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特别策划 我们这1000年  
1999.12.29  
  千载百代,人事更替,新闻渐渐成了史籍,史籍也往往借着新闻重出江湖。我 
们身处一个声色丰饶媒体纵横的时代,在感官疲惫心事满腹之余,迎来了千年转换 
这个重大时刻。回望人类的千年跋涉,有无数话题值得评说、唏嘘、赞叹,但纷繁 
表象之下,究竟有哪些结构性根本性的元素在切割历史塑造世界播弄人生?本报同 
仁,内筹划辩论于简陋之酒馆,外驰电求教于各地之方家,遴选出16个(或组) 
关键词语。这些词语代表着在我们的这1000年中,对人类生活影响至深且巨的 
十多种事物。我们用这些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的事物,来支撑我们的“千年回望”。 
16位专家泼墨铺陈,做成一席思想盛宴,献给我们的读者。  

    选者注:本站只选择了革命、统治者、法与战争4个关键词的解说。其余词
语分别为:发明、居所、钱、路、食物、性、学校、人口、语言、艺·文、天·地、
神·人。大陆第一流的学者分别对上述语词进行了历史和学理的梳理,篇篇精彩。 
   有兴趣者请去《南方日报》网站阅读相关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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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革命

                朱学勤
             上海大学历史系教授
  
  革命一旦在改良的后面加快了步伐,改良一定要走得更快。在革命与改良之间,
还有一个没有翻译过来的新词:revolution+reform=refo
lution 如何将refolution译成汉语?严复已逝,但也可以用老
词将就,暂称它为“快速改革”或“慢速革命”

     法国是革命的地震多发地带,时不时山呼海啸。但是“革命之后”这一课题
更为复杂、艰辛。  
   在最近一千年里,要找出人类最惊惧而中国最熟悉的一个共同词汇,也许只有
“革命”。革命是历史的火车头,革命能使历史沸腾,革命是摧枯拉朽的风暴,凡
是革命的正面作用,和其魅力长存的精神遗产,人们已经谈得很多,也都对。但是
人们往往遗忘了革命遗留的代价,并且由于遗忘而轻信了许多神话。
  革命确实起源于压迫,却往往是在弹簧刚开始放松而不是压得最紧的那一刹那
发生。革命中推翻的君主,通常是在父君孽债深重而自己又倾向于开明的时候,大
地突然晃动起来。说革命是势利鬼欺软怕硬,也许不太合适,但父债子还确实是革
命初起时常见的景象。最能证明这一点的,是最近一千年最为著名的那场革命——
——1789年的法兰西革命,几乎所有的历史学家都承认,路易十六远比路易十
四、路易十五开明。此外,将近一百年前的俄国革命,还有中国的辛亥革命,多少
也有这一成分。大多数革命的参与者包括那些在革命中突然开屏的文学孔雀,是在
弹簧松动的时候,忽然向前一跃。而在此之前,那些真正掉入地底之人,那些亲眼
见蛇发恶魔之人,不是不归,就是从此哑然无言。
  革命之过程,与人们所说的也有距离。通常走到一半的时候,总会听到许愿说,
现在的强制,有诸多不得已,只要跟着我再走过另一半,“面包会有的,自由也会
有的”。而就在这一过渡阶段,革命中途转向,成为一片燃烧的迷津。这是因为乌
托邦主义者“即使怀着最美好的愿望在世上建立天国,也只能造出一个人间地狱来
———一个只有人才会为其同类准备的地狱。”(卡尔—波普);
  革命的终点,因为以暴易暴,往往会出现军事强人,或称僭主。法国的拿破仑、
中国的袁世凯,都是如此。
  只有在经历反复拉锯,革命本身也精疲力尽之后,人们才稍稍有机会喘一口长
气。法国革命后期的热月现象,其实是革命史的通例:群众终于厌弃广场生涯,重
新回到厨房去精心雕琢她气锅里的火鸡。而“热月”,就是人们从广场溜回厨房的
暗道。只要回想一下在本世纪70年代“继续革命”的中国,城市里的居民是如何
折向私人生活,男人在秘密讨论半导体收音机的“电路”,交头接耳;女人在悄悄
交换编织毛衣的“线路”,乐不可支;你死我活的“路线”斗争居然被置换为另一
种“线路”分歧,你就会知道我们也经历过“热月”,而正是这样的“热月”悄悄
融化了文革的社会基础。
  在最近一千年里,以法语和汉语呼喊的革命最为频繁。法国是革命的地震多发
地带,时不时山呼海啸。从1793年罗伯斯比尔说“没有美德的恐怖是邪恶的,
没有恐怖的美德是软弱的”,断头台疯狂起落;到1968年学生在街头狂欢,“
宁跟萨特错,不跟阿隆对”,“一想到革命,我就想做爱”,避孕套成为后现代造
反的另一种断头台,迎风招展。我曾经给这个热爱革命的文学帝国偷偷算过一笔:
1789年以来,平均每一代人不是搞一场宪法危机,就是亲历一场起义。中国人
的政治文化与法兰西有相似之处,这一点本世纪初陈寅恪就曾哀叹:“以法人与吾
国人习性最相近。其政治风俗之陈迹,亦多与我同者。美人则与吾国人相去最远,
境势历史使然也。”
  中国人最早的革命概念,起源于三千年前的周公制礼。他面临着一道X和Y纠
缠在一起的难题:既要解释商能克夏,又能解释商何以又被周人所克,还要吓唬商
殷后人必须认命,不再作乱。他终于想出了“天命”与“革命”这一双面符:“敬
天命”与“克天命”。在《大诰》、《康诰》、《少诰》这样的皇家训令中,周公
说:“惟命不于常”,“乃命尔先祖成汤革夏”;此后,商殷腐化,“ 上帝不保,
降若兹大丧”,“故我至于今,克受殷之命”。再以后,才有了“成汤革命,顺乎
天,应乎人”,皇恩大词飞流直下,一口气贯注了三千年。到最近两千年即将开始
的时候,奴隶们也学会了这些疙里疙瘩的皇家用语。陈胜有言: “王侯将相,宁
有种乎?",吴广则玩起了鱼腹丹书、夜篝狐鸣的新式把戏。乘乱而起者,刘邦胜
项羽,从此开启中国历史流氓得天下之先河。此后如有“天下 ”,那不过是马蹄
下夺来掷去之私物,敬天命与革天命,如川剧变脸,说变就变。最近一千年最好的
直白是林彪,以湖广腔一语道破天机:“政权者,乃镇压之权”,此为敬天命;“
革革过命的人的命”,此为克天命。这就给“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留下了
最好注脚。他们反抗的并不是当时政治结构的不公正,而只是反抗这种结构关系中
的某一方,“彼人也,予人也,予可取而代之”。由此也就理解,凡是在造反中上
台的英雄,没有一个不渴望着行登基大礼。近如鲁迅笔下的阿Q,要到“秀才娘子
的绣花床上去滚一滚”;远如拿破仑,打得旧大陆一顶顶皇冠落地,但在教皇捧出
1812年法兰西帝国皇冠的最后一刹那,也会急吼吼劈手夺过自己戴上。
  中国人印象中的革命,是要与刀光剑影联系在一起,似乎没有暴力冲突,就不
是革命。其实还有一种革命,也可以在不经意中发生。这种革命,可以说是从一个
人的一次从容赴死开始。苏格拉底以死成全了城邦政治,但也正是苏格拉底之死,
从更深一个层次揭示了古代直接民主制的内在危机。如果没有苏格拉底那样的死法,
就没有柏拉图对古代民主制的强烈敌视,又由于柏拉图走得太远,他的学生亚里士
多德才开辟了另一条政治学的路径。这一对师生的分歧,以萌芽形式包含了两种社
会发展的路径,以至后来两千年政治史几乎是这一对师生分歧的漫长注脚。一条是
先验理性,从天上俯瞰人间,倾盆大雨兜头浇注,结果是“江河横溢,人或为鱼鳖”
。另一条是经验理性,不声不响地贴着地面步行,得寸进尺,螺旋爬坡,走了好长
一段,才发现“惊回首,离天三尺三”。
  罗马以前,整个古代世界都有一个视觉盲区,不知道“私人”的存在。即使希
腊人的公民资格,也只是从城邦分享什么,而不是在城邦之外拥有什么。后来罗马
人由于面对商品经济中私人交往的过于活跃,不得已,第一次将整个法律体系区别
为“公法”与“私法”。这却开启古代世界最有价值的一场革命,当时谁也没有在
意;
  基督教又提出了一个古代世界闻所未闻的问题,即教会与国家的关系问题。这
一问题的革命性含义,大概只有到近代人们想到社会与国家也有类似关系,才逐渐
有所意识。但当时提出时,只以为是教俗相争,并没有惊天动地;
  到了1649年英国革命,两次内战确实乏善可陈,最有意思的章节是在16
88年,赶走了一个国王,却迎回了这个国王的女儿、女婿,洛克也随之跟进。此
后才有内阁制、分权制,还有托利帮与辉格党在议会里互詈,一个是“爱尔兰歹徒”
,一个是“苏格兰强盗”,但是君子动口不动手,开创了权力不流血更迭的惯例;
  至1775年北美开始独立革命,中国人爱说八年抗战赶走英国人统治多么不
容易,后面的1787年费城会议制定宪法,反而是粗枝大叶,三言两语打发。而
美国人自己却认为,如此处理美国历史,是不理解者强作解人,“腰斩了北美革命”
。1775年至1785年动枪动炮是革命,但是1787年宪法制定以及伴随宪
法在全民投票中发生的政治辩论,则更是革命,而且是更重要的革命。
  以后的历史就是在英美模式与法俄模式的暗中较劲中度过了。自从基督降生以
来,到今日,两千年天旋地转。事后看这两千年的方方面面,移步换景,光怪陆离,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去,都不会有一个整齐的年代划分,遂人心愿。除非碰巧从上述
两种模式竞赛的角度看去,1789至1989,两百年自成段落,头尾干净,少
一年没有,多一年不行!托克维尔那时说,英国与法国的竞赛,“这两大民族好似
在阴暗处摸索,在微光下相觑,仿佛是无意中的巧合”,二百年后,世界历史突然
把这一暗部推向前台,灯亮处,长墙轰然倾塌,贝多芬第九交响曲这才找到一个万
籁齐响的地方。这就恰好证明恩格斯一百年前的天才预言:“ 世界史是最伟大的
诗人”,最后的文学家原来是在这里!
