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版有理”还出“续”?!


特别感谢作者吴冠军先生寄来本文 
        
            ——对王小东《盗版有理(续)》及其系列的最后回应

                           吴冠军

  一


  “其实我根本没有认识到自己的什么‘错误’。我差点跟他们急,这真是岂有
此理。但经手此事的是我的小师妹,因而没法急。”
  一个作者对自己的文章必须有起码的负责精神。文章以《盗版有理》为名发表
出来,成为公共阅读物,对此产生的公共影响,理应作者负责。文章发表了那么久,
作者对题目名称的改动一直坦然自得,直到最近出现强烈批驳的声音才出来声称文
章题目是编辑师妹擅自改的,因此理所当然地把过错及责任一古脑儿推给了其他人,
这样的所作所为也未免太随心所欲、不负责任点了吧。试问这位作者,知不知道“
文责自负”这一起码的写作规范?话又再说回来,为什么经手此事的是小师妹,就
没法急?删去“我用”两字,分量得重多少,影响要恶劣多少(从“私人叙事”一
下变成了“宏大叙事”)?!这样都不“急”,这位作者先生真好耐性也!

  二

  “反对的如金山的总经理雷军先生,说我的文章虽是一气呵成、气势磅礴,却
都是‘歪理’。我笑而不答,软件商看我的文章还能不是‘歪理’吗?”
  雷军先生指出作者的文章“都是歪理”,并加以“一气呵成、气势磅礴”作为
定语,说得客气些,是照顾到作者的“学者”面子与身份,说得不客气些,是对作
者文章予以根本的否定——“盗”版有“理”,有的只能是“歪理”!同时我要告
诉作者先生的是,如果你认为只有软件商批评你的文章是“歪理”,那就大错特错
了。
  金山公司一向是行业内抗击盗版的领袖,金山总裁求伯君先生数年前毅然下决
心“卖屋做软件”的事迹曾经感动并鼓舞了多少年轻的IT从业者与电脑爱好者的信
心!如果凭真才实料,金山真的在市场的公平竞争中失败了,那也就无话可说,但
若是不明不白地死在那些黑心黑肠、终日干见不得人的勾当的盗版商们的手里,那
怎叫英雄不气短、怎叫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不义愤填膺?金山虽未倒下,但已经
倒下的又何计其数?如果这位作者先生需要,我可以开给他从95年到99年在盗版逼
迫下被迫“退场”的大小国内软件公司名单!这也就是我批驳“盗版有理”、批评
极端的“民族主义”时的沉痛与迫切心情,我要追问的是,究竟谁是民族败类?究
竟谁在干着辱没民族气节、出卖民族尊严的勾当——使中国人在国际交流中被人经
常指着鼻子说是“贼”?

  三

  “支持者当中的朋友就不用说了,法学家、经济学家也不用说了,最有意思的
是竟然有八杆子打不着的搞音乐的把我的文章用特大号字放在音乐网站上,并来信
感谢我对于他们的事业的帮助。”
  这篇《盗版有理》在社会上的影响之深、后果之恶劣从作者自己的表述中已经
可见一斑。所有凡与盗版环节有关联的人士在《盗版有理》的“正名”下,从鬼鬼
祟祟、见不得人一跃变为光明正大、吐气扬眉,怎能不来连道感谢,怎能不对“帮
助他们事业”的作者先生感恩涕零?作者先生以为是“八杆子打不着”,其实这位
先生的“杆子”解决了多少人士长年以来“名不正、言不顺”的“难言之隐”之苦
恼(例如许多音乐MP3下载网站对歌曲版权问题一直大大犯愁,只能以诸如“本站
的所有歌曲只作试听用途,请在下载后的24小时内删除”等方式来自欺欺人)。于
是乎,前赴后继、滚滚浊流的盗版业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更上一层楼了。

