博迅需要您的支持。
[发表评论] [查看此文评论]    朱健国文集
[主页]->[独立中文笔会]->[朱健国文集]->[“第五个伟大”的悖论 ]
朱健国文集
·何家栋思想访谈:保卫焦国标就是保卫言论自由
·胡锦涛在抛弃深圳
·鄢烈山特赦张德江
·深圳候选“全国文明城市”天理不容
·“唱支山歌给党听”与“说段民谣给党听”
·“悼念巴金”考验中国文化界
·深切悼念改革家任仲夷先生
·胡耀邦七保“蛇口政改”
·《收获》杂志宣布——巴金继续主编2006年《收获》
·巴金女儿李小林接手《收获》
·"一句真话"有多重?——质疑《南方周末》的2006年
**2006年**
·元旦新感悟:今日中国是“治大国如办企业”
·鄢烈山为何痛诋“体制外思维”—试论“体制外”与“体制内”
·翟鹏举:我看朱健国和鄢烈山之争
·“文化自治”的号角刘宾雁
·“状告《收获》”立案
·评点《收获》诡辩
·“冰点事件”与《南方周末》命运
·“批鄢一年”的“收支帐”
·朱健国建议停开“两会”
·“荔香坊”为何抢占邓小平的风景?
·徐友渔的一个细节
·以“中国外汇储备世界第一”为耻
·“《收获》案”4月28日重新开庭审理
·“《收获》案”辩论六大要点
·"朱健国告收获一审败诉"内幕
·六万儿童难上学,深圳爆发“小学荒”
·关于恢复”蒋介石隆中题词“之呼吁
·“文革十大新说”在纽约初现
·罗湖法院阻止“收获案”二审的“新鲜谎”
·声援《纽约时报》
·升级唐山悲剧的两大罪人
·谁在围剿王朔? ——试看批判王朔大潮
·“收获案”原告代理律师汪腾锋遭报复
·朱健国强烈抗议深圳中院违反“合议庭”审判法
·“深圳中院”盛行假“合议庭”
·“深圳法院”全国唾弃
·“南都”为何抗议“富士康案”和解
·“国台办”逼“富士康案”和解!
·请温总理为狂犬病死难者一哭
·孙中山秘书之孙怒斥国家地震局局长
·“收获案”又有新戏: 审判员冒充审判长
·关于“中国第一思想犯” ——与鄢烈山和谈的“四项基本原则”
·三敬何家栋
·试看余杰再批鄢烈山——“体制外思维”与“体制内思维”第四次大论战
·王光美离间了毛泽东刘少奇
·霍英东与赵丹的“临终箴言”
·“政府年关将近要格外小心!”
***2007年文章***
·2007新年献词:愿新年的宽容扩大到萨达姆
·邬书林考验温家宝和俞可平 ——三谢邬书林“同志”
·纪念“讨伐”三周年——从林昭到焦国标
·从孔子排行看“一胎化”巨害
·2007 “人大会”六大退步
·“胡记‘和谐社会’”走向“新儒教”(一)
·“钉子户精神”与大陆“新闻传教”
·"方永刚批董德刚"的"党文化"背景--"十七大"旗帜争夺战已激烈开战
·请比尔•盖茨的慈善覆盖中国"意见人病患群体"--由"蒋峰求救"论国际慈善关怀对象的创新点
·中国萌动第三次"以德国为师"浪潮
·从德国看香港,无限悲悯--香港回归十年大倒退随感
·以激进的表达传播渐进的改良主义--刘洪波谈焦国标“讨伐”事件
·徐友渔放谈焦国标“讨伐”--焦国标“深得人心”、“大快人心”
·温家宝四年前就知晓黑砖窑事件
·陈良宇预警“宏观调控失控”有功
·“井冈山精神”五种版本
·胡锦涛香港“七一”讲话两大失实--香港特区与陕甘宁特区之优劣
·李普声援焦国标“讨伐”
·令人忧心的“深圳人自由赴港”
·警惕当代新儒生----读刘绪贻《中国的儒学统治》
·一个“反属”女教师的遗嘱
·试说“蔡元培悖论”----读张耀杰《新文化运动的路线图》
·何家栋死于看病不自由——何家栋先生周年祭
·知识分子:“十七大无希望”
·谁逼“南都”涨价?
·“短命制”与“终身制”一样巨毒
·毛泽东在“信阳事件”中五大罪责----纪念“信阳反右饿死百万人及人相食”五十周年
·十七大与九大“传达病”如出一辙
·“信阳事件”中的“断网”悲剧
·梁湘逝世十周年祭
·赵本山新小品:一场大雪压垮盛世
·警惕“朋友的新衣”----答李更十诘
·从《新闻联播》看“雪灾”中的人祸——又到争议“天灾人祸”时
·汪洋何以比所有广东人都聪明?——“奉旨思想解放”顽疾再现广东
·袁庚为何老年痴呆
·建议张德江请辞副总理提名致“两会”公开信
·答魏巍意见书——建议冯小刚修改重拍《集结号》
·“张德江思维”恶化广东治安
·“08两会”恶搞“解放思想”
·“改革第一卒”袁庚为何癡呆?
·“记者采访被铐”是政治腐败
·汉文帝处理“西藏问题”的智慧
·腐败的深圳“四号线”
·“共生主义”第一试验场
·国破士子在——“楚文化”新旗手胡发云访谈小引
·中国“伪现代化经济”临重大危机──“中国奇蹟”实质是“透支经济”和“土匪经济”
·北京奥运是照妖镜----“五环奥运”变为“一环奥运”
·中国地球物理学会顾问陈一文再斥中国地震局说谎
·“江泽民祖籍工程”四大特色
·强控制力无法弥补落后思想──草率的“地震一级应急响应”预案
·呼吁全国民主招聘地震局长
[列出本栏目所有内容]
欢迎在此做广告
“第五个伟大”的悖论

