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意义上谈多元文化主义


                              陶东风

  《二十一世纪》今年8月号井上达夫的文章〈自由民主主义与亚洲价值〉,对
近来甚嚣尘上的亚洲价值论提出了中肯而深刻的批评性反思。从文化研究的角度看,
“亚洲价值论”的理论支点“亚洲文化特殊论”可以纳入多元文化主义与文化帝国
主义的论述。但是十分ぽ诡的是,这种多元文化主义只“多元”到“亚洲”这个大
而无当的层次,连民族国家的层次都还没有达到。也就是说,“亚洲价值论”只是
在与西方的二元比照的意义上把“亚洲价值”化约为一种铁板一块的东西(亚洲文
化的特殊性),从而必然无视并抹杀亚洲国家之间的重要文化差异,这一点井上的
文章已经做了很深刻的分析,在批判亚洲文化特殊论的时候适当地强调了亚洲“文
化上的内部多样性”,并指出即使在提倡“亚洲价值”的各个民族国家(如中国、
马来西亚、新加坡)内部,也是多种民族、多种文化、多种宗教并存。但是由於篇
幅的限制,井上的文章主要是强调了“亚洲文化”这个概念的误导性,而对於“民
族文化”概念的误导性则没有展开论述。实际上,“民族文化”的概念与“亚洲文
化”一样具有同样的误导性。
  当今非西方国家风行一时的多元文化主义以及文化帝国主义,总是以民族国家
甚至更大的概念(如亚洲、第三世界)为分析单位,总是跳不出东方/西方或中国
/西方的二元论式。在多元文化主义者看来,文化帝国主义的罪状之一就是它导致
许多民族文化特色的丧失,进而使得世界文化同质化、一体化,而多元文化主义论
述则总是以抵制这种同质化为自己的诉求。
  然而,“民族文化”的含义到底是甚么?许多关於多元文化主义的论述都是以
民族国家(或更加笼统的“第三世界国家”)为理论框架的。比如说,中国的民族
文化被视作“中国”这个民族国家的文化。然则,“民族国家”的概念与“文化”
显然并不重合(“亚洲”或“第三世界”就更是如此)。在大多数民族国家之内常
常存在不同的文化认同;而在不同的民族国家中,有些社会竤体(如东南亚国家的
海外华人)又会分享同一种文化认同。当代世界林林总总的文化认同并不与民族国
家相配对。在现代民族国家常常具有多种文化认同的语境下,说一个民族文化遭受
西方文化的“侵略”到底是甚么意思?
  文化认同被等同於民族—国家认同以及由此而带来的理论困境,典型地表现於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於多元文化主义的相关论述中。由於这个机构本身的性质(各
民族国家的对话场所,以民族国家为单位的国际组织),它关於文化认同的论述当
然要以民族国家为框架。当它谈到保障不同的文化认同不受歧视或侵犯的时候,“
不同的文化认同”常常指不同民族国家的文化认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0年的威
尼斯会议报告写道∶“谈及文化认同问题,无法不同时重新确认民族国家主权及领
土独立等根本概念。”报告常常将文化认同等同於民族国家认同——民族国家的种
种价值、伦理、习俗等。相应地,所谓“文化自主性”也就等於民族国家主权,“
文化自主与主权的完整行使不可分离”。这实际上是在民族国家的论述框架中解说
文化帝国主义或文化支配现象,因而文化支配也就成为“威胁民族国家认同的严重
祸害”。
  但是真正的文化多元主义认为∶所有的文化认同单位(而不止是民族文化认同)
均有平等权利,均应免於文化帝国主义的侵袭。也就是说,多元文化主义并不必然
以民族国家为单位。这一点同样体现在上述的报告中∶“大多数代表都强调人们对
於其文化认同的意识,日渐增长,人们也循此而有了更为多元的看法,更加认同他
们应有权利与他人不同,而他们也应当相互敬重彼此的文化,包括了弱势少数族竤
的文化。”显然,在一个民族国家的内部,同样存在“弱势少数族竤的文化”,因
此坚持文化认同的多元诉求就理应包括保护一个民族国家内部的少数弱势文化,它
与捍卫民族国家的文化自主(相对於其他国家的文化)显然并不简单对应,有时甚
至对立。报告还指出∶“文化认同不能单单援用民族国家认同这样的术语,个人的、
竤体的、社区的、以及阶级的文化认同,事实上其本质是多面向的。”即是说,在
文化认同问题上的多元宽容精神不但应当适用於民族国家之间,而且也应当适用於
民族国家内部的各团体、社竤或阶级的不同文化认同之间。如果无视民族国家内部
文化认同多元化的事实,而强行把它们统一於单一的民族国家认同,就可能造成民
