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中国」与「两国关系」之间:特殊的国与国关系


陈鸿瑜 国立政治大学国际关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李总统于七月九日在接受「德国之声」记者访问时指出︰「一九九一年修宪以来,已将两岸关系定位在国家与国家,至少是特殊的国与国的关系。」此一观点刊出后,立即引起国内外舆论之讨论。赞成者认为是一大突破,反对者认为是背叛「一个中国」的叛离行为。

  大体而言,赞成者或反对者各取其所好,各抒己见。有些外国政府因突然面临此一新提法,无所措手足,而以过去持有的「一个中国论」响应,美国及其它若干国家即是如此。本文无意对这些及时反应的论点进行分析,而想从一般所使用的「一个中国」、「两个对等的政治实体」、「国家与国家之关系」以及「特殊的国与国关系」等用语及其内涵的逻辑性和适当性来探讨。

  「一个中国」概念︰被误用的概念

  「一个中国」名词,经常出现在两岸对话及报章杂志上,可说是一个简单而理所当然的名词。但很少人对于该名词做进一步逻辑的思考或检证。以至于对于其所隐含的实质意义,不甚了了。

  就字义而言,「中国」之概念,是指控制中国大陆的政权的自称,尤其是对外国而言时的一种自称。从权力的观点而言,它意指位在当时所知的世界的权力中心,即「世界之中」的意思。另从文化的观点而言,它也隐含着是文明国家对非文明国家的分野。因此,「中国」一语,代表了政治及文化的观点,也是一个统括的名词。

  但值得注意的,中国统治地区,尽管历经了分裂及兼并,成王败寇的铁律经常上演,但历史上从没有因为中国分为不同的国家而出现对「一个中国」的争论。明显的例子是五代十国以及为人津津乐道的三国时期,无论是官书或民间故事大都注意王权的兴替,主要是围绕着维持「一个朝代的法统」而发生武力冲突这件事上。而「一个朝代的法统」与今天所讲的「一个中国的法统」在内涵上是不同的。五代十国各个政权所维系的法统不是为了「一个中国」,曹操所维系的法统不是为了「一个中国」,而是为了维持汉祚。刘备所要维系的也是「兴汉室」,并非「一个中国」。

  之所以会有此种现象,主要原因是传统中国人把不同姓氏所建立起来的政权都看成「国」。中国分成许多不同的「国」相互征伐,充斥在漫长的历史中。换言之,在所谓的「中国」这个国家内,有许多不同的「国」曾同时存在。它们曾经历过分裂、征伐、兼并、统一等过程。既然「中国」一词长久以来就被使用,而且用来指中国大陆的实际统治政权,但每个政权都非以「中国」为国名,而是另立国号。譬如,唐朝、明朝、清朝等的国号是「唐」、「明」、「清」。同样地,民国以来,将国号改为中华民国,中共建政后,也将国号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并无任一朝代以「中国」为国号者。

  从而可知,在中华民国建国之前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控制北京之前,「中国」一词早就存在很长的历史。在孙中山以平民革命手段推翻专制王朝后,才将中华种族与民权建国两个概念相结合,将国名订为「中华民国」。同样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以武力手段推翻中华民国政府而另定的新的国名,它为了凸显其比中华民国更为由无产阶级来统治,所以加了「人民」两字。无论是中华民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控制大陆,皆依过去习惯自称为「中国」,表示它是该一土地上的实际控制者。因此,把「中国」解释成是中华民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之简称,这是一个严重的误解。

  为澄清这些疑惑,如何对「中国」和「中国」国内所存在的「国」予以区别,是相当必要的。也许用「名」与「实」两个概念来说明可能会较为有用。称「中国」者,指的是「名」的中国政权,称「唐」、「明」、「清」、「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者,指的是「实」的中国政权。就「名」的中国而言,它是抽象的、非数量的概念,因此不可能有「一个」或「两个」中国的情况。而「实」的中国,它是具像的、可数量的概念,因此可能在同时会出现不同国号的国家政权,就如同五代十国、三国时期或台海的分裂政权的情形。在三国时期,该三国统治的整个地区仍叫着中国,但三个政权控制的地区分别叫「魏」、「蜀」、「吴」。当时从未发生「三个中国」的问题,也从没有任一政权标举「一个中国」作为号召。