   
   经过文革的人,都会知道,1966年“五一”,林彪以一幅亲笔题词制造了“四个伟大”:“伟大的导师、伟大的领袖、伟大的统帅、伟大的舵手毛主席万岁!万岁!万万岁!”但是最新史料证明,林彪还想制造一顶“伟大的亿万富翁”桂冠,让毛主席一起戴上“五个伟大”。这一阳谋在林彪生前未能实现,但在2001年终于成为现实。
   
   2004年4月26日,《中文论坛每日精粹》网站贴出了一篇精彩文章《主席稿费知多少》,文章以可靠来源首次披露:据统计,至2001年5月底,毛主席著作(包括选集、文选、单行本,诗词中文版、外文版)的稿酬,累计加上利息,共有一亿三千一百二十一万元人民币。这就是说,“红太阳”在新世纪也是一个“带头先富起来”的当之无愧的“伟大的亿万富翁”。
   

   让毛主席以稿费先富起来,也是林彪的一个创造。且不说如果没有林彪自1960年就在全军号召“读毛主席的书,听毛主席的话,做毛主席的好战士”,使毛主席著作在全军全党全国的发行量猛增千万倍,从而让毛主席腰包猛增万千银子,单就林彪在文革时极力要求将毛主席著作稿酬标准再提高几倍的批示,就足以证明。
   
   “1967年3月,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毛泽东选集》、毛泽东文选、诗词稿酬的计算标准的建议:《毛泽东选集》(一至四卷)平装本、精装本,每套稿酬一角;毛泽东文选稿酬,每本二分五厘;毛泽东诗词每本稿酬三分:毛泽东著作单行本,不是新发表的,暂不订稿酬。 该建议报送林彪审阅时,林彪不失时机地对毛主席拍马屁,批示道:请总理复议。主席的思想经典是无价之宝。现拟定的稿酬,是否不适当?再提高二倍,也属于不适当。中央文革成员一致同意林副主席的批示。康生、江青、张春桥、谢富治等都说:只有林副主席站得高、看得远。怎么能用稿酬来衡量伟大领袖的思想、著作!江青、谢富治还说:调整至五倍、十倍,也不算什么! ”
   幸好毛主席并不急于当“伟大的亿万富翁”——这一建议送毛主席本人审阅,“毛主席批示:还是以过去标准为宜,一些提议不合实际。”其实当时毛主席的稿酬标准已够高的了。以毛泽东诗词的稿酬为例,每本稿酬五分,当时毛泽东诗词每本售价为一角五分——以今日版税制计算,毛主席的稿酬标准达到33%。而今日最红的作家也只有12%的版税。全世界也从未有一个作家有过 33%的版税。文革时期毛主席的稿酬标准足以上吉尼斯纪录——那时全中国任何人都因要“兴无灭资”,“将无产阶级革命进行到底”而取消了稿费,全中国独有伟大领袖一人可享有巨额稿酬,这一“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创举也是可以上吉尼斯纪录的。
   
   1967年10月,毛主席曾查阅本人稿酬累积情况,当时有五百七十多万元——但毛主席当时连“百万富翁”也不想当,在「五百」二字上画了一个圈,批曰:上缴党费。然而,此举被中央文革卡住,他们指出这只是“主席胸怀,主席气魄”的伟大谦虚,不可实行。对于四人帮与林彪勾结,执意让毛主席先富起来当“伟大的亿万富翁”的阳谋,至今没见有史料证明毛主席进行了洞察。这可能也算是“毛泽东同志晚年的一个错误”?
   