  剩下的篇幅,应该按照中国人的良好习惯,谈谈对待革命的态度问题了。
  年青时我也曾迷恋过约翰·里德《震撼世界的十天》,后来才知道托克维尔《
旧制度与大革命》写得更好。克雷孟梭所言不虚:“一个人三十岁以前不信仰左翼
思潮,他的心灵有病;一个人三十岁以后继续信仰左翼思潮,他的头脑有病。”里
德后来困陷红都,历经折磨而不得归,有一部得奥斯卡金奖的电影《红帮》(Re
ds),重点就是描写里德后期那段经历。有幸能看到《红帮》的人已经不多了,
但只要耐心读一遍《旧制度与大革命》,也已经足够。
  今天,急风暴雨式的革命既不能天真告别,也不能随意鼓噪。但凡是还能螺旋
爬坡的地方,当然是慎言革命,尽韦伯所言之责任伦理,而不是意图伦理。不过,
革命一旦在改良的后面加快了步伐,改良一定要走得更快。在革命与改良之间,还
有一个没有翻译过来的新词: revolution
 + reform=refolution 如何将refolution译成
汉语?严复已逝,但也可以用老词将就,暂称它为“快速改革”或“慢速革命 ”。
革命之所以不能避免,除了革命者的急性子,还有另一方的慢性子,这两者往往是
天生一对,而且总是同时出现,革命成了双方的共同作品。满清从1898年镇压
戊戌变法以后,就面临着革命与改良赛跑的十年。清末新政已经在执行戊戌变法的
遗嘱,但它还是不够快,没有及时将reform提速为refolution,
终于被revolution从后面扑倒。
  说到底,革命是淤塞之后的溃决。在这个意义上,邓小平说得很直白:改革也
是革命;不改革,死路一条。一千年的历史,证明了这是一个朴素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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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治者

                    刘军宁
             中国社科院政治学学者


  人类对动物和普通成员的驯化取得了空前的成功,但对统治者的驯化堪称进展
缓慢,只是在过去的一千年中才取得了一些实质性的进展。
 
   人类对野生动物的驯服,在文明史中已有了大量的记载。但是与这一进程同
步进行的另一个进程,即人类对自身的驯化,却较少受到关注,而后者远比前者重
要得多。一个社会,不论它把动物驯化得多么好,只要这个社会成员自身的野性未
脱,这个社会仍然不能算是一个文明社会。
  统治者与政府是迄今为止所发明的驯化人类普通成员的最有效的手段。为了镇
制普通民众身上的野性,统治者建立了一整套的暴力机器,对任意发作野性的人进
行武力的强制。让政府用暴力的手段来压制野性,在政治学中被称为是“野蛮的发
现”。但是,当人们成功地找到了驯服被统治者身上的野性的途径之后,却被一个
更大的、空前的挑战所困扰:如何驯服自己的统治者?统治者及其操控的政府的确
是统治和驯化普通民众的有效工具。可是,无论被神化到什么程度,统治者和政府
成员都是凡人。统治者用政府约束凡人的野性,可是,一旦治人者野性发作,谁来
约束、制止呢?历史一再表明,由于手中掌握着暴力工具,统治者的专横权力一旦
失去控制,其所带来的灾难性后果,远非普通人的野性发作所能比拟。
  直至今日的人类的全部进化历史表明,人类既离不开统治者,又不能不驯化统
治者。一部人类政治史,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从“猴王”到人王的进化史。灵长动物
学研究表明,现在像猴子、猩猩、狒狒、长臂猿等灵长动物,都过着人类的祖先曾
经过着的那种群居生活。大多数灵长动物的社会,是围绕着一个可以称为首领的统
治者而组织起来的,如猴子就是围绕着“猴王”来结群生活的。这样的首领通常至
高无上。灵长动物社会的本质,就是在首领的暴力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统治秩序
的建立消除了自相残杀。人类社会中的政权最初也可以追溯到那个作为“君王”的
统治者身上。由于不必再把精力浪费在自相残杀上,整个群体就能致力于合作性事
物————采集食物和保卫地盘。这样,也就迈开了走向有组织的社会生活的第一
步。
  然而,靠暴力建立起来的“君王”统治不可避免地通过暴力来更迭。从猿猴社
会到二十世纪的专制政权都历来如此。猴王权力的更迭即便是流血的,却不大可能
是致命的,更不会残害无辜者。而人类社会中行暴政的统治者们不仅制造流血,而
且使千万无辜的人沦为受害者乃至丧失生命。这种政权便取代了猛兽而成为人类生
存的最大敌人。猿猴过专制生活是为了最大限度地获得生存机会,而现代的暴政统
治者是要最大限度地剥夺人类的生存机会。如果不能成功地驯服,“ 人王”比“