  从以上的说明可知,在传统中国的政权更替间,从来没有发生「一个中国」的问题,只有国与国之间的兼并和统一。「中国」应该是指中国人控制地区之政权的自称。它自始只有一个,毋需特别承认。也就是说,无论如何改朝换代,控制中国大陆地区的国家一直自称或被称为「中国」。「中国」是一个抽象的国名,是无法数量化的。一个「名」上的「中国」是一个俗称及通称,它没有一个或两个「中国」的问题。

  但中共却将「中国」做数量上的处理,过度强调数量上的「中国」的概念,而发生竞争使用「中国」一语的正统性争议。中共之所以死抱着「一个中国」不放,那是把「中国」做特别的解释,即把「中国」解释成是中华民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号的简称,因此才会出现「两个中国」的说词,而中共坚持它的「中国」才是正统,因为它控制整个中国大陆。

  如把台海两岸的情况放入中国历史脉络中来观察,可以发现分合情况一如过去,但所使用的用语概念与过去分裂诸国有所不同,而且有些地方误用概念。中共坚持「一个中国」,反对「两个中国」,是要反对另一个「名」为「中国」的中华民国,所以它要反对「两个中国」。很显然中共是故意混淆「中国」之意涵,中共这种作法是故意曲解「中国」意涵,然后以之做为争夺正统性的工具。                    

  从「一个中国」的迷障中脱身

  在两岸恢复协商后,在历次协商中,一个最大的阻碍即是「一个中国」概念,中共屡屡以「一个中国」为策略武器,阻碍两岸各种议题的协商。譬如,中共说要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或所谓回到「一个中国」轨道上进行两岸协商,但他的意思事实上就是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原则下进行协商,否则就杯葛议事进程。

  面对中共这种曲解「一个中国」意涵的作法,台湾一再向大陆海协会会谈人员反应,不要再提「一个中国」的概念,而且不同意中共把「一个中国」解释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简称。因此才提出,「一个中国,各自表述」的概念作为因应。究实而言,「一个中国,各自表述」之用语,只是针对中共之说法而提出的说词,希望各自保留对「一个中国」概念之解释,但它也不能精确的指出要各自表述怎样的「一个中国」的内涵。其结果往往堕入中共的错误的思考里,双方在为「中国」是各自国名的简称的胡同内打转。

  为了因应中共的提法,后来台湾提出来了「一个中国,两个对等政治实体」的概念。这句话原本是要承认两岸同时存在着两个政权,但「政治实体」一词,学术性意义大于实质性意义,在政治学上的定义过于空泛,它可以指国家,也可以指省或市政府,或从事特定活动的「解放组织」、「阵线组织」或流亡政府,或游击队组织。「政治实体」一词泛指任何政治组织,政权不过是其中之一的内涵而已。由于它的不够精确性,如再使用该名词,将使中华民国的地位变得模糊,而且有自己矮化自己的疑虑,应避免使用。

  对于「一个中国」概念的意涵,两岸没有交集,也难以厘清,更何况外国人,其在国际间造成混淆,不知所以然是可以想象的。过去一些学者,还把这种模糊不清的情形比喻为「创造性模糊」,给予一定的评价。值得注意的是,把这种自己都弄不清楚的概念说给外国人听,是难以获取别人的理解和支持的。中共利用此一语汇进行国际统战,已使我国处于劣势。大体言之,中共在与外国建交时,大都在建交公报中,载述下数词句︰「坚持一个中国的政策,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这句话中,明白的点出「中国」有两个政府,中共要求建交国承认它是「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外国因为要与中共建交,就按照中共的说法依样画葫芦,坚持「一个中国」,而且以为就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国」,根本不会去分析「中国」一词的意涵。

  在此情况下,如果外国承认「一个中国」原则,那么台湾的中华民国就将变成非国家了。如果台湾的中华民国也跟着使用「一个中国」的概念,则在国际社会中,会被认为与中共的主张没有两样,一个最大的危险是由于中华民国不被承认,与中共建交国只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此将把台湾的「一个中国」的主张,视同赞成中共的「一个中国」的主张。台湾的国际地位将被贬为中共的地方层级。一般而言,外国人并不十分了解「一个中国」是何意义,它们既然与中共建交了,自然而然就会把「一个中国」看成就是「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至于对于台湾所主张的「一个中国」,它们并不理解,大都把它们看成是与中共所讲的「一个中国」为相同的概念。「一个中国」此一模糊不清的概念,常常使台湾的解释备感困难。

  如果此一情况长此下去,日久将变成刻板印象,其对台湾的国际地位和处境,特别是美国总统柯林顿于去年六月在上海提出「三不支持政策」(指不支持台独、不支持一中一台及两个中国、不支持台湾加入联合国等主权国家参加的国际组织)后,更对我国不利。

