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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司法公正(外一篇)
——从培根的辩护说起
龙卫球(作者惠寄)
外一篇:习惯与学术权力较量——《读书》评奖风波有感
弗郎西斯·培根是大家熟悉的人物,他是英国詹姆斯一世时代的大法官,又是
杰出的散文家和科学先驱者。但是,他著名也因为他是一个伪君子:一方面他在散
文中宣扬如何做一个高尚的人,另一方面,他在任职期间,以雇佣律师为掮客,以
助手为经手人,大肆索贿受贿,成为英国当时屈指可数的大富翁。
当东窗事发,培根被逮捕。在审判时,培根虽然感到惊慌,但仍然企图用他的
诡辩解脱罪责。他在上议院做了好几场精心准备的辩护,以证明自己无罪。其中一
个最重要的辩护是:虽然收取贿赂,但是他仍然履行了一个大法官的谨慎,在具体
审案中不受贿赂影响,所作的具体的判决都是公正的。为此他还列举了一个案件为
证。他也强调,在另外五个案件,他从双方受贿,因此不可能受贿赂影响。(约翰
·T ·小努男:《法官的教育、才智和品质》,吴玉章译,载《法学译丛》,1989
年第2 期)。
培根的辩护企图最终没有得逞,落了个罪有应得的下场。他的辩护也因此成为
历史的笑谈,不过也引发很有意思的争论问题:什么是司法公正?一个腐败的法官
可不可能是一个公正的法官?一个清廉的法官便可以推定为一个公正的法官吗?司
法制度为什么可以容忍一个清廉但才智平平的法官,而不能容忍一个腐败但才智超
人的法官?
这些问题归结起来,实际是实质公正和形式公正的争论所引发的话题。我们很
多人相信,司法公正是以实质内涵为归结的,徒具形式公正不能被视为司法公正,
裁判结果的公正才是真正的公正。中国古代社会是一个极度忽视形式公正的社会。
其重要特点就是行政吸收司法,程序极具随意性,我们听过太多被津津乐道的微服
私访的故事。对判决的服气是结论的服气,程序本身并不重要。由于对执法官员的
个人品质和司法形式要求弱化,所以为民作主的清官了了无几,普遍的司法黑暗避
免不了。所以有了“三年清知府,十万白花银”,有了“二十年目睹之怪现象”.
这种传统观念至今依然有其影响。当今社会,司法腐败仍然常盛不败,究其原因,
这与我们忽视形式公正是有密切联系的。
培根的失败,表现了英国为代表的西方法制对形式公正的坚持。西方人将形式
公正确定为司法公正的核心内涵。他们不相信会有不出自形式公正下的公正裁判,
他们认为不建立在形式公正上的判决,绝对是不可信的,因为,司法本身是个事实
证明和法律选择适用的过程,因此,程序主持人(司法官)严守程序和保持公正立
场是保证这一过程获得充分审究和剔除偏见的基本前提。换言之,只有过程公正,
才能通往结论公正,评价判决是否合理,不能从判决本身自证,而应从过程推断。
司法形式的公正,包括两部分:一为程序的公正,要求裁判必须严格依据程序
进行,不得随意限缩或修改司法程序。一套现存司法程序,往往都是司法历史经验
的总结。二为裁判者- 法官的公正。法官是程序的主持人,他的事业比一场球赛或
一场棋赛严肃得多,因此更应维护公正立场,不能有任何一点倾向性。法官的公正,
无法从内心去探求,而是应从外在因素去考察,通过人类经验形成的分析工具,来
识别与法官有关各种事实因素。亲戚或朋友关系,在人们的一般观念中,是影响中
立立场的重要因素,因此,各国都确立了回避制度,要求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回
避审理。同样,法官的个人素质和品德,在西方人的经验中,也被认识到是影响公
