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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专制主义与极端专制主义
一般专制主义与极端专制主义
不论在中国历史上或世界历史上,专制主义政权是大量的、经常出现的现象。全世界特别是东方的一般的君主体制都带有专制性质。就是说,君王的权威高于一切,主宰一切:“人君之尊,如在天上” (唐甄:《室语》);“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但一般的君主专制并不意味着极端的极权与残暴。在中国,绝大多数封建时代的政权都或多或少信奉仁政与宽容或受到一定程度的的传统道德约束。广泛的任性杀戮、草菅人命较为少见。特别是,把残酷与暴虐作为正式信条并持之以恒贯彻的,更是少见。历史上传诵的西周文武周公,汉代文景之治,唐代贞光开元,以及整个宋代的宽厚,都远离残暴统治的范畴。就是在清代,虽然有过若干文字狱,也不是一种形成系统法规并持之以恒的残暴统治。至于像五代十国时的残酷与暴虐,那是在战乱中发生的事件,与和平时期的残暴专制主义不能相提并论。
与一般专制主义不同,历史上也存在过极少数的极端专制主义政权。极端专制主义体制无论在中国或世界其他地方都是比较罕见的现象,但却是人类政治史与政治哲学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有必要把这种专制主义与一般的专制主义区别开来。 在中国历史上,在和平统一时期,有过人们广泛谴责的周厉王、隋炀帝一类的荒淫残暴的皇帝,但那并不是典型的极端专制统治。一个帝王实行过残暴屠戳,如果这种血腥统治还没有达到持之以恒(这需要一套理论与法制)的地步,那还不能称之为极端专制主义。纣王的统治虽然可以称为持续性的极端残暴,但那只是一种传说,很大程度是后人的想象。纵观三千年有记载的历史,只有秦始皇和朱元璋两个政权可以称为极端专制主义。这两个政权不但有一整套极端专制的理论或法律体系,也在实践上对此持之以恒,对内镇压具有非常残酷的性质并达到巨大的规模,造成严重的后果。这两个政权的衣钵,形成了中国极端专制主义的政治——文化基因。
在世界其他国家,古代虽然有过亚述帝国与罗马帝国对被征服民族的残酷杀戮,但那并不是针对本国内部的镇压,谈不上极端专制主义,专制的概念主要是指政权对内部的作为。罗马尼录皇帝之类的暴君,固然残暴,但就其缺乏系统的理论或法律体系而言,并不典型。欧洲某些地区中世纪时较长时期出现的宗教迫害、烧死大批少女及其他人员的残暴罪行,也许可以视为接近极端专制主义的统治,但由于这和宗教狂热混在一起,还不是造成社会全面持续性恐怖的统治,不能算作严格意义上的极端专制主义体制。真正外国的极端专制主义,当以斯大林政权为其典型形态。至于希特勒纳粹统治,无疑是人类历史上最残暴的政权。但这个政权的巨大罪行除对犹太人外更多表现在对其他国家人民的镇压,应该另作讨论。
所谓极端专制主义,主要是指权力的绝对集中,通过残酷镇压使权力高度集中,又用高度集中了的权力对内进行残酷镇压。具体说,极端专制主义具有以下特征:第一、高度的集权。应用高度集中的了权力,残酷镇压自己国家的臣民,形成全社会的普遍恐怖。通过镇压形成持续的、全面的社会性恐怖,是极端专制主义的基本特点。第二、为了使极端的镇压行动取得合法性,能持续不断进行下去,就必须有一套伪善的理论或完备的法律体系。如秦始皇统治时的被片面发展了的法家理论,朱元璋的系统法律体系,斯大林主义关于阶级斗争日益尖锐化的理论等。第三、要使全面的、大规模的镇压能顺利推行,当然要有一整套执行系统。这就是完备的镇压工具。如朱元璋的“厂卫”、“诏狱”,斯大林的内务部系统等。
中国历史上被视为正统的封建君主专制主义,并不是一种把君权绝对化的体系。在东方的专制主义政治文化中,中国的君主统治相对说比较宽容温和,或多或少存在有民本主义传统,一贯承认“民为邦本”、“民为载舟之水”。做官的在观念上都承认“为民父母”的传统,尽管实际实行的是另一套。这些事实为全世界所公认。“仁政”的观念深入人心,连统治者也不能不在一定程度上认同——创造性地集其大成的孔夫子的伟大地位很大程度上就是由此决定的。
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孟子·梁惠王》)
君有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易位。(《孟子·万章》)
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天明威,自我民明威。(《尚书皋陶谟》)
国将兴,听于民;国将亡,听于神。(《左传庄公三十二年》)
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尚书泰誓》)
天命靡常。(《诗经》《大雅·文王》)
夫民,神之主也。(《左传桓公六年》)
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左传昭公三十二年》)
民者国之本。(《准南子·主术训》)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子·尽心》)
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孟子·梁惠王》)
众怒难犯。(《左传·襄公十年》)
民可敬,不可下;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尚书·五子之歌》)
人无于水鉴,当于民鉴。(《尚书·酒诰》)
这些理念与道德规范在历史上或多或少影响着中国的政治统治模式。