猴王”要野蛮得多。二十世纪中非统治者博卡萨在现代条件下居然保留着“食人”
习性,就是最好不过的例证。博卡萨之所以可怕,正是因为他掌握的是整个国家的
暴力机器。而且,越是这样的统治者越是想取得对暴力机器的彻底控制。权力越专
横,野性的成分就越多。
  直到有效地驯服统治者的手段发明之前,人们对统治者们的野性几乎束手无策。
要么是以暴易暴,陷于恶性循环,要么是无力的道德说教。而对不中听的说教,统
治者们轻则像齐宣王那样“顾左右而言他”,重则像纣王那样让比干剖心而死。
  在人类的五千年文明中,在驯化方面取得的进展是很不均衡的。对动物和人类
普通成员的驯化已经取得了空前的成功,并全面完成。对普通民众的驯化也早已走
上了制度化的轨道。但是对统治者的驯化则进展缓慢,只是在过去的一千年中才取
得了一些实质性的进展。而在全球范围内产生普遍的效果,不过是近三十年的事情。
  公元1215年,英国的一些地主共同联合起来,第一次把法律的项圈成功地
套到了国王的颈上。在历史上的大多数时候和大多数地方,法律是统治者驯化百姓
的武器,这一次,法律成了驯化统治者的武器。
  到了1688年,英国人通过发动光荣革命,对统治者的驯化取得了突破性的
进展。人类文明化的过程是人类驯化自然和驯化自身的过程。《王位继承法》、《
权利请愿书》、《人身保护法》等针对王权的法律的实施,使得君王再也难以犯下
作乱。  
  1787年,美国在独立战争之后,制定了人类有史以来的第一部成文宪法,
从而正式开辟了人类历史的宪政时代。宪法与以往任何法律的区别,就在于它是限
制统治者和政府的专横权力的法律。在无宪政的社会中,法律通常是统治者束缚普
通民众的工具,而对统治者自己则鲜有束缚力,基本上是无效的驯化工具。历史证
明,一般性的法律太容易被专横权力的野性所挣脱,故必须用特殊材料制成的特殊
法律才能让野蛮的专横权力就范。这个法律便是宪法。其中的特殊材料,主要包括
如下法律理念:对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规定和保护、对统治者与政府的权力范围
的限制、纵向与横向的制衡、司法独立、违宪审查、法律高于统治者意志等等。可
以说,宪政的出现是人类文明的一个最重大的里程碑,因为它给人类所面临的最大
课题————驯服统治者,提供了有效、可行的手段。
  到了十九世纪二十年代,自二千多年之前的雅典直接民主之后,出现了第一波
旨在确立宪政民主的浪潮,普选的确立和选举权的扩展彻底改变了传统的统治者产
生机制,迫使统治者就范于民意,从而使这些权力精英出于对选票的顾虑,很难不
顾民意去驰骋其野性的权力意志。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是人类驯服统治者史上的一个重
大转折点。把那些挣脱法律与伦理的羁绊、用专横的权力为非作恶的统治者送交国
际法庭进行审判,这在人类历史上还是头一遭。这一“殷鉴"是任何想步希特勒、
墨索里尼和东条英机后尘的统治者们所不能熟视无睹的。
  1948年联合国发表《世界人权宣言》,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超国家机构
来给各国统治者的行动划上禁区,不仅拒绝让统治者进入个人享受自由与权利的领
域,而且规定统治者有义务保护个人的这些自由和权利。是否承认并保护公民的基
本权利已被看作各国是否接受人类文明基本准则的一个重要尺度,宪政作为驯服政
治统治者的最有效的制度手段,在二十世纪有了更大的发展,在世界上的各个角落
扎下根来。
  宪政体制之所以能在二十世纪大行其道,就是因为迄今为止,它是人类所发现
的驯服统治者的最有效的工具。在这一体制下,权力不仅应该分享,而且应当被用
来尊重人的自由、尊严和价值,因而应该受到制衡。对统治者的驯化程度也是衡量
文明的尺度。一个宪政体制就是统治者能被有效驯化的体制。值得强调的是,对统
治者的成功驯化,受益者固然是普通的民众,因为他们不再遭受专横权力的涂炭,
但是,统治者们也同样能从中得到利益,首先是大大提高了政治这一行业的安全系
数。在宪政体制下,统治者们虽然要忍受公众的挑剔和对手的责难,却不再会因为
追逐权力而被竞争对手投入监狱或送上绞架,也无坐在火山口上之忧。在历史上,
统治者们的身家性命从未比在宪政体制下得到更有效的保障。所以,从对统治者的
驯化这一历史过程中受益的,应该同时包括统治者与被统治者。
  时值二十一世纪的前夕,有一点已经再清楚不过了:一个文明发达昌盛与否,
表面上取决于经济的发展,实际上取决于对统治者的驯化,因为在不尊重个人的自
由、生命与财产的地方,不可能有持久繁荣的经济。野蛮当道,人民就遭殃,如非
洲,150年的历史,就有150次以上的政变。鉴于今天世界上的三分之二的国
家已经在不同程度上用宪政来进行统治者驯化,可以预料,二十一世纪将是在全球