正立场的重要因素,是考察法官公正性的重要条件。所以,西方人普遍信奉亚里斯
多德的名言“理想的法官是公正的化身”,非常重视法官的素质保障,建立了严格
的法官选拔和任免制度,以确保法官是在才智上超群、在品格上高尚的人。带假发
的法官,在我们看来,确实颇有神的意味。一个有污点的人没有资格担任法官,有
了污点的人当然也要失去法官的资格。为了保证司法公正,这个形式上的要求还推
及到法官以外的司法参与人。例如,一个陪审员在被甄选之前,甚至也要经受细小
到种族、性别、年龄、婚姻态度、酗酒这样的问题的检验。在今天,这种检验原则
已经逐渐扩展适用于检察官、警察、鉴定人甚至证人。因此,在今天的美国社会,
我们常看到一个白人警官或检察官在法庭上会被律师盘问得大汗淋漓,一个有“撒
谎”历史的证人的证言被认定不可靠,一次违反程序的取证可以导致相关证据统统
无效。这就是为什么辛普森在美国法庭被无罪释放,而在我们看来却不可思议。
探讨培根案例提出的司法公正的话题,的确是我们重审观念的一个好点,西方
人对形式公正的追求,可以启发我们获得在司法形式方面完善法治方法的认识。柏
拉图说得更明白,要使纸上的法律变为现实,非有合适的司法者不可,因此,即使
城邦安排再好,如执法官不合适……连已有的法律也会给城邦带来极大的危害。
(The Laws of Plato,Translated by Thomas L· Pangle ,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0 , 引自张乃根:《西方法哲学史纲》,P25 )。形式公
正是通往司法合理的不可缺少的保障,当我们需要司法公正时,应首先从制度形式
中去培植,而不是坐待结果,做一个“守株待兔”者。其实,中国古人赞美的“包
青天”,不也或多或少靠了优良的品格这样的形式条件才得以倡明司法公正么?
1995 年10月25日于北京蓟门,原载《中国政法大学校刊》1995年11月10日版
习惯与学术权力较量
——《读书》评奖风波有感
龙卫球
一、《读书》杂志代表什么:学术权力机器还是学术良心
由于《读书》杂志几年来在办刊方向以及近期开评所谓“真正有威望的民间奖
项”——长江读书奖- 出现了明显的问题,学界一时沉入情绪的低谷:批评者激愤,
以学术良心的话语质问,《读书》为何如此沦落?沉默者伤感,叹今日世风日下,
问人间钱是何物,竟使《读书》人也改名作孔方兄?对《读书》杂志的诸多感慨,
都表现了对《读书》抱有厚望而突然失落的心理。
由于过于善良和淳厚,学者竟然把他责转化为自责,把批评模糊为自谴。学者
们感到失落或者愧疚,似乎自己也参与了学术腐败。他们善良的谴责,都具有自伤
性质,每一个谴责者都有自我哀伤的意味,仿佛在自问:我们怎么了?这背后,隐
现着中国学人纯良品格的一面:学者,天下之良心也。许多学者有意或者无意地把
自己融入了《读书》,长期以来非常隐蔽但迂腐地以为:《读书》是学界的良心,
它代表的是“我们大家”,是所谓天下之公器,它记录的是真正的学术。现在,
《读书》沦落了,学界也就蒙了羞。
其实,作为学者,我们没有什么可以羞愧的。《读书》不能代表我们,它只能
代表它背后的权力。只要存在办刊权问题,只要具有一种特殊的编辑和出版的权力,
《读书》就不能无疑问地代表学术,从它开办的那一天起,它就有了运用权力的机
会,如果哪一天它乐于使用它的权力,它就成为学术权力机器的一部分,它所运转
的就是某种学术偏见,它所确立的就是一种学术权势,它所追求的就是极力否定它
所不同意的学术以及这些丰富的学术的活动和发展方式。
请注意伟大的法国学者福柯关于“权力”的诠释。在福柯之前,人们对于权力