   毛泽东同志一生勤俭朴素,衬衣、睡衣都是缝缝补补几十年,我想他是决不会乐意当“伟大的亿万富翁”——“伟大的亿万富翁”也仍是富翁,而富翁就是资产阶级,连自留地,鸡鸭都不让农民养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顶峰,怎么会愿当“亿万富翁”呢?无论是文革时还是改革时,如果不是毛主席,任何人不管他职位多高,只要他敢在人民公费购买的书中提成稿费,中纪委一定会绝不手软地将他“双规”。
   
   有材料说,“1976年12月底,汪东兴在清查毛主席私人财产时发现,毛主席存放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稿酬累积存款为:七千五百八十二万多元,是用“中共中央中南海第一党小组”的名义开户的”——放在一般人,这若不是盗用单位名义私存脏款,至少也是私设小金库。“据汪东兴所述:毛主席稿酬累积多少,以什么名义存放,当时只有周恩来,汪东兴、张玉凤知道。 另外,毛主席以个人姓名,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南海支行开设的户头,帐上通常存有八、九十万元。”现代民主制度认为,政府首脑的财产应透明公开,而四人帮与林彪却有意奖毛主席的存款神秘到连中央政治局常委也不能知道,实在是故意陷毛主席于封建主义之泥坑!
   
   史料证明,毛泽东一直将稿费视为自己的私有财产,用于赏赐与自己有私谊的人。“毛主席在一九五九年四月至一九六一年十月,从稿酬中提取二十二万元,给七名党外知名人士,其中给章士钊十万元(按:一九二O年四月,章士钊在上海曾赠二万银元给困境中的毛主席。主席戏称,这是还给章士钊的旧债)。一九六六年初,又提取了十万元,给了程思远。 从一九六五年至一九七六年二月,毛主席先后九次提取了三十八万元人民币和二万美元,给了江青。”“从一九六七年至一九七六年五月,毛主席先后五次提取十五万元给张玉凤,给护士吴某二万五千元。主席曾先后二次给汪东兴四万元(其中有一万五干元是给汪东兴家属修建房屋用的)。这是张玉凤对汪东兴反戈一击时揭发的,说汪东兴向主席哭穷,主席给的。”
   但是,毛主席逝世后,关于主席的稿酬遗产如何处理,中共内部是有争议的。“据汪东兴说,毛主席曾讲过,死后都交党费,身边的就分给警卫员。据张玉凤说,当时江青曾多次问主席有多少稿酬,将来怎么安排?主席心情好的时候说:留部份给你,留部份给小组(指党小组),大部份交党费。主席心情差的时候说:你盼我早死,你可独霸遗产。告诉你,我死前会留言:都交党费! 八十年代初,对主席稿酬遗产,中共中央有个意见:毛泽东是属于全党的,毛泽东著作是全党的结晶,毛泽东留下的稿酬不是留给江青、亲属的。江青曾先后五次声称她有权继承毛的遗产,并提出要提取五百万元给两个女儿和亲属。但她的要求被拒绝了,说她没有资格和权利。李敏、李纳也申请过,也被婉拒了,其后由中办先后给她们二人拨下近二百万元,购买住宅和留作家用。”
   
   这就出现了一个悖论——如果按毛主席的想法,稿费可由他送人、交党费,毛泽东著作稿费应属于毛泽东私人所有,江青、李敏、李纳理所当然有权继承遗产分享;毛主席的孙子毛新宇有权打官司起诉中共中央;如若八十年代初“中共中央有个意见”是正确的,那么毛泽东将“全党的结晶”(毛泽东著作是党的特殊资产)所得稿酬私自用掉,就是“贪污挪用”的“稿费腐败”行为,“毛泽东同志晚年的错误”就又增加了新的内容,关于毛泽东功过的“三七开论”可能要变为“四六开”、“五五开”……
   
   二者必居其一,不是毛泽东错,就是“八十年代初的中共中央有个意见”错了。孰是孰非?!
   
   此事决非向后看的小事,事关国家新领导人如何防止“稿费腐败”的大是大非。建议全国人民参与讨论,联合国参与评论!
   
   (注:本文引号中材料均来自2004年4月26日《中文论坛每日精粹》。)
   
   
   电话:0755-27746908
   字数: 2870 2004年4 月28 日

©Boxun News Network All Rights Reserved.
所有栏目和文章由作者或专栏管理员整理制作,均不代表博讯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