  四

  “都说我写文章下手黑,故此老是叫我干这种得罪人的活。”
  ……

  五

  “这不,前些日子又去北大法学院参加了一个‘学术讨论会’。说是学术讨论
会,其实辩论的成分很浓。那么,谁输了谁赢了?这我说了不能算。但我个人的感
觉是,我没当律师可真冤,我要当了律师,中国一大半律师的饭碗都得砸。总之,
那些反对‘盗版有理’的法学权威和政府官员们受到了一次很好的教育,那些支持
‘盗版有理’的IT业评论家和律师们得到了一次很好的鼓舞。”
  既然“谁输了谁赢了?这我说了不能算”,那么为何马上接着一锤定音:“总
之,那些反对‘盗版有理’的法学权威和政府官员们受到了一次很好的教育,那些
支持‘盗版有理’的IT业评论家和律师们得到了一次很好的鼓舞。”
  又是一个低级的“硬伤”。若这位作者先生当了律师,我的确相信其所言,“
中国一大半律师的饭碗都得砸。”谁能够同这样一个无视逻辑的人进行交锋呢?还
好这位先生没有愿望想去当法官或者审判长!而且即便就在这位作者先生现今所处
的知识界,同其交过锋、被其辱骂过的同行中也已经有被赶出体制、砸了“饭碗”
的。只不过暂时可能还拿我这个知识圈之外的“敌人”无可奈何,砸不到我的“饭
碗”吧!

  六

  “故此,我的这个‘盗版有理’还得接着说。”
  如果作者原来的文章确如其所说,是表达“我用盗版有理”的意思(暂不追究
文章内容与这个题目是否相符),那么为何还要首尾不顾地呼喝“我的这个‘盗版
有理’还得接着说。”上次的影响已是如此恶劣,作者先生轻松地将责任全推给了
别人,在尚未消除“盗版有理”的恶劣影响之情况下,作者先生至今没有一点反思
及站出来消除影响的文字不谈,竟还要“接着说”,还要撰写“盗版有理”之“续”
,其真实观点和反复无常的姿态可见一斑!我在以前回应该作者时曾写过“众所周
知,盗版本是IT产业内一个十年不化的顽瘤,决不是一天两天写两篇文章声讨一下
就能割除了结的。之所以写,是出于对‘道’(‘逻各斯’)的尊重、对知识和技
术的尊重、对社会大众的尊重、对论争对手的尊重。”
  我决定现在收回最后一个“尊重”!对“道”的尊重不应继续转变为对“盗”
的姑息!

  七

  “实在是不得不说,因为这帮反对‘盗版有理’的,虽然不一定能在辩论会上
辩过我们,但钱是大大的有,又有中外权贵支持,做广告、发文章……。”
  又来这样的话,与当时污蔑辱骂刘军宁先生如出一辙,看来该作者真的想砸尽
所有对手的“饭碗”,不然不足以泄其愤!请问这位作者先生,你有什么真凭实据
指责“这帮反对‘盗版有理’的”暗通“中外权贵”?包括雷军先生、我在内的反
对“盗版有理”者背后到底有哪些“中外权贵支持”(诋毁刘军宁时还只是单单说
“依托西方权贵”,因为“在某些中国权贵这里,他们是弃妇”)?到底是你发《
盗版有理》文章在先,还是我发反对“盗版有理”的回应文章在先(更不用说此文
至今并未正式发表出来)?
  也许“这帮人”“钱是大大的”比你多,但是如此以自己之心度他人之腹,以
为所有比这位先生有钱的人就一定会做某些他尚不能做的“事”(包括最后那个省
略号中省略的一切),那么至少我对此已无话可说,这位先生要隐隐藏藏地怀疑就
让他怀疑去吧!然而如果一再明目张胆、诉诸文字地胡乱造谣放风,我想其必定会
有“文责自负”的一天,届时也不会有什么小师妹糊涂到自愿替其再背黑锅。

  八

  “最近在电视上看到又有个骑自行车深入乡村基层宣传‘保护知识产权’的,
也是风头出足,有一大帮人跟在后头献花。”
  风头出足,上电视,有一大帮人跟在后头献花,……
  看来每个人的爱好与每个人的“道”都是不同的,看到类似这样的描述性言语
一再突兀地从该作者文中“跳”出,不由地想起了汪丁丁先生一篇文章的题目:“
道既裂,勿相与谋?”