的认识是狭隘的、单薄的。根据16和17世纪的法哲学的原则,权力经常被简化为统
治权,并且被单纯化为一种国家政治权力,然后由上往下投射,构成统治权的层次
关系。但是福柯发现,广义权力是一个复数概念,由无数特定的权力体系组成,国
家权力不过是众多权力支系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一支。在社会的每一个部分,每一个
单元,每一个具体的点上,在男人与女人之间,在老师与学生之间,在有知识的人
与无知识的人之间,在雇主与雇员,在家庭内部,都存在与国家统治权没有直接联
系的各种权力关系。权力是一种否定机制,只要有支配或者审查,就可以构成权力。
(福柯:《知识的意愿》)。
根据福柯的启示,学术杂志和读者,编辑部与学者之间,也可以形成一种权力
关系,因为学术杂志或编辑部握有支配或否定发稿的权力,如果它们以自以为是的
方针办刊,以自以为是的眼光选择稿件,然后以发行的优势引诱或限制读者阅读,
就进入了学术权力范畴。《读书》这样做了,它不断地表现出其权力性,并且发展
到不惜运用评奖的技巧,所以,握有编辑权的《读书》,早已是学术的权力机器的
一部分,而不是学术的见证。
不要以为加上“民间”的字样,就可以为《读书》辩解,就可以消解其权力性。
如果《读书》依国家机构的意旨办刊,那么它就是国家权力的延伸,是国家权力对
于学术权力的渗透;如果《读书》依自己的意旨办刊,用自己的特许编辑权来要求
学术,积极向学术界设定或暗示某种评价标准,它就成为一种自在的权力体系,我
们称之为“民间的”. 但是民间的权力也是一种权力,同样有威胁力和杀伤力,也
可以形成一种扫荡自由学术和真诚知识的力量。基于这一点,学者对于任何刊物或
者学术机构都要警觉,只要它们是权力的持有者,只要我们的表达还不是完全自由
敞开,它们就在威胁着学术的进步和繁荣。它们握有选择和发行的权利,当它们刻
意去选择什么,就意味着排斥别的什么。
《读书》今天所作所为,不过是突然明显地暴露了它的本性,显示了它具有的
毁灭或否定学术开放性发展的权力。通过“长江《读书》奖”这一事件,带有权力
印记的《读书》发挥了自己的权力机器本性,也就是说它向我们原来的模糊视野发
出了荒谬性的权力的信号。因为权力当然是与腐败联系在一起的,学术权力的不健
康运用的逻辑结论,就必然要发生学术腐败。所以,不是金钱引诱了《读书》,而
是《读书》引诱了金钱,不是世风败坏了《读书》,而是置身于学术权力中的《读
书》败坏了世风。
二、认识学术权力的策略和诡计
各种不同层面和不同社会部门的权力,其运作的机制各有其特点和系统。学术
权力的握有者,它们也已经依其经验形成了一套权力运作方式。由于这套方式与学
术术语联系在一起,再修饰以“民间”之类的美誉,它的本性也就模糊了起来。作
为一个真正的学者,要学会观察学术权力的虚假做作,以揭露学术权力的蒙骗技巧,
要审慎识破学术权力的陷阱,以瓦解学术权力的引诱,要善于认识学术权力诡计,
以保全自己的学术荣誉。
学术权力在运作中,如何掩盖它的专横的渴望呢?一份学术杂志如果要以其权
力地位来推崇一类知识体系,确定一类知识或意识形态倾向,或者贬低另一类学术,
孤立另一类学者,一般来说,它不会愚蠢地直接宣示的,它总要依赖某种技巧,运
用一定的策略或者方法,以期望使众多的读者甚至学者蒙在鼓中而不觉。(福柯:
《知识/ 权力》)。
学术杂志运作其权力,喜用来标榜其具有客观公正性的一个最基本的策略,是
建立一个所谓“匿名择稿”的编辑体制,以表明编辑的公正和开放。匿名,是一个
很符合公众心理的词汇,似乎引用这个词汇的人,就负载着公正的品行。其实这不
