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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获》杂志宣布——巴金继续主编2006年《收获》

   
   
《收获》杂志宣布——巴金继续主编2006年《收获》

   
   附录:关于《收获》杂志假冒巴金名义的投诉
   

   朱健国
   
   早就盼着看看《收获》如何悼念巴金。
   
   2005年12月12日,我在楼下(深圳龙华人民北路)左边一个报亭花12元买了一本《收获》2005年第6期,翻了几页,就呆住了——本期《收获》用一页A4灰底黑字的活页广告宣布:巴金继续主编2006年《收获》!——全文如下——
   
   征订 2006年收获 巴金主编 
   荟萃各种流派与风格的无数佳作
   被誉为中国当代文学史简写本
   时刻保持敏锐,时刻注重观念更新
   时刻奉献文学的顶尖之作
   
   请速往全国各邮局订阅
   截止期:2005年12月23日
   代号 :4-7
   定价:12元
   全年:72元
   (反面从略)
   
   我想了许久,希望自己能对此奇事参破答案——
   
   一、本期《收获》的编辑,可能不知或忘记了:《收获》的主编巴金先生已于2005年10月17日19时06分在上海去世?
   
   然而,这一猜想马上被否定——手中的《收获》2005年第6期,其封面破例用了折页——折页的正面和反面都是巴金的黑白遗照,封二是巴金的手写体:“最后的话”;菲页是编辑部的长篇悼念文章《比时间更长久——读者送别巴金》……封三是巴金追悼会上读者签名的照片……这一切表明,《收获》的的确确知道它的主编——“一代文学巨室巴金永远离开了我们”。
   
   二、也许这一宣布“巴金继续主编2006年《收获》”的“活页广告”是在巴金死前印刷的?完全可能。
   
   但是“《收获》2005年第6期”可是在巴金逝世一个多月后才出版发行,这一页宣布“巴金继续主编2006年《收获》”的“活页广告”,无论先印与否,完全可以不插入发行。当然,这会损失许多银子!可是,“一代文学巨室巴金”的亲属、部下,会缺少银子?稀罕银子?
   
   三、或许《收获》编辑部认为,巴金先生自1999年春季就开始“目不能识字,耳不能听话”、“停止思想”,早已是通过女儿李小林感应其精神来主编《收获》;而今巴金肉体虽死,但其“说真话”精神永恒,第一副主编李小林仍然可以如巴金成植物人时一样,靠着女儿对父亲的独特“心心相印”,而继续感应巴金精神主编《收获》。对于《收获》来说,巴金的最后六年与死去无所区别,皆是“停止思想”状态;既然彼时能在《收获》上大写“巴金主编”,此时又有何不可?只不过要麻烦《辞海》编者,今后应在“主编”词条下加注一条:死去的人亦可以其精神继续当“主编”,“主编”可“比时间更长久”。
   
   宣布“巴金继续主编2006年《收获》”,正是在实践巴金一向倡导的“说真话”精神。
   
   不求形似只求神似——宣布“巴金继续主编2006年《收获》”,乃“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艺术真实,是对巴金“说真话”精神的最好注解!
   
   以上猜想是否得当,谨盼《收获》杂志或李小林女士指点一二!
   
   (注:对于巴金死后一个多月的《收获》(2005年第6期),仍然大写“巴金主编”,许多人愤愤然,我倒宽解为该期内容为巴金生前所定;但《收获》2005年第6期,用活页广告宣布巴金继续主编2006年《收获》后半个月,《收获》没有任何更正与说明,这就让人如刺在喉,不吐不安!若一个月得不到《收获》的相关解释,将向有关部门和司法机构起诉:《收获》以“巴金继续主编2006年《收获》”诈骗读者,向全国征骋代理律师。)
   
   2005年 12 月18日于深圳“早叫庐”
   
   
   附:1、《收获》“活页广告”照片两帧
   
   2、旧文“巴金主编”乃《收获》的商业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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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金主编”乃《收获》的商业欺诈行为
   ——关于《收获》杂志假冒巴金名义的投诉
   朱健国
   
   中国消费者协会:
   
   值此2005年“3.15”“打假节”到来之际,谨向你们举报一件重大文化商业欺诈案——上海作协主办的大型文学双月刊《收获》杂志,自1999年以来多年盗用“巴金主编”之名,欺诈海内外汉语文化消费者——巴金先生自1999年2月8日入住上海华东医院一个月后,就基本上“目不能识字,耳不能听话”,明知巴金先生处于如此“失聪失明”、“停止思想”的“植物人”状态下,《收获》杂志因为商业利益或其它私虑,竟仍然继续在每期《收获》封面上大字醒目标出“巴金主编”,实属严重欺骗消费者的欺诈行为。
   
   关于巴金先生自1999年春季就开始“目不能识字,耳不能听话”、“停止思想”的证据有——
   
   1、据王珞整理的《巴金百岁年谱》(中国网 2003年)说:一九九九年,九十六岁的巴金先生于“二月八日春节期间因呼吸道感染突发高热并出现急性呼吸衰竭,送华东医院抢救成功,但因年高体弱病情反复,从此未能出院。”
   
   2、据巴金先生的亲侄子74岁的李致(现为四川省文联主席),2003年7月17日在成都接受记者杨易采访说:“现在,四爸(巴金)在上海由女儿小林和护士照顾,由于疾病的影响,他已不能再与我交流。”(《北京晨报》2003年8月18日)此处明白说明巴金“他已不能再与我交流”——巴金已不能与任何人交流思想——不能与任何人交流思想的巴金,岂能还在“‘巴金主编’《收获》”?
   