  九

  “这个国家如果光听他们的一面之词,恐怕要走到邪路上去。”
  这位作者先生的“为国担心”总是那么地富有“尔死我活”的“除恶”逻辑,
只是我不知道正版与盗版,究竟哪一条是“邪路”?如此在常识层面颠倒黑白、混
淆是非的话,难道这位先生一而再、再而三地说,不觉得良心难安、“半夜敲门心
也惊”吗?对此的“引进常识,还原黑白”的工作我已经在上一篇回应中做了,在
这里只是再尽量平心静气地问一声该位作者先生,你有没有找到自己的良心?
  在求知与思考的过程中,我也时常充满着一些“为国”的担忧,客观地讲,可
能其中某些部分同一些真正持着“理性民族主义”立场的学者还存在着思想“交叉”
与“重叠”之处,但我最无法认同的就是那种饱含“尔死我活”的“除恶”逻辑的
“为国担心”。我从正在准备撰写的《自由主义的当代危机》(暂名)一文的写作
提纲中摘录一段,权且作为我近半年来的“为国担忧”吧:
  “……自由主义在九十年代并非‘大获全胜’,严峻的危机正在浮上水面。作
为正在改革探索中的中国,在走向自由市场社会的时候,更多的应该借鉴什么?思
索什么?……中国自由主义者在拥抱西方自由主义的美好的普世价值的同时,更应
该警惕和防范来自西方国家隐藏在‘自由主义’外衣之下的‘不平等交换’的意图,
更仔细地梳理剖析全球化的国际体系中‘核心’地区与‘边缘’地区的资本流动过
程,梳理‘国际商品链’的地理格局。特别是当前中国在加入世界性的多边贸易组
织时,要充分意识到在看似平等的贸易协定规则下掩盖着的实质的不平等贸易,认
识到反抗国际霸权、反抗国际分工体系、维护民族利益的重要性,分清一部分西方
自由主义国家‘对内民主权利’与‘对外暴力功利’的双重面目,争取一个以更为
实质平等的有步骤的方式融入世界经济体系的合理局面。具体的方案或许可以参考
著名经济学家张五常所言,不要加入世贸,而是同不同国家签定一系列的双边贸易
协定。……当前中国知识界的‘自由主义者’们不遗余力地反对国家专制权力、糜
烂性的腐败及寻租行为,要求自由与公正的国内环境,而‘新左派’则看到了跨国
资本以及具有殖民主义传统的国际霸权势力,要求民族自强反抗霸权,保护下层无
产劳苦大众的实质上的‘不做奴隶的自由’。在我看来,双方的出发点都是好的,
都具有着现实意义,都是针对一定的‘问题意识’的思考与回应,但却不明不白地
交上了手,打破了头,而与此同时‘专制权力’和‘跨国资本’却正在积极地联手
勾结,形成一个更可怕的极度不平等的垄断格局。在这个意义上,我主张中国的‘
自由主义者’和‘新左派’应该尽快联手起来,一同呼吁这样一条‘也理想也实际’
的道路:对内坚持自由主义、对外坚持民族利益——在国内继续加快体制改革,争
取一个更为自由、公正的市场社会,而在国际交往中则力求充分维护民族利益,不
遗余力地反抗国际霸权,争取一个更为实质平等、合理互动的世界体系。”