范围之内驯化治人者的世纪。这可能意味着人类文明得以摆脱以杀戮和迫害为特征
的野性残余,把文明阳光照到人类生活的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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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

                  梁治平
                 著名法学家

  回顾过去的1000年,我们清楚地看到,法律在传播、移植、冲突和融合的
过程中逾越文明的界线,成为不仅主权国家而且世界秩序的重要构成部分。

  据史家记载,公元1000年前夕,欧洲人以为世界末日将至,甚至帝国公牍
亦以“兹以世界末日行将来临”等语开端,以至人心惶惶,不可终日,生产情绪低
落,赴罗马朝圣者络绎于途。当时人们以为,这不是一个适于讨论法律问题的年代,
既然尘世就要终结,人类法律与秩序的问题也就变得微不足道了。
  然而,预告中的世界末日并未降临,无论人们喜欢与否,尘世依旧,而在这个
注定是不完美的世界里,法律与秩序永远是人们感到困惑但又必须面对和思考的基
本问题。有意思的是,迄今为止人类法律史上影响最为广泛而深远的变化,就发生
在这个以“世界末日”开始的1000年里,而且是起源于那个曾经深受 “末日”
观念困扰的文明。
  实际上,与人类今天将要跨越“千年”的情形不同,上一次跨越“千年”并不
是一个世界性事件。在基督教文明以外的其他地区,人们完全不知道“千禧年 ”
这回事。在当时业已发展出不同样式和程度的文明的地区,流行着不同的历法。不
同的人群用不同的方法计时,并且赋予时间变化以不同的意义。法律的情形也是如
此。换言之,当时也无所谓世界性的法律。法律最广阔的边界由文明来划定。在南
亚和东南亚,印度的法律与印度文明一道,传播到锡兰、缅甸、暹罗、柬埔寨、苏
门答腊、爪哇和巴厘。在东亚,尤其是儒家文明所及的地区如朝鲜、日本和安南,
以“唐律”为代表的成熟的古代法典体系被奉为楷模。而在伊斯兰世界,尽管存在
不同的学派,某种清晰可辨的一致性借由《古兰经》而得到保证。据说一位14世
纪的法官曾经漫游从摩洛哥到马来亚的广大地区,却没有身在异乡的感觉。自然,
在相近的面貌下面,活跃着各种地方性因素:语言、习俗、信仰、种族,等等。如
果把各种不同类型的规范制度都考虑进去,毫无疑问,法律比历法更加繁复多样。
这种情形一直延续到近世西方法律体系在世界范围内的扩张之前。  
  把欧洲视为一个地区,我们也能看到类似的图景。不过,就在“末日”的恐慌
过去不久,那里至少发生了三件具有革命性意义的历史事件。
  第一件是11世纪开始的所谓“教会革命”。这场革命不但产生了一个拥有自
己疆界和法律体系的“教会帝国”,而且极大地刺激和带动了世俗法律的发展,以
至有史家认为,欧洲法律传统正是滥觞于“教会革命”和教会法的崛起。
  与教会法的发展同步,且同样是以意大利为中心,12世纪开始了罗马法复兴
运动。这场运动的意义不但表现为对一大笔宝贵的古代法律遗产的重新发现,而且
在于这样一种法律观念的确立,即法有其固有的职能和独立性,且应当成为世俗社
会发展的基础。
  我们要提到的第三个事件远不具有前两个事件那样的规模,当时也不那么引人
瞩目,但其影响却一样深远。1215年,一群英格兰贵族迫使英王约翰签署了一
份文件,这份包含一个序言和63个条款的文件,承认并且保护一系列“人民”所
固有的不可随意剥夺的权利,比如第39条规定,若非根据本国法律且经由与自己
同等身份之人的合法审判,任何自由人均不得遭逮捕、监禁和流放,亦不得被剥夺
其权利、财产和地位。这就是著名的《大宪章》。几百年之后,《大宪章》成为英
国人主张其权利和自由的无可置疑的依据,体现于其中的自由精神,更通过近世的
政治理论和制度建构,对更多的国家、地区和人民发生影响。
  16世纪,欧洲开始步入一个新时代。文艺复兴、宗教改革、科学革命、地理
大发现、主权国家出现,等等,这些变化首先改变了欧洲社会的图景,同时要求对
自然、社会和人给以新的不同于过去的解释。1670年,英国人洛克提出一套立
宪主义的政治理论,据此,政府基于人民的同意而进行统治,人民则保有对生命、
自由和财产的不可转让的权利。1748年,法国人孟德斯鸠在他的鸿篇巨帙《论
法的精神》中进一步阐明了保护自由之道,即以权力限制权力,通过分权与制衡的
制度设计来保障个人自由。这是一个激动人心的时代,不但有大量激动人心的论辩,
而且这些论辩激励和引导人们行动,进而成为人们现实生活中坚实的一部分。
  1776年的《美国独立宣言》重申了洛克关于政府权力源于和基于被统治者