过是一种彻头彻脑的欺骗技巧。或许,匿名可以预防一些人情稿(其实在现实中这
也不能保证),但是它根本不能解决编辑们的先入为主的办刊观点,如果他们已经
确定了用稿标准的话。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无知的编辑在匿名的情况下,仍
然最懂得选择那些符合无知标准的稿件,有偏见的编辑在匿名的情况下,也仍然只
能欣赏那些符合他的偏见的东西。
学术杂志和学术机构,一般还善于用导演所谓学术活动的形式,来实现它们控
制或影响学术的目标。学术评奖活动是这些形式中的典型。如果它们想要确定什么
东西是“最有思想的著作”或者什么人是“最优秀的学者”,其实并不需要在什么
真正的公正评选之后,相反,在之前它们就已经决定了。但是它们需要策略,需要
煽动舆论,于是就有了制作所谓评选活动的需要,然后通过媒体炒作,造成一种既
定的社会学效应。
凡是权力家,没有不懂得社会学效应的,没有不懂得怎样用社会学效应中群众
的狂热气氛来掩盖其权力意图的。宪法没有赋予任何组织通过评奖褒扬来贬低任何
他人的权力,所以社会评奖的实践怎么看都是一种社会歧视形式。由于被歧视的是
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所以人们感受上也就不直接。
庆幸的是,当代由于自由思想的传播以及权力研究的深入,人们已经越来越认
识到学术领域也存在威胁性的权力体系,意识到学术权力与开放发展中的学术的对
峙关系。人们不只是反思法西斯时代政权与学术权力合流导致的文明悲剧和社会悲
剧,也开始警惕现时的一切形式的学术权力的破坏力量,即使这种权力被封为民间
的,对于学术发展来说,它也是危险的。至于学术评价体系,也逐渐被认识往往是
学术权力用来发挥效应的谋略手段,并不是什么识别最佳学术的体系。
现在,《读书》推出所谓“民间的最权威的奖项”这样的活动,不管它是否是
善意,在形式上已经落入了利用社会学效应技巧的范围,它的结果,就是以一定的
标准(评委们的脾胃)来推崇一批学者,同时也就贬低另一批学者。至于被推崇的,
有评委自己在内,也就更不奇怪了,因为人一般都爱推崇自己。
《读书》借媒介宣扬自己的评奖机制取经于“诺贝尔奖”,用意在于标榜自己
的公正性,仿佛沾染上诺贝尔奖,就可以证成公平了。这不过又是一种文学上的比
兴手法。何况诺贝尔奖的评议方式,经受了一个世纪的历史的锻造,其内在的机制
岂可速学即成。
其实诺贝尔奖本身也不是不可非议的。诺贝尔奖是一个世纪前的观念产物:相
信现存社会具有评判同时代最优秀科学成就的机制和能力。诺贝尔本人的愿望是善
良的,但是他不象福柯那样有敏锐的社会洞察力,他肯定没有发现权力无处不在,
没有意识到学术权力和学术腐败的问题。我相信他连库恩所提出的“常规科学”的
问题也没有想过。如果他认识到常规科学具有压制科学发展的惯性(库恩:《科学
革命的结构》),如果他意识到学术权力的暴力和荒谬性,他还会去要求设立什么
奖项吗,他能相信诺贝尔奖不会是学术压制和排斥的陷阱吗?今天,尽管诺贝尔奖
具有重大的影响力,成为很多人向往的奖项(这正说明了它已经成为学术权力的一
部分),但是谁能够没有怀疑地相信最优秀的学术一定公正地参与了其中呢?怎么
就能断定评委们就一定公正呢?即使评委具有足够的公正,又怎么样能断定评委一
定具备足够的知识呢?最尖端的学术方法和成就,一般地说只有研究者自己明了,
评委们本人只要不是这个研究领域的最尖端者,他一定就不甚明了,他又怎么能够
对他不甚明了的东西指手划脚呢?所以,萨特会拒绝领取诺贝尔奖。所以,我们会
惋惜鲁迅与诺贝尔奖无缘。请相信,最优秀的人,往往都是在其时代评奖机制之外