这就是说,在和平时期——除了战争、大动荡、外族入侵……,除了两汉末年,南北朝大混乱,隋末,五代十国……,在通常的和平年代,中国专制统治是一种相对温和的常态专制主义,残暴一般说只是局部的、短时期的现象(如武则天的杀戳、魏忠贤的残暴……)从总体上说固然有其专制的一面,也有其值得尊敬的一面。
可是,中国历史上也还有另一种专制统治的传统,这就是为几千年来中国人普遍否定的秦始皇和朱元璋的残暴统治传统。
秦始皇创造的极端专制主义政治文化基因主要有三个片段。一是残酷统治,酷刑杀人;二是对广大群众的强迫性奴役劳动;三是追求永远统治、长生不老的心态。
秦始皇于公元221年统一中国,他在统一国家的创造中,废封建,设郡县,统一货币和度量衡,兴修道路,作出了很多贡献。本文不是全面论述秦始皇是非功过的文章,在此不多加讨论。问题是作为统一大国的第一位真正意义上的君王,他在政治上作出了错误的榜样,走上错误的道路。他的统治方式从行政角度上说被继承,而在政治意义上说则基本被否定了。两千年前,贾谊的《过秦论》对此作了精辟论述:“秦以区区之地致万乘之权,招八州而朝同列,百有余年然后以六合为家,殽、函为宫;一夫作乱而七庙坠,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者,何也?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这个结论(缺乏仁义因素的残暴统治是失败的主因)为全中国后来的统治者和士大夫集团普遍接受。
秦始皇在位十一年,其残酷统治绝不只是坑杀四百多个儒生。他制定的刑罚有榜掠、鬼薪、镝、弃市、戮车裂、抽筋、活埋、磔等二十余种。依靠残暴的威力,他大规模地强迫人民进行奴隶式劳动。当时,全国人口不过二千多万,男性青壮年劳动力不过五、六百万人,被残酷役使的竟达三百万,这且是坑杀几百个书生能相提并论的。他在咸阳修宫馆三百处,外地有四百处。在咸阳城内修建阿房宫,可容纳妇女一万余人,内可装五丈高的旗子。为修建这一宫殿,动用七十万人,造成大量死亡的悲剧。更大规模的是他的皇陵,今天全世界都在赞美中国的秦俑,人们在旅游西安时,有多少人会想到建造巨大秦陵牺牲的大量农奴呢?一曲“孟姜女哭长城”悲歌,正是这种极端专制主义的生动写照。
郭沫若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写的《十批判书》对先秦诸子思想作了系统的评析,其基调是尊儒反法的。他认为,“秦始皇把六国兼并了以后,是把六国的奴隶主和已经解放了的人民,又整个化为了奴隶。”“韩非的文章如《五蠢》、《显学》之类,完全是一种法西斯的理论,读起来很不愉快。”郭沫若的上述观点其实代表了当代绝大多数学者与历史上中国人的普遍看法,是一种公平的观点。(对韩非和法家的全面评价是另一回事。)把这一观点作为反动思想加以批判是毫无道理的。
说“百代都行秦政法”,这是不大合理的说法,他只在行政学意义上有价值。历史真实是在相当程度上、特别是在政治观点与政治体制上,“百代都反秦政法”。西汉初建立在让人民休养生息基础上的政治观念与政治体制才是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奉行的榜样。
被秦始皇尊崇的法家,其理论确有今天被称为法西斯的因素,不妨看一看他们主张的是什么?
万乘之患,大臣太重。千乘之患 ,左右太信。此人主之所公患也。
峭其尖严其刑……罚莫如重而必,使民畏之。(韩非:《孤愤》)
人主处制人之势,有一国之厚,重赏严诛,得操其柄。(同上:《五蠹》)
严家无悍虏,而慈母有败子。吾以此知,威势之可以禁暴,而德厚之 不可以止乱也。(同上:《显学》)
……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诸生惑乱黔首,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非主以为名,异趣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 党与成乎下,禁之便!便。臣请史官非秦纪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有藏《诗》、《书》、百家语者,皆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资治通鉴。秦纪》)
秦始皇残暴统治的基因被朱元璋继承了。朱元璋继承了秦始皇残酷专制、永久为王的心态(精心总结历代经验,妄想朱明统治万岁。)与镇压法制,却用大规模屠戮官员与士人代替了使广大农民陷于大规模奴隶劳动的惨酷措施。但造成社会性的持续恐怖则是类似的。
朱元璋的残酷统治始于明洪武13 年,终于洪武31 年,为时18年。秦始皇算是极端专制主义的祖父一辈,残暴11年;朱元璋是父亲一辈,残暴18年。这是中国数千历史中和平时期仅有的两段极端专制主义发作时期。其主要特点是:全社会陷于极端恐怖,国家权力极端膨胀,屠杀、冤狱不可胜数。
朱明王朝是古代中国历史上和平时期较为残暴的王朝。虽然整个明代都充满血腥镇压的悲惨故事,但使全社会处于巨大恐怖的情形却只此一段时间。魏忠贤时虽然恐怖,比之朱元璋时杀人的规模,也远远不能相提并论。
朱元璋创建了历史上最集中的中央集权体制。元代的地方官是中央的中书省分出去的中书行省(一直沿用到近代。现在还叫“省”),权位较重。朱元璋取消行省承相,在各省分设布政使(管民政)、按察使(管司法)、都指挥使(管军事)。三使都是中央任命的官员,没有谁能统一指挥地方大政。在中央,取消承相一职,由自己直接管理六部和军事。为加强镇压,“创造性”地设置了检校和锦衣卫特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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