同意的信念,并且宣称,人人生而平等,其不可转让的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
和追求幸福的权利”。1787年的《美国宪法》遵循立宪主义和分权与制衡的原
则,确立了立法、司法和行政三足鼎立的国家结构。1791年被加入宪法的《权
利法案》更详细列举了公民基本权利和对政府权力的限制。
  与英美法律传统相对应,欧洲旧大陆也在如火如荼的民主革命中逐渐形成另一
种传统,即欧陆传统。
  1789年,为革命激情所燃烧的法国人发表了《人权与公民权宣言》。像美
国《独立宣言》一样,它也重申了人生而自由平等的信条,确认了“自由、财产、
安全和反抗压迫”的“自然权利”,表明了立宪主义和分权原则的理念。继之而来
的,是一个比历史上任何法律编纂事件都更加壮观和影响深远的法典编纂运动。在
这一大陆上开始的法典编纂明显承受启蒙理性的激荡,要以体现理性原则的统一立
法取代粗陋散乱的地方习惯,以统一的法制去巩固新兴的民族国家。正是凭借着国
家权力和理性的权威这两种力量,辅之以资本主义和工业化,近代法典编纂运动不
但席卷欧陆,而且远征世界。1804年,《法国民法典》面世,差不多一个世纪
以后,《德国民法典》颁行。前者文辞优美,明白晓畅;后者结构谨严,精密深奥。
此后的欧、亚、非、拉以及后起的欧陆国家,在编撰法典时,无不出于上述两大传
统之一,其中,以法国为代表的欧陆法律风格之影响一度大于英美体系。因此,即
使还在19世纪,曾一手主持制定《法国民法典》且一度以自己的名字为之命名的
拿破仑一世就敢说:“我的光荣不在于打胜了40个战役,滑铁卢会摧毁这么多的
胜利……,但不会被任何东西摧毁的,会永远存在的,是我的民法典。”毫无疑问,
近代法典编纂是一个世界性事件,部分地经由这场运动,现代法律的“世界体系”
诞生了。
  1917年,俄国革命爆发,革命后的政权向人类展示了一种新的法律理念,
据此,法律与抽象正义和平等观念的传统联系被切断。法成为阶级斗争的武器。这
种新的法律观甫经确立,传播迅速,影响广泛,竟能在英美和欧陆两大法律传统之
外另树一帜,成就所谓“社会主义法系”。孰料70年后,苏联东欧巨变,与实现
正义和保障权利等观念紧密联系的传统法律观重新取得支配地位。与前不同的是,
经此百年之变,人类彼此之间的相互依赖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而在两次世界大
战之后,人类对通过法律实现正义和保障权利的传统观念更有了新的了解和贡献。
  1945年,联合国诞生。3年后,联合国大会通过并公布了《世界人权宣言》
。《宣言》列举了人类每一成员皆应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并将保障和实现这些
权利视为所有国家和国际政治组织的职责所在。此后50年间,大量与保障人权有
关的地区性和国际性文件被制定出来,其知名者有《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1966/1976)、《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1966/19
76)等。今天,越来越多的国家签署了这些国际人权法律,或至少表示愿意接受
其中的部分内容。与之相应,在国内法方面,人们对自由、平等、民主、人权、法
治等价值和理念的诉求也愈益高涨。
  回顾过去的1000年,我们清楚地看到,法律在传播、移植、冲突和融合的
过程中逾越文明的界线,成为不仅是主权国家而且是世界秩序的重要构成部分。无
庸讳言,西方文明在此过程中扮演了主导角色,而这只是因为,那个把“世界”带
入人类,从而将人类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历史性事件,即所谓“现代性”,始
源于西方文明。然而,当现代性的后果展现于全世界,作为参与者,所有的国家、
地区和人民都将参与决定自己同时也是人类的未来。因此,值此千年之交,我们也
许应该问自己这样一个问题:
  作为一个曾经创造出伟大法律传统的文明,中国在未来的1000年里能否对
世界的法律与秩序作出贡献,什么样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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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争

                   吴春秋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研究员


  战争是原始人类彼此争斗的放大。这一千年,有多少次战争?有几年的和平?
