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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烈山为何痛诋“体制外思维”—试论“体制外”与“体制内”
“体制内”与“体制外”本是中性词
“体制外思维”第一次出现在杂文理论中
萧功秦论证中国近20年时兴 “体制外”
陈小平论证清末的“体制外”和“体制内” 诗坛热议“体制外思维”:《体制外写作:迟到的命名与吁请》
刘洪波对“体制外思维”的理性批评
在败阵中走向告密和投井下石
“体制内”与“体制外”本是中性词 在“食人之年”高唱“人权巨大进步”领“鲁迅杂文奖”的鄢烈山,2006年元旦前后又开始开始了痛诋“体制外思维”——他花六天时间精心撰写了一篇5000余字的反批评文章:《面糊一团的概念:体制内(外)思维 》(1),先后在《东方早报》、《羊城晚报》等纸媒摘发,又在网络全文“亮剑”,以反击“起诉”他“误导杂文案”的“原告”(朱健国)及诸多知名“体制外思维”者。有人说,这是鄢烈山以“公民写作”批判“鲁迅风”杂文、以“公民”贬损“精神界战士”后(2),又一次弘扬其“焦大”精神,是中国特色的“体制内犬儒”对“体制外思维”的新一轮封杀信号。
剔除鄢文中“一坨烂泥”、“谬种流传”、“装愚卖傻”、“无事生非”、“没话找话说”等“愤青火气”、“土太子架子”,忽略文章对“在境外媒体发表‘出位’、犯忌的言论也未必出什么大事”的“体制外”的举报告密,人们还是可以发现,鄢烈山毕竟在该文中第一次旗帜鲜明地炫耀了他的反“体制外思维”的“焦大观点”:“提起所谓‘体制外(写作者)’、‘体制内’,我感觉好似捧起了一坨烂泥,说品评太恶心,说掂量也生厌。我本想不予理睬,却不乐见其谬种流传。促成我写下这篇文章的是,近期我看到网络上和报纸上都有智商并不低的人采用了这对莫名其‘沙’的概念。”鄢文以“我的‘定盘星’” 、“为什么要来讨论这个无趣的话题”、“谁在‘体制’之外?”、“人的思维也分体制内外吗?”几个段落,反复强调:中国不存在什么“体制内”与“体制外”,更没有什么“体制外思维”与“体制内思维”。
作为鄢文矛头所向的“第一目标”,我对鄢烈山第四次食言“不屑与朱健国争论”,第三次“自己打自己嘴巴”承认“朱、鄢之争”的核心是“思想异同”之争(3),是“学术观点”之争,是“体制内思维”与“体制外思维”的“主义与问题”之争,我的第一态度是欢迎认错!(虽然鄢烈山是在“网络上和报纸上都有智商并不低的人采用了这对莫名其‘沙’的概念”的新形势“兵临城下”才“痛改前非”。)第二态度是:继续争鸣——鄢烈山虽然用行动承认“朱、鄢之争”并非是“人身攻击造谣中伤”,回到学术研究层面,但其极力否认中国存在“体制外思维”的“学术观点”,委实有成为“糊不上墙的烂泥巴”和“谬种流传”的危险,特再商榷如下。
窃以为,“鄢烈山病态”的症结在于,不知“体制”可有多种:世上并非只有“依‘君臣之义’建构的”“专制体制”,也有“三权分立”的“宪政体制”;“专制体制”有“王道”与“霸道”、“开明”与“腐朽”之形形色色,“社会主义”有“中国特色”和“朝鲜特色”、“古巴特色”,“宪政体制”也有“君主立宪”与“民主约法”之分,有英美传统、法国传统、北欧传统、日本传统等等,因而“体制内”与“体制外”本是一个极具开放性无关乎褒贬的中性词。且不说“好体制”的“内”,多有健康人(如美国),“坏体制”的“外”,也多“亚健康者”(如中国);即使是“坏体制” 的“内”,也不乏追求公平正义为民请命的改革者,“好体制”的“外”,也大有告密同志卖友领奖的“伪现代化者”。“体制”并不能必然决定人性、道德的善恶高低,主义的不同,也并不一定就能保证人性、道德的优劣不同。鲁迅早说过,团体不是豆荚,让包在里面者始终都是豆。“体制外思维”与“体制内思维”只能说明思维的空间大小宽松紧张而已。就概率而言,大空间中的思维可能比小空间的思维更多元一些,但这也并不能保证,一个“体制外思维”者的思维必然一定优于一个“体制内思维”者。犹须注意的是,“体制内”者可有“体制外思维”,“体制外”者可陷“体制内思维”,“体制外思维”与“体制内思维”的产生,并不完全决定于是否身在体制内外。“体制外”者不会“自来红”产生健康的“体制外思维”,“体制内”者也非“新阶级成份”,必然会陷入恶毒的“体制内思维”。而且,人是复杂多面的,“体制外思维”者有时会用“体制内思维”办事,“体制内思维”者也会会时常冒出一些“体制外思维”。
中国自古就有“天高皇帝远”之说,“庙堂”与“江湖”,“朝廷”与“民间”, “体制内”与“体制外”之分从来就没有在中国彻底消失过,即便文革时也天天有“反革命”。虽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秦始皇可以焚书坑儒,明万历可以下李贽于诏狱,但哪一个君王管得住人心的“腹诽”?“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志士不忘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背弃孔孟,非毁程朱”的“体制外思维”,从来就没有在中国断根。君不知中国三千年的文字狱史?