  特殊的两国关系

  李总统提出「特殊的两国关系」论的目的之一,就是要跳出过去「一个中国」的迷障,以及纠正过去跟随此一错误观念所提出的「一个中国,各自表述」或「一个中国,两个政治实体」的论点。因为纠缠在「一个中国」的迷障中,不仅对现实情况难以厘清,而且不利于开展对外关系。因此,对两岸定位问题如何提出一个精确而又能避开统独的意识形态纠葛的观点,确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如果前面有关中国历史的「国」与「国」关系之描述可以接受,那么,两岸关系可说就如同公元三世纪时的三国关系,就是「国」与「国」的关系,但是长期以来,在台独声浪长期不绝之情况下,公开表明两岸是「两国关系」,将引发更大的内部争议,因此折衷之下,以「特殊的两国关系」为两岸关系定调,不失为上策。此一提法,隐含着两岸可能还有一些与一般国家不同的关系,给予较宽广的解释空间。

  从实质面来看,「特殊的两国关系」的提法突出了「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同时并存的事实。中华民国从 1991 年解除动员戡乱的相关法令,以后修宪将总统、副总统、国大代表和立法委员之产生改由台湾地区选出,即将中华民国之法域限制在台湾地区。无论从历史和法律来看,中华民国之存在是无庸怀疑的,它在国际法上也是一个享权利负义务的国际法人。同样地,就台湾的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也是一个国际法人。

  回顾历史,国际间出现「特殊的两国关系」的例子前后有东西德、南北韩及南北越。不过这三个模式并不相同,越南是以武力方式解决统一问题,是共党的北越并吞民主体制的南越。东西德则是东德人民反对共党专制统治,自动接受西德的民主统治,是以和平方式达成统一。南北韩的例子较为不同,双方同意互不干涉对外活动,双方也都是以国家身分参加国际活动,但南北韩目前还处于对峙情况。无论哪一种模式,它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各分裂国家的两个政权之间存在着「特殊的国与国关系」,而且也为国际社会所认知和承认。惟至目前为止,台海两岸之情况与东西德和南北韩最大的不同是,中共并不愿国际承认中华民国之存在。

  「特殊的两国关系」的提法和观念,也表明两岸应以平等地位朝和平协商交往的道路迈进,而非强压台湾接受「一个中国」的解释,以及以武力威胁台湾。

  「特殊的两国关系」的提法和观念,最大的作用是强化中华民国在国际社会之地位和合法性。试以一九八O年代的柬埔寨为例,抗越三派组成的联合政府,没有政府,也没有人民,因为大都逃到泰柬边境当难民,也无土地,因为都被金边的洪森政权控制,更谈不上拥有主权,但该联合政府在东协及西方国家之支持下,在联合国却维持其民主柬埔寨的代表权。反观中华民国,虽然局处在台湾岛上,但有人民、土地、政府和主权,却无法获得国际社会之承认,连进入联合国都十分困难,主要关键是中共之阻挠。而要排除此一阻碍,最重要的就是要修正传统的对两岸的看法和主张,如果再继续坚持以前的主张,将持续对自己不利。因此,务实地重新权衡两岸之关系,以「特殊的两国关系」定调,是目前阶段突破两岸僵局及争取国际支持的一个途径。

  在理论上,从目前提出的「特殊的两国关系」概念来看,它隐含下述的意义:第一,淡化「一个中国」的提法,强调两岸同时存在着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个政权,承认现状;第二,两岸的特殊关系与一般国际间的国家间关系不同,譬如不同于日本与菲律宾的关系;第三,两岸是处于分立而平等的地位,以互不干涉方式进行交往和协商;第四,未触及主权问题;第五,中国统一需以民主为前提要件。

  承认现状

  台湾已在一九九一年透过修宪程序,承认两岸的现状。而中共则企图打破现状,反对维持现状,亟欲将台湾纳入其「一国两制」之架构下。

  无论就历史或实际状况,两岸维持现状应该是有利于亚太区域情势的稳定。「特殊的两国关系」的提法,就是想维持现状,以利于两岸交流,使两岸能立于平等地位协商双方既存的各种问题,同时也能在国际社会上以平等地位相互提携。

  严格而言,「特殊的国与国关系」之提法,只是从更务实的立场看待两岸关系,摆脱「一个中国」问题所带来的暧昧混淆。当然,更为重要的是使台湾在面对两岸之间可能举行的政治谈判,更具有自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