有多少因战争而引起的伤亡?和平时期真的只是“两次战争之间的间隙”吗? 

  战争,这个人类自相残杀的怪物,伴随着原始公社末期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赫
然来到人间,成为解决民族和民族、国家和国家、阶级和阶级、政治集团和政治集
团之间矛盾的的最高斗争形式。当人类社会进入公元第二个千年之后,战争变得空
前惨烈:规模和破坏性越来越大,武器装备更新的周期越来越短,作战方法越来越
复杂,战争对人类社会诸方面的影响越来越广泛深刻。
  在刚刚结束的这个千年里,我们这个星球上究竟打过多少次战争?由于概念和
统计标准的差异,很难有确切的说法。美国学者昆西·赖特在他的《战争研究》一
书中引证了一个很不完整的统计,表明从公元1100年到1938年共838年
中,单是欧洲发生的“较大战争”即达4452次。这个统计的可靠性尚待考证。
但为了获得大概的印象,我们不妨以它为基数,把统计的上下时限延长到整整10
00年,再加上中国和世界其他地区的战争,可以想象,总数将会大得多多。
  反过来说,这个千年里到底有多少和平岁月同样说不清楚。和平岁月的计算不
仅要依据战争爆发的频率,而且要考虑每场战争持续的时间,难度更大。但我们也
可以从现有的残缺不全的资料获得局部的、概略的印象。上引同一著作说,16、
17两个世纪,主要欧洲国家约有65%的时间正式处于战争状态。这就是说有3
5%的时间为和平时期。上述国家在18、19、20世纪正式处于战争状态的时
间有所减少,但作者指出,这一时期对美洲、非洲和亚洲的“殖民远征和干涉”未
列入战争范畴。如果将它们列入,那么“欧洲主要列强即使是20世纪也有大部分
时间处于战争状态”,和平时期当然很少了。作者特别指出,“ 一向标榜爱好和
平的”美国,在它的“全部历史”(该书1942年出版)中只有20年时间没有
动用其陆海军从事作战行动。
  总之,这个千年里,世界作为一个整体可以说战争此伏彼起,连绵不绝,但就
某些国家或某些地方而言是有和平时期的。这个时期长则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短则
几年。不过,以往的世界战争史表明,长远看,所谓和平时期不过是“两次战争之
间的间歇”。这句话虽然出自战争狂人鲁登道夫之口,却被他不幸而言中。
  这一千年的战争夺去了多少人的生命?我们无法知道总数,但历史上的许多战
争或多或少留下一些可供参考的数据或线索。例如,有材料说,欧洲中世纪会战参
加者,有30%至50%伤亡。16世纪时会战失败一方的伤亡约为40%,胜利
一方约10%。17、18、19三个世纪和20世纪前期,会战参加者的伤亡率
分别为20%、15%、10%和6%。比例缩小了,但绝对数可能更大。以上的
统计仅限于军人。实际上,许多战争中平民的伤亡率也很高。欧洲三十年战争(1
618—1648)是中世纪末期破坏性最大的战争。有材料说,这次战争的主角
之一德国,当时总人口近1800万,阵亡和死于瘟疫的军民总数高达600万左
右,约占总人口1/3。这里说的是局部战争。两次世界大战双方的死亡总数更是
令人触目惊心:一战死亡约1000万人,二战死亡高达5000万人;单是中国
抗日战争军民死亡据迄今不完全的统计即达2000万以上。
  军队和作战方法的演变直接取决于军事技术的发展,归根到底依赖于物质生产
水平和相应的社会制度的性质。在这个千年的初期,我们的祖先发明的火药逐步用
于军事。他们万万想不到,13世纪火药传到阿拉伯和欧洲,加上炼铁技术的发展,
引发了一场军事上的革命————从冷兵器到热兵器的新时期,它对欧洲封建制度
的瓦解、中央集权国家的建立和城市的兴起,也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其结果,军
队和战争的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革(欧洲最为典型),主要表现在:由中央集权国
家君主统一指挥和统一供给的雇佣军取代了各自为政的封建主亲兵,人数众多的步
兵取代了少数贵族骑士组成的重骑兵,滑膛火枪取代长矛等冷兵器成为战场上的主
