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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耀杰:与朱健国论公民意识和公民写作
在朋友之间的聚会中,朱健国对于鄢烈山的文字之争,一时间成为焦点话题。由于莫明其妙的原因,笔者的电脑很长时间不能登陆境外网站,同时又不屑于登陆境内的各种网站,本文只能依据手头的几份文本发表一些个人意见。
一、公民意识与公民写作
据邵建《公民与“公民写作”》一文介绍:“《杂文选刊》2005年1月号(下)有鄢烈山与记者的对话,题为‘一个公民的杂文写作’。对话中提及‘公民写作’的概念,在网络世界引起了讨论,但批评者居多。”按照邵建的说法,论争一方的鄢烈山认为:“‘公民写作’是一个很好的概念,它没有‘平民写作’的自我标榜意味和民粹主义嫌疑,也没有‘启蒙’、‘知识分子写作’的自命不凡和精英主义嫌疑,……公民写作要求作者有自由的心态、平等的观念以及法治、人权、宪政等现代意识,清醒地体认到自己作为一个公民,依法享有思想自由、言论自由,有参与国家与公共事务管理的权利,可以是我所是,非我所非。”反对鄢烈山的一些批评者却认为:“没有‘公民’,哪来‘公民写作’。而‘公民’只产生于‘公民社会’和‘公民时代’。”
在笔者看来,还可以把公民意识表述得更加彻底一些:人之所以为人,或者说人与其它生命体的根本区别,就在于每一个人都是具备精神创造力和自我主体意识的精神生命体。自由自主原本就是人本身的天赋人权和天赋人性,不需要人本身之外的什么组织和个人予以授权和承认。人类社会无非是每一位个人的聚集和整合,在野蛮剥夺个体人权的前文明社会里,自由自主的公民意识是每一位正常人的理想追求;在既以人为本又依法行事的现代文明社会里,自由自主的公民意识是每一位公民的普世常识。借用马克思的说法,就是“人本身是人的最高本质。”
至于鄢烈山所说的“公民写作”,也不是什么新鲜事情。早在古希腊时代,初步具备公民意识的戏剧作家,已经开始从事于公民写作,他们所创作的经典戏剧,被黑格尔《美学》概括为表现“自由的个人的动作的实现”的真正戏剧。既可悲又可耻的是,中国社会迄今为止还没有出现过一部表现“自由的个人的动作的实现”的真正戏剧。从另一方面来看,尽管当下的中国社会还处于前文明社会向现代文明社会的转型和过渡之中,欧美现代文明却早已为有良知的中国人提供了自由自主做公民的时代坐标和价值参照,国民党时代以胡适为代表的自由知识分子,就是中国公民的既有典范。
二、朱健国的鲁迅腔调
在围绕“公民写作”的讨论中,表现得最为极端的是朱健国。
据朱健国在《三驳“公民写作”——再答笑蜀》一文中介绍,他于2005年2月26日写作《鄢烈山为何说“现在中国已经是民主社会”?——答“齐天太圣”公开信》一文的目的,是要说明:“将鄢烈山前年在电视上大讲‘现在中国已经是民主社会了’,去年在第三届‘鲁迅文学奖’‘领奖辞’中说中国的人权确有‘巨大进步’,‘可以自认为公民——依法享有当家作主权利的人民的一员’,以及这近三年来他反复鼓吹‘可以自认为公民’的‘公民写作’论联系起来看,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鄢烈山已形成一个浑然一体‘犬儒主义新理论体系’:中国的民主进步,无须进行彻底的政治体制改革,只要每个人‘自认为公民’就行了。”在这之后,他“不想再就‘批鄢’事件说什么了”,之所以会有一驳、二驳、三驳,是因为“以笑蜀为代表的‘鄢党’,却不依不饶,大叫‘朱健国在造谣’”。
由这么一段话可以看出,朱健国还是知道以“造谣”为可耻的。然而,一句“以笑蜀为代表的‘鄢党’”,恰恰暴露出他“欲加其罪,何患无辞”的造谣骗术。