鄢烈山岂能因为自己今日身囿“体制内”,害怕人说自己是“为五斗米折腰”的“体制内思维”,而干脆“闭着眼睛说瞎话”——否认中国今日存在“体制内”与“体制外”?庄子虽然当过几天管理漆园的小官,但尔后一直挂官归隐,一生居于贫民区打草鞋为生,楚威王重金聘他为相,他却坚辞不就,潜心探讨朝廷主流思想格格不入的“逍遥游”(《南华经》)。如此“体制外思维”的庄子,鄢烈山居然要以一句断章取义的“庄子语录”来判庄子为“体制内”,以此证明中国从无“体制外”。这实在是黑白不分,制造一个太“无趣的话题”。固然“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也不该犯如此低级的病态。
“体制外思维”第一次出现在杂文理论中 我与鄢烈山争论的关键问题是:中国有没有“体制外思维”?我说有,鄢说没有。
中国文化界谁最早提出“体制外思维”,尚未考证。我只记得,自己是在1998年9月第一次对鄢烈山提出了“鲁迅杂文的本质是‘体制外思维’”(似乎受有人说朱学勤是“轨道外思考”启发),这可能是“体制外思维”第一次出现在杂文理论文章中。
事情缘于鄢烈山要我为《20世纪中国杂文史》(4)一书写篇赞颂性广告书评,他已留好版面等稿子。但我读了全书,觉得该书实乃“一部官修的杂文史”,“他们并未真明白什么是‘新基调’,什么是鲁迅。对‘新基调’作了抽象的否定,具体的肯定。” 我以为,“什么书都可以官修钦定,但杂文这种‘体制外思维’,可是只能在天高皇帝远的山野之处才可自由自在。对于一本通行官话,滥采伪学,遵命显学的‘杂文史’,实在少读为好。”于是写下《20世纪中国杂文真相随想》(刊于《文学自由谈》1998年6期),既对该书进行批评,又借以阐述杂文的“体制外思维”原则——
“为何李贽、公安三袁、龚自珍、魏源、梁启超、鲁迅等人能写出那样的好杂文呢?就在于他们写杂文时,只是以自由之精神,写独立思考之批判━━杂文的本质是反代圣人立言,我手写我心的独立思想。这种独立思想,既不听命于当朝,也不是事事代表什么反对派在野派的利益,而是一种超越任何党派、任何团体的独立意见。它既不是为了推翻当政者,也不是为了建立新王朝,纯粹是一种对人性、对社会的独立思考。而这种独立思想又以短小精悍、文采盎然、生动活泼而区别于学术与文学的其它体裁。”
“在‘体制外’和显学外独立自由地思想、批判(并非一定就是真理),冲破压制、阻碍曲折隐晦勇敢艺术地表达发表,这就是中国现代杂文的本质和标准。”
“而一切‘体制内’的杂谈,不论其是‘缺德’与‘歌德’,都只能是代圣贤立言的‘新基调’,是准杂文、伪杂文。‘体制外思维’与‘体制内思维’,这才是真假杂文的分水岭,试金石。”
鄢烈山当时只是泠泠地表示了无可奈何的反感,毙掉了我的稿子。后来便直言:他反对什么“体制外思维”与“体制内思维”之说。于是有人告诉我,鄢烈山是《20世纪中国杂文史》的“顾问”,许多内容征求了他的意见,书中对鄢烈山进行了“拥立”性赞扬,你这样唱反调,鄢烈山恼火得很。我才知道,自己无意中破坏了鄢烈山的“拥立”梦——原来“自由之精神,独立之思想”也是会伤害朋友的。
尔后鄢烈山一再用各种方式暗暗表示对我“体制外思维”的反感,并在他的版面上封杀我的一切文章。其最新的反驳是:“所谓‘体制内(外)’的概念谬种,就有可能像禽流感病毒不遭阻击一样传播开去,损害健康的话语环境。我们通常说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文化体制’等等,涵义明确,指的是一套权力结构以及保证其有效运作的相应的法律、制度和不成文规则。但那些言说‘体制’内外的人所谓的‘体制’,却似‘第22条军规’若隐若现教人捉摸不透。如果是指‘饭碗’的‘属性’,根据是否在国家机关、国有单位工作来区分体制内外,那倒也简单明晰,但搬用者似乎又不是这样界定的。如果是指不便于明言的政治体制,则举凡生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范围的人,无人能置身于这个‘体制’之外。‘体制’是根据一套政治原则、政治文化和社会伦理建立起来的,只要还没有彻底崩溃,它的力量在它的势力范围内无远弗届,岂是你可以随意‘外’之的!”
萧功秦论证中国近20年时兴 “体制外”
事实到底如何呢?幸而在我之外,已有许多学人开始研究“体制外思维”。比如,著名学者萧功秦先生在《书屋》二〇〇二年第一期发表《当代学者的社会定位》(5),专题论述了当代中国已在时兴“体制外思维”和“体制内思维”两种知识分子。
萧功秦发现“体制外思维”知识分子是在改革开放中形成的——
“长期以来,从事学术研究的中国知识分子的谋生处所是大学、研究所与各事业单位。数十年来,他们领取的是政府给予的工资与各种津贴与研究费用,并通过体制内的学术评估体系获得相应的职称、学术地位与荣誉。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改革开放以前,几乎所有从事学术研究的知识分子都可以说是体制内知识分子。这种情况到了改革开放以后开始发生变化。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中国知识分子的学术分工以及在社会上的自我定位都出现了新的分化,相当一部分学者在体制外、在民间社会从事着自己选定的课题研究。他们从社会上取得研究所需要的研究经费,他们的研究成果通过自主出版与在刊物上自由发表,同样取得社会上的学术评价,从而获得自主的社会生活空间。我们可以根据一个学者从事研究的课题是否被体制内的评估体系所包容这一标准,把学者的研究分为体制内研究与体制外研究两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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