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美国《反海外贿赂法》 在华公司举报有巨奖
(博讯北京时间2011年3月22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美国《反海外贿赂法》(FCPA)推出以来,已经有很多在美国上市的公司被罚巨额款,为了促使在华企业做负责的公司,促进中国商业经营环境的改善,博讯特别呼吁在华企业员工参与举报公司对政府、官员行贿的行为。博讯聘请律师协助立案、调查,在保护举报者隐私情况下,将美国政府对企业罚款的奖励金转给举报者的海外账户。相关信息如下:
1、美国《反海外贿赂法》(FCPA)简介: (博讯 boxun.com)
“FCPA”即美国《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的简称,该法于1977年制定,1988年修订,旨在限制美国公司利个人贿赂国外政府官员的行为,并对在美国上市公司的财会制度做出了相关规定。
2、适用公司
所有在美国上市的公司都受此法律约束,中国的搜狐、新浪、腾讯等在美国上市公司也在监管之列。
3、行贿范围很广泛
公司向政府官员提供的跨国旅游、娱乐、礼品及现金酬劳、回扣都属于贿赂。
4、证据
公司财务报表相关开支记录、销售人员的回扣收据等。
5、举报奖励
该法对举报人奖励罚金的10-30%。目前罚金最高有数亿美元,以罚金1000万美元为例,奖金在100-300万美元之间。
所以,任何中国举报人,举报成功都应该在海外设立账户,甚至安排移民。
博讯协助成功的案例,除去律师费用和相关人力成本,其余将全部归举报者,无法领取者,相关资金建立独立基金,用于反腐事业。
6、举报办法
有相关证据的人士,请一定开始就注意保护隐私。
第一、先在公共网络上注册海外信箱(例如gmail),通过这个信箱联系博讯的公开信箱 8381234@gmail.com);或者直接上博讯主页用“爆料”,留下联系信箱,并注明“举报贿赂”。
第二、博讯会用唯一的不公开的信箱和该信箱联系。
下面将是安排其它更为隐私的沟通渠道,确保举报人隐私有保障后,商谈举报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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