1925年6月23日,正在对现代评论派的陈源党同伐异的鲁迅,在《华盖集•补白》中写道:“中国老例,凡要排斥异已的时候,常给对手起一个诨名,——或谓‘绰号’。这也是明清以来讼师的老手段;……”对于中国传统刀笔吏排斥异己时所采取的以理杀人的“老手段”,周作人在《关于绍兴师爷》中另有说明:总要凌驾于法律制度之上不受约束的绍兴师爷,在处理各种案件时永远正确的根本秘诀,就在于“反复颠倒无所不可”。具体说来,绍兴师爷想让原告胜诉,他就会说:“这个人要不是吃了亏,何必要来告状呢?”绍兴师爷想让被告胜诉,他就会斥责原告说:“人家被告不来告状,你这个原告却偏要来告状,肯定是你善于打官司闹矛盾!”绍兴师爷要想让老年人胜诉,他就会对年轻人说:“你不尊敬老年人就应该受到惩罚!”绍兴师爷想让年轻人胜诉,他又会质问老年人说:“你那么大年纪偏偏不知道爱护年轻人,是什么道理呢?!”
朱健国一直是以鲁迅传人自居的,他在文章中所采用的“莫须有”的“鄢党”之类的说法,正是鲁迅当年丑化胡适、陈源等现代评论派成员时所采用的“研究系”和“正人君子”,以及控告顾颉刚时所采用的“反对民党”的另一种版本。为了抹黑压倒鄢烈山和笑蜀,朱健国表白说:“衷心感谢真诚而勇敢的‘齐天太圣’黄大川先生,他在3月2日公开发表了《关于朱健国、鄢烈山、笑蜀诸君之争不得不说的话》,虽然依然保持‘拥鄢’立场,但是却勇敢地证明了最重要的事实——‘首先要说明的是朱健国先生的那封名为齐天太圣的公开信不是朱先生自己伪造的,确是出自笔者之手。……鄢先生说的话我表述的只是大概的意思,但我还是可以负责任地说他说过现在的中国已经是民主社会了’……”
基于所谓“最重要的事实”,朱健国接着写道:“值此真相大白之际,我想对笑蜀再说明几点——1、希望笑蜀再勇敢地对我认一次错……4、‘齐天太圣’黄大川先生批评我:‘也不知道鄢先生怎么让你恐惧了?’我现在可以坦率地回答:我恐惧鄢烈山的中国人权‘巨大进步’论和‘公民写作’论,它会让我不仅在报刊上难发探讨思想的学术文章,甚至连国内的网络上也常常上不去!我们这些‘体制外’自由撰稿人已经够艰难了,希望鄢烈山不要以中国人权‘巨大进步’论和‘公民写作’论鼓励权势者更加拉紧我们脖子上的绳索!”
如果没有看到黄大川的原文,好心的读者自然会为朱健国的永远正确而拍案惊奇。然而,稍微印证一下黄大川的原文,就会知道朱健国的永远正确与鲁迅的永远正确如出一辙,那就是中国传统刀笔吏以理杀人的根本秘诀:“反复颠倒无所不可”。
首先,朱健国在《鄢烈山为何说“现在中国已经是民主社会”?——答“齐天太圣”公开信》一文中所公开的黄大川的来信,只是黄大川的私人文本,“自始至终都没有‘公开信’这样的提法,……”
其次,在朱健国所说的“最重要的事实”之后,黄大川另有同样重要的一些“事实”:“那句被朱先生逮住不放的话我本人倒从来没当回事,因为在节目中鄢先生表达出来了他所要表达的意思,也就是说批评性非常重要,建设性需要拷问,至于说中国是不是民主社会那倒对于那期节目本身几乎没有意义。……许多人都劝过我‘江湖险恶’,平时性格上大大咧咧的我从没当回事,……”
再其次,黄大川关于“恐惧”的原话是这样的:“我想劝劝朱健国先生宽容鄢烈山先生,也不知道鄢先生怎么让你恐惧了?难道鄢先生他只因为偶尔说了几句‘官话’就比权贵资本家的代言人张维迎和公开叫嚣‘民主是一个筐,什么邪恶都往里装’的康晓光更值得让朱先生愤愤不平?……朱先生的文章总是在借用中国传统三十六计的逻辑模式,这是我这个后生最不感冒的地方,前面提到的对我那封私信断章取义就是一例;说‘鄢烈山指挥一帮学生,在网上对我大肆谩骂’,可能有骂你的人,我对此深表同情并鄙视骂人之人,可你怎么就一定认为骂人之人就一定是鄢先生的学生呢?结论下得是不是有点太仓促和武断了?”