族国家内部的文化压迫与强制性的文化一体化行为。关键的问题是∶民族国家是一
个现代政治学概念,它与文化认同并不吻合(个别国家除外)。民族国家是根据行
政领土(国界)而不是文化认同进行划分与辨认的,它也不是严格依据文化认同进
行组合的。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这个报告中存在的矛盾、暧昧,实际上彰显了民族文化与
文化帝国主义论述的矛盾与暧昧。由於倡导民族文化自主性、批评文化帝国主义的
种种论述总是把文化支配问题放在民族国家框架内进行讨论,相当於一个国家的文
化对於另外一个国家的文化支配,这实际上是在假设一个民族国家的文化是同质的,
一个国家只有一种文化认同,而这个假定显然是人为的虚构。由於包括中国在内的
多数民族国家根本不是同质的文化实体,因而强行建构这种同质性神话,在民族国
家内部语境看,无异於另一种文化压迫或文化侵略。正如汤林森(John Tomlison)
在其《文化帝国主义》(Cultural Imperialism)中说的,它“在政治上产生的效
果或许是点燃了另一种文化支配的形式,并使之与现存的文化支配形式产生对抗。
建构文化‘他者’(other)或甚至是‘敌人’的论述,如果必须依仗民族国家之
疆界作为凭据,则任何一种文化势力,只要能够自行宣称代表‘民族国家’,或是
透过巧妙手腕以民族国家的姿态发言,都能从中得到浮面而虚假的合法性”。
  由於文化认同与民族国家的这种错位,对於认同自主性的吁求以及对於外来文
化的抵制也就不一定总是表现为对於民族国家主权的维护。汤林森援引的例子是
1985年西班牙爆发的要求退出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笴行示威。许多地方的示威活动
把反美与地方性的(如安德鲁西亚的、塞维尔的)、而不是民族国家(西班牙)的
文化认同要求联系起来。也就是说,人们在反美的同时,也反对统一的民族国家文
化的神话。这表明在一个由许多族竤组成的民族国家中,“人们既可以拒斥外帮的
文化帝国主义,同时又否定他们居住的国家具有统一的文化认同。这样看来,作为
对抗文化‘他者’的文化帝国主义者,‘民族国家’也就不再是唯一的依靠”。民
族国家的认同只是诸多归属形式的一种,它可以与其他形式共存,但也可能矛盾。
因为民族国家是以行政领土为标志建构的政治单位,出於政治与经济的利益考虑,
国家当局当然要想办法刻意建构民族国家的单一文化认同。这一工作本质上是一项
国家意识形态工程。
  当代政治与文化生活的显著特征之一,正是民族国家内部因不同的文化认同导
致严重的政治与文化冲突。同样道理,那个被指责为推行文化帝国主义的国家,其
内部同样存在多元的文化认同。所以,要想有意义地谈论文化帝国主义问题,不但
必须阐明被支配国家的多元文化状况,而且也要正视支配国家的多元文化状况。而
笼统的“民族文化”诉求或一般的文化帝国主义论式,恰恰忽视了这种多元性。比
如,所谓威胁全球的“美国文化”到底是甚么呢?美国是一个文化混杂的国家,并
不像它的国名所暗示的那么统一(united)。把美国的文化一体化实在是一种“美
国迷思”。我们必须先把所谓“美国文化”加以分解(比如印第安文化、黑人文化、
麦当劳文化等),然后才能有意义地谈论美国的何种文化在世界上横行霸道。而这
样做,我们实际上已经把对於文化的空间分割,转化为对於文化的时间/历史把握。
如果我们像许多人论证的那样,认为美国的麦当劳文化(消费文化)是实际上的文
化霸权,那么这个问题实际上就转换成了文化现代性的扩张问题。
  尤其值得指出的是,由於民族国家与文化认同并非重合关系,所以,作为民族
国家之权力机构的政府以及政府官员,不能以官方名义弘扬或倡导本国内部的某一
种文化以作为民族国家文化的代表。以中国情况而言,在带有官方色彩的社论或高
级政府官员的讲话中,就不宜把中国文化等同於儒家文化或汉文化。因为这等於是
把汉民族的文化认同当成是民族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认同。殊不知中华
人民共和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这些不同的民族都有自己的祖先,因而也都有自
己独特的文化认同(汉文化只是其中的一种)。把汉文化当作中国文化,等於是说
其他的少数民族的文化不属於中国文化,这对於民族国家的团结与稳定无疑是一个
极大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