要武器,装备滑膛炮的炮兵应运而生,便于发扬火力和减少伤亡的线式战斗队形取
代方阵成为主要的战术,分兵把口式的封锁线战略体系和以威胁敌方补给线为主要
目标的“机动战略”逐步形成。同时,由于使用罗盘和火炮,帆船取代划桨小船成
为舰队主体,炮击取代冲撞敌船和接舷战而成为舰队主要战术。这一系列变革经历
了几百年漫长岁月,比较突出地体现在荷兰独立战争(1566—1609)和上
述三十年战争中。迨至18世纪中后期,以广泛使用蒸汽机为标志的产业革命,把
社会生产力从铁器时代推进到机器时代,加上资产阶级革命的浪潮,又一次引发军
事上的大变革,集中体现在震撼全欧的法国革命战争(1789—1798)和随
后的拿破仑战争(1796—1815)中,例如:以广大农民为主体的资产阶级
民族军队取代了封建雇佣军,就地征用和仓库体系相结合的后勤保障制度取代了单
纯领带补给线的制度,以歼灭敌人有生力量为目标的决战战略取代了过时的机动战
略,纵队与密集散兵线相结合的新战术取代了线式战术。同时,长期以来敌对舰队
按平行航向进行海战的方法被摒弃,改取海上机动战术。
  19世纪中后期,随着炼钢技术、铁路运输和有线通信等的广泛应用,导致资
本主义生产力发展。军事上,膛线枪炮取代了滑膛枪炮,机关枪等速射武器主宰着
战场,无烟火药代替了黑色火药,疏开的散兵线和野战工事被广泛采用。总参谋部
的建立促使对军队的指挥发生了飞跃。同时海军的帆船被蒸汽钢甲战舰所淘汰,宣
告海军进入大炮巨舰时代。这一切比较突出地体现在克里木战争(1853—18
56)、美国内战(1861—1865)和普法战争(1870— 1871)
中。
  20世纪前半期,世界进入飞速发展的电气化时代,同时帝国主义时代各种基
本矛盾白热化。在短短31年间竟爆发两次破天荒的世界大战。一战有33国15
亿人口投入战争。二战有80多国20亿人口投入战争。武器家族增加了崭新的成
员:坦克、飞机、火箭炮、航母、潜艇、毒气等现代化武器大量运用于战争,并出
现相应的军兵种和诸军兵种协同作战的崭新方式。登陆与抗登陆、战略轰炸与反轰
炸、空降与反空降、航母编队作战、潜艇战与反潜艇战等等应运而生。首次出现一
个国家战时拥有千万大军的现象。前后方的界限被打破,出现了史无前例的全国总
动员的局面。
  二战末期,美国对日本使用原子弹,宣告世界军事史进入所谓“核时代”。几
十年来,一系列国家先后拥有核武器,并进行了打核战争或防核战争的准备。然而
出现了一个奇异现象:核武器越多,核战争越打不起来。这期间实际打的仍是常规
战争。
  当前,我们正面临一场以高技术群的突飞猛进为标志的新技术革命,同时它也
引发一场新军事革命。当代战争已成为综合国力的大较量,战场已从地球扩展到外
层空间。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加上精确制导武器、隐形武器和小型核武器等等,
军队和战争的面貌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许多传统的战争观念正面临挑战。高
技术战争正向我们走来。从海湾战争和科索沃战争可以窥见某些端倪。这是全世界
都在关注的大事。
  尽管千年来战争面貌变化多端,但战争可以划分为正义与非正义两大类型这一
原则至今没变。战争性质取决于战争的政治目的。由于人们的立场和利害不同,对
战争性质的看法往往分歧很大,但不同时期总是存在公认的客观标准的,需要作具
体分析。我们拥护正义战争,反对非正义战争。
  千百年来,善良的人们无不渴望永久和平。但在产生战争的社会根源没有消除
以前,永久和平是不可能实现的。君不见,正当世人欢庆新的世纪降临之际,不是
可以听见世界某些地区传来的隆隆炮声吗?我们希望在下个千年的某个时候把战争
送进历史博物馆。但在这之前,我们只能正视战争威胁,加强国防建设,并准备在
必要时为正义事业而战争。居安思危、有备无患历来是我们的立国之宝,也是从千
年战争史的回顾获得的血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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