  十

  “今年由联合国发表的《人类发展报告》就对科技的知识产权问题进行了深入
探讨,并提出了令人争议的课题和观点。与一般舆论不同的是,这份报告并没有对
目前的知识产权保护原则,尤其是世界贸易组织的1995年知识产权贸易相关方面(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或缩称TRIPS)
协定作出很高的评价,而是一直强调当前知识产权保护原则的局限性。
  报告承认,创新是人类发展中的一项重要过程,它促进人类的生产能力和文化
的昌盛,也是人类追求知识扩展的核心所在,所以立法保护知识产权是有必要的。
  ……
  报告总结说,只有在1995年协定经过上述的检讨改善后,任何新科技发现在今
后环球化进程中才不再仅仅为了盈利而存在,而且也是真正地照顾到人们的需要了。
(陈士铭节译,笔者又进行了摘编,如果怀疑我断章取义,则请查对原文)”
  这一大段文字(三千八百多字)都不是这位作者先生自己的东西,所以我也没
有必要全引下来。我不知道这份联合国的《人类发展报告》同作者先生发表在国内
的《盗版有理》有什么关联。语境完全不同,讨论的角度也完全不同,具体的论述
及论述方式更是不同,最后得出的结论也是迥然不同,无论怎么也拉扯不到一块去。
就软件的“知识产权”(我更习惯用“技术产权”)来说,前者面对的是全球软件
市场,后者则是国内软件及盗版市场(如果盗版也可以称作一种市场的话)。前者
首先承认并肯定“立法保护知识产权是有必要的”,而后者开篇就亮出了不算“绝
后”、至少“空前”的“我这里说的并不是反话,我确确实实的认为盗版有理”的
“理性宣言”。前者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报告总结说,只有在1995年协定经过上述
的检讨改善后,任何新科技发现在今后环球化进程中才不再仅仅为了盈利而存在,
而且也是真正地照顾到人们的需要了”;而后者的最终结语是“光在中国这儿嚷嚷
打击盗版纯粹是瞎耽误功夫:不打击盗版你赚不到钱,打击了你更赚不到钱。这就
是我对于中国的软件商们的忠告。”至于写作的严谨态度与实证风格那更是宵壤之
别。因此我不知道,这两个全然不同的文本之间有些什么“家族类似”的特征?
  我读作者先生摘编下来的这份联合国报告后的感受是,该报告讨论的不是“买”
还是“盗”——是按契约文明购买版权,还是按强盗逻辑不劳而获地盗版别人技术
成果(并用其来大发黑财)——这一基本常识层面的问题,而是技术产权的跨国转
让费用究竟应该“高”还是“低”的问题,以及再进一步地,“多高”或者“多低”
?另外,在技术产权的“南北”对流中怎样防止在遵守技术产权协定的基础上“变
相”不平等交易的状况?在我看来,这些问题是报告关心的根本主题,和主张“盗
版有理”——明目张胆盗用别人技术果实——之类近似粗鄙化的“理论”之间怎么
比较都八杆子打不到一处去。将这份由联合国多位学者耗费几年时间共同努力完成
的研究成果——《人类发展报告》放在这位作者先生的大作,不,更确切地应该称
“短作”《盗版有理(续)》中,并藉此质问“究竟谁的是‘歪理’”,面对这样
的行径我真的不知如何作答,惟有暗自祈祷这份严肃报告不要再被这样屡屡“强奸”
才好。另外,在报告最后结论的“任何新科技发现在今后环球化进程中才不再仅仅
为了盈利而存在”一句中,“科技”的原文究竟是哪个单词,被翻成“发现”的原
文又是哪个单词,不知这位负责摘编的“作者先生”可否告知?
  就语境问题而言,我在回应这位作者先生的一位学者朋友时曾写过以下两段文
字:
  “您说的观点我很了解。但是我们讨论问题都应该有个语境范围,若换个角度
从大范围的全球视野来考察,我完全理解您的意思。我自己也经常从历史的角度思
考问题,因此也是充满了忧虑。但是这不影响在一个具体的语境(国内的软件业)
下就规范层面的问题而作出基本的判断。您如果仔细阅读我那篇文章的话,我在文