不经允许就把别人的私人信件予以公开,这样的错误笔者也曾经有过,而且公开承认过。希望笑蜀“再勇敢地对我认一次错”的朱健国,面对黄大川“江湖险恶”的质疑,却偏偏不肯为自己的错误承担责任,所表现出来的正是连鲁迅都公开谴责过的“存天理灭人欲”的“奉旨申斥”:“脑子里存着许多旧的残滓,却有意瞒了起来,演戏似的指着自己的鼻子道,‘惟我是无产阶级!’……临了便会像前清的‘奉旨申斥’一样,令人莫明其妙。”
另据看过鄢烈山的电视采访的几位朋友相互印证,当时的演说主题是杂文应该建设性为主还是批评性为主,鄢烈山反对所谓建设性为主而主张批评性为主,这样就需要言论自由。听众中有人问:如果言论过于自由,有人用言论自由造谣攻击他人怎么办?鄢烈山回答说:中国要是民主社会,那么就不只一方面有发言权,大家都有发言权。你可以造谣诽谤,人家可以站出来澄清。多几个方面的声音,事实不是很容易还原吗?“齐天太圣”黄大川所说的“大概的意思”其实是他并不可靠的个人记忆,而不是朱健国所谓的“最重要的事实”。
三、鲁迅究竟是什么人?
朱健国之所以要站出来抹黑压倒鄢烈山,自然是想把自己抬举为鲁迅式的“超人”和“偶像”。只可惜他功力不够且自信不足,不得不嫁祸于人地表白说:“我本不想自我表扬,既然笑蜀一再逼我坦白,也就只有自我交待,自投罗网——让政府有关部门拿我是问吧”。
接下来,朱健国正面介绍了自己的“几起大事”:“其一,1992年,湖北省委书记关广富当人大主任,结果选人大代表落选,说明他在湖北省大行左道极不得人心,我据此在《南方周末》一版发表杂文《为道台(藩台)大人落选鼓掌》,一时间《南方周末》在湖北省卖到20元一张,百姓拍手称快。结果有关部门严令处分我,让我到农村去,这样我才被迫辞职,离开湖北人民广播电台南下广州打工。鄢烈山当时正在不直属省委管辖的武汉市委机关报《长江日报》当评论部副主任,他曾当面对我说,他是不敢写这样的文章的,……到广东,他又不写有关广州市和广东的尖锐批评,哪怕‘南都事件’、‘周末风波’闹得尽人皆知,群情激愤,他也可以静心打坐,心如古井。‘近交远攻’作为鄢烈山的全身之道,可以理解,但也不能太过分。”
这样一来,刚刚还在揭发鄢烈山“鼓励权势者更加拉紧我们脖子上的绳索”的朱健国,反手就给鄢烈山套上了一条绳索。笔者倒是要问上一句:既然你朱健国能够理解“‘近交远攻’作为鄢烈山的全身之道”,笔锋一转的“但也不能太过分”,不依然是鲁迅式的“欲加其罪,何患无辞”和“反复颠倒无所不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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