的,因为评委们不可能真正理解这些人的成就。
三、习惯抵抗学术权力
《读书》评奖事件给我们带来那么多震荡,可以说是学术权力一次运作的结果。
我们之所以迅速反应,是因为我们关于学术权力的意识觉醒了,我们要抵抗。我们
批评的范围,不能只着眼在评奖程序上,而应该是评奖本身。当《读书》启动它的
权力策略时,只要评奖本身构成权力策略时,一切公平问题都无从谈起,一切评奖
程序都不过是权力的应用程序。在权力者那里只有权力欲望,不可能真正的公平追
求。现在学者们群起而批评《读书》,应该集中挑战《读书》的权力策略,挑战它
的权力欲望和权力机制。
在人类没有发明出版技术之前,学术的隔离是明显的,在人类使用出版技术之
后,学术交流的机会增加了,学术积累和获取启发的机会增加了。但是,由于出版
本身还是一种受支配的资源,出版权还是一种权力形式,学术被压制或歪曲的可能
性也就伴随而生。今天,学术是否倡明,与出版的权力有莫大的关系。
一个“民间”刊物在初办之际,就已经取得了权力。但是,考虑到市场问题,
或者初办者本人诚心抱有兼容并蓄的姿态,这个刊物一般能够抑制其权力欲望,搁
置其权力追求,向学者表示出一定的尊重。这个时候的刊物,我们可以称为潜在的
学术权力机器。中国历史上的开国君主,往往都具有这种姿态。《读书》开始就是
这样的,受到了读者和学者的欢迎。
一旦取得了市场,或者“开国君主”亡故或者引退,这个“民间”刊物就可能
发生变化,权力欲望就可能走上舞台。一种情况下,是狡诈的权力欲望者上台,开
始发号施令。他善于通过观察学者和读者的性格或弱点,采取战略和战术,使一切
命令在隐蔽中进行。这些编辑越是诡计多端,学术权力的运作企图就越不容易暴露。
另一种不幸的情况,是“庸君”继位,他所做的一切当然失于策略,因此在使用权
力上一点也不掩饰,而且天生具有一种挑选最为平庸的文章的本领。
学术权力最直接的目标,是排斥它恐惧或者厌恶的学术,最极端的用心,不只
是要封杀这些学术,而是还要让那些优秀学者停止写作,或者让学术精神彻底消失
或者堙灭。所以,面对学术权力的压制和攻击,有学术精神的人,要维护学术,一
个核心的问题,就是要对学术权力进行有效的抵抗。
进行有效学术抵抗的一个前提,是学者对权力的觉醒。要认识到学术权力的无
处不在,时时警惕它的威胁;要懂得揭示甚至推算学术权力的运作机制,识破它的
策略或诡计。诚如孙子兵法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有效的抵抗是有坚持的抵抗。在与学术权力对峙关系中,因此,总有两个阵地
-一个由学术权力作扩张盘踞,一个由被挤压者抵抗据守。在这种割据的冲突中,学
术生命力呈现了出来,因为它表现了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的人抵抗了一时,但真正
的学者抵抗了一生,他们永远都不接受引诱,不畏惧压制,不害怕寂寞。如果不能
反击,那就用沉默来抵抗。陈寅恪是这样的抵抗者,顾准是这样的抵抗者,还有许
多这样或者那样的我们不知名的抵抗者,在时间的长河中坚守着学术精神。
坚守是痛苦的,但也是骄傲的,因为坚守者有一颗明亮而炽热的心。德国法学
家安瑟尔姆·冯·费尔巴哈有一段小诗献给他的同行弗兰茨·冯·李斯特,表达了
学术坚守者的情怀:
火光,你就像我!
在被照亮的高空里,
你百年来闪烁致意,
这是知己的寄托。
2000年7月1日于军都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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