中几次表明理解王先生揭露以国外垄断资本为首的跨国集团的‘阴险用意’,但是
我认为怎么也得不出目前国内猖獗的盗版生意‘有理’。如果您要我抛开具体的语
境和问题,抛开《盗版有理》这篇文章,不‘纠缠于王文的只言片语’,那么又怎
能说得清楚乃至解决具体问题呢?不通过具体的话语交流,不同的人又怎能就一个
具体问题逐渐达成‘共识’呢?如果我偏离了王文而泛泛而谈,那才真正是违反了
‘就事论事’的原则。离开盗版猖獗的国内软件业,跳到国际层面上讨论全球格局
的‘后殖民’与‘依附’,那完全是另外一个课题领域。我可以告诉您,我最近利
用业余时间在写一篇思想笔记,名称暂为《自由主义的当代危机》,就是讨论以民
族国家为建构范畴的自由主义方案在当代‘全球化’时候遭遇到的新的紧张与复杂
的冲突。在我看来,罗尔斯呕心沥血的《万民法》仍然没有建构出一个国际交往的
合理秩序。当然这已经是题外话。”
  “另外您信中说的‘小东先生的文章针对的正是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在产权保
护方面的无限度抬高门坎趋势,而非国内仍不成气候的软件产业’,我不知道您是
怎样读文章才发现王先生‘隐藏’在文字后面的这一用意的,而且那么肯定。我始
终质问的是国内的软件业在王先生‘盗版有理’的理论体系中置身何在?为什么国
内的软件业‘仍不成气候’,原因不是明明白白地摆在每一个中国人面前吗,您为
什么非要到国际层面‘南北交锋’中去绕圈子呢?我同意您的判断,国内软件业目
前是还很弱,然而左派朋友和‘民族主义者’不是正是以保护弱者的形象出现的吗,
怎么狠心到视国内软件行业的所有开发、经营的从业者如‘弃妇’?这与童话故事
中‘披着羊皮的狼’有什么区别?‘保护弱者’永远不应该只是一种口号,而是一
种体现为学术良心的内在关怀。”
  另外我在近一个月前为答谢李锐先生而写作的《保持思想的紧张》一文中细致
讨论了在“肯定技术产权存在的合理性及合法性”之后,把关于技术产权的思考往
深处推与往广处推时我个人已经分别遭遇到了的“两点紧张”,其中之一就是“将
技术的自然垄断问题放在一个更为宏大的跨学科的理论视野下进行考察”时碰到的
复杂境况——如何面对技术产权“南北交往”中的“规则平等”下掩盖的某种实质
不平等?
  在这里毋须再重复我的观点与忧虑,我只想告诉这位作者先生,不同语境下的
具体问题是完全不一样的,混同在一起讨论一不小心就会得出十分荒谬的结论。而
且还往往认定“歪理”而不自知,更谈不上自省了。对于一位严肃的学者,在研究
问题时应该努力秉持这样一种态度,即复杂的事情不应简单地予以化约,变成为是
与非的二元选择;而一青二白的起码常识判断也不容用各种上升到云里雾里的策略
玄招来颠覆黑白!难道诸如盗版这样的常识判断也能问一些类似谁之盗版、何种盗
版商这样的“复杂”问题吗?此外我虽然不认识这位作者先生的任何老师,但我仍
要越俎代庖地提醒作者本人:写作时最好有自己的东西,尽量不要引别人的研究文
字大幅度超过自己的文字数,这是对别人也是对自己的尊重。此为基本的做学问的
规范之一。(抱歉,我忘了这位先生是不讲“学术规范”、不在“掌门人手里讨饭
吃”的“自得清凉”之士。)

  2000年4月2日凌晨于天骄创作室

  注:依循紧扣文本的原则,文中每节开头的文字皆引自王小东先生《盗版有理
(续)》一文。撰写“针锋相对”的此文依然有伤恕道,要说明的是,这样的“抓
硬伤”文章我不再重写,我在这一问题上的观点和立场也不再重复。虽然我认为“
逻各斯”是通过“对话”而逐渐揭示自身的,但如果王小东先生不愿进行更深入地
真诚探讨,一再停留在常识层面上坚持黑白颠倒的“盗版有理”,甚至不断恶意挑
衅,那么还是就只有这一句话,“不可说的,必须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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