   3、据李辉在《巴金:生命艰难地延续》一文中说: 1999年2月14日,“医院为巴金在喉管处作了手术,以帮助吸痰。22日,又发现巴金心律失常,心衰……就这样,几度垂危,又几度冲越过去,巴金在抢救室度过了20个令人心焦的昼夜。3月1日,巴金转回病房。这时,久未开口的他突然说道:“谢谢大家!我要为大家活着。”这次抢救后,巴金基本上只能直躺在床上。生命在无奈中、痛苦中延续。 巴金不愿意这样经受痛苦的折磨。他不止一次要求停止抢救,他一度拒绝为他做喉管手术,甚至请求让他安乐死。然而,他已不能决定自己的命运。 躺在病床上的巴金,生命的延续该付出多少代价。不只是个人生理上的痛苦,更有精神上的痛苦。他既然无法辞去一个又一个社会职务,也就得继续由别人以他的名义发表并非属于他自己的声音,也就必然要承受由此而带来的某些误解甚至非议。 ”这里明确说明近几年巴金是在“由别人以他的名义发表并非属于他自己的声音”。
   
   4、近几年的巴金生日祝寿活动中,人们看不到巴金先生一张现场照片,一个电视现场镜头,也听不到他的一句话;即使在“百岁大庆”之时也是如此。这再次证明巴金先生的确已处于“植物人”状态。
   
   查辞典,“主编”意义有二:一为“编辑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出版物全体编辑人员的领导者”;二为“主持编辑工作”。对照这两条“主编定义”,巴金先生在成为“植物人”后,既不能领导编辑工作,更不能主持编务,今日《收获》之编辑出版发行水平,实与百岁巴金无一丝一毫之联系。
   
   当然,巴金先生的女儿李小林现在是《收获》杂志的主要负责人。但有谁能证明,女儿即等于父亲——李小林纵然再能揣摸其父巴金的思想编辑风格,也只是模仿而已。而这种模仿的赝品,绝不能等同巴金风格真迹——实际上,“十年动乱”结束以后,巴金复出重任《收获》杂志的主编,不时冒一点风险,使不少险遭扼杀的冲破政治思想禁区的优秀作品得以面世,如顶住压力支持发表张一弓的《犯人李铜钟的故事》、从维熙《大墙下的红玉兰》等。但近些年的《收获》,基本上没有发表过有重大政治影响,引导人们进一步解放思想的“争议作品”,《收获》似乎走入了为艺术而艺术,为文学而文学的纯文学道路。
   
   因而,以巴金女儿主持《收获》为由,说仍可标“巴金主编”《收获》杂志,实为一种有意无意的封建血统论或商业欺诈。
   
   又有人说,现在《收获》是中国目前公认的最好的文学期刊之一,以此成绩挂“巴金主编”,不会有损于巴金先生形象。此论更是无稽之谈,“巴金主编”之词的直接涵义并非说明这一杂志思想艺术水准,而只能说明是“巴金”本人亲自领导编辑部和主持编务。试问,一个已一字不能识,一语不能听的“植物人”,如何领导主持《收获》杂志呢?
   
   还有一说,让《收获》继续标“巴金主编”,有利于《收获》少些“检查”麻烦,多发一些有争议、有“违碍”的好作品。此论的意思说,可以“为革命而撒谎”。但伟大的哲学家康德早已驳斥了这种谬论,他在“论出于善的动机而说谎的假设权力”中说:“不管谁撒谎,也不管他的动机有多善良,都必须对它的后果负责”,“在所有声明中都要讲实话(诚实)是理性的一个神圣的无条件的命令,它不受任何利害打算的限制。”“因为诚实的责任对于任何人都没有区别,不管是对我们有责任对他们讲实话的那些人而言,还是对我们可以不跟他们讲实话的那些人而言,都是一样有效,因此这是一个在所有环境下都生效的无条件的责任。”(《康德文集》,改革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P420-421)
   
   综上所述,毫无疑问地证明,“巴金主编” 是《收获》杂志盗用“巴金”之名的文化商业欺诈行为。而《收获》盗用“巴金”之名的危害,绝非只限于文学期刊或商业领域,它是中国当今政治经济文化思想各个领域“假冒伪劣”泛滥成灾的一个经典事件——连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作协主席巴金之名,都可由其女儿主政的《收获》杂志堂而皇之地盗用五年之久,这是何等“顶峰”的腐败与渎职?是可忍,孰不可忍?!
   
   作为一个多年来阅读和购买《收获》杂志的消费者,我现在郑重向中国消协投诉:对于多年来冒用巴金先生之名,出版“巴金主编”的《收获》杂志,应立即“从重从快”处罚,强行撤消其“巴金主编”广告,并根据有关消费者保护法,责令其向我和全国相关消费者道歉,同时赔偿相应损失。
   特此举报。
   
   举报人:朱健国
   2005年 3 月 8 日
   --------------------------
   原载《议报》第22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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