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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书的颁行与收禁 曾德雄
雍正六年秋,湖南腐儒曾静谴徒张熙赴陕西向川陕总督岳钟琪投书策反。岳钟
琪立即缉拿张熙,严加刑讯。但张熙遵从曾静“只去献议,不必告以姓名里居”
(《大义觉迷录》,以下所引,如不特别注明,均引自该书。)的嘱咐,坚不肯供。
岳钟琪于是改变策略,假意与张熙结盟,共讨满清,光复汉室。张熙信以为真,将
曾静合盘供出。雍正对此案极为重视,亲自审讯。这桩由雍正亲自领导并由他亲自
审讯的清朝最大文字狱案,从雍正六年开始立案追查,直到雍正十年方告结束。而
最后的处置,却一反历代皇帝处置钦犯的常例,并没有将曾张二人处死,反而免罪
释放:“著将曾静、张熙免罪释放,并将伊之逆书及前后审讯诘问之语,与伊口供,
一一刊刻颁布,使天下人共知之。”这就是《大义觉迷录》,这本书刊载了有关这
次狱案的全部谕旨、审讯、供词,以及曾静的认罪书《归仁说》。雍正要求这本书
“要每学宫各贮一册”,“远乡僻壤,让读书士子及乡曲小民共知”,“使远近寡
识之士子不至溺于邪说”. “倘有未见此书,未闻朕旨者,定将该省学政及该县教
官从重治罪。”雍正的决定引起诸王大臣的不满,他们请求“将曾静、张熙按律处
决,碎尸悬首;查其亲属逆党,尽与歼除,以明朝廷之宪章,慰臣民之公愤”. 但
雍正没有同意,决定照旧,他说:“所降谕旨,俱已明晰,诸王大臣等不必再奏。
倘各省督抚提镇有因朕宽宥曾静复行奏请者,著有司将本发还。”雍正还特别考虑
到了曾张二人有可能遭受歧视,甚或身遭不测,特地告戒说:“今若以羞忿怨恨之
心,或将曾静、张熙有暗中贼害情形,朕必问以抵偿之罪。曾静等系朕持旨赦宥之
人,彼本地之人,若以其贻羞桑梓有嫉恶暗伤者,其活罪亦然。”雍正还特别告戒
子孙,不可杀曾张二人:“即朕之子孙,将来亦不得以其诋毁朕躬,而追究诛戮之。”
但雍正的“子孙”并不听他的话。此案了结三年后,雍正去世,由其子弘历嗣位,
是为乾隆。乾隆登基后不过一个月,即下令缉拿曾静、张熙进京,两个月后,下旨
刑部,将曾张二人凌迟处死。接着将雍正精心编撰刊行天下且甚为重视的《大义觉
迷录》宣布为禁书,停止刊刻,停止颁发,私藏者治罪,在全国范围内统统收缴销
毁。
孔子说:“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论语·学而》)乾隆的这一举动,可谓不孝之大者。这在“以孝治天下”的中国,
是很危险的。乾隆自己的解释是效法雍正治吕留良之罪。雍正因为吕留良“谤议及
于皇考(康熙)”,而曾静则止及于“朕躬”,因此对吕留良是恶之欲其死,死了
四十多年还要开棺戮尸,而曾静则“免罪释放”. 对乾隆而言,雍正成了“皇考”,
曾静正可相比于吕留良,因此“恶之欲其死”,乾隆以此确立了杀死曾张二人的
“逻辑”. 但这显然不是真实的原因,后人对乾隆的举动,也多有别种解释。这些
解释,多集中于《大义觉迷录》的内容。
《大义觉迷录》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华夷之辩”,二是雍正的“十
罪”. 有人因此认为,“华夷”问题倘若公开辩论,等于事实上承认了华夷之分。
不论雍正对此做何新解,总无改于这个事实,反而更增添了人们的排满情绪。光绪
末年,主张“驱除达虏,恢复中华”的革命党人在香港秘密重印这本书,似乎从一
个侧面印证了这种说法。但也有人不同意这种解释,认为“夷夏之防等种族上议论”,
“是明白的事实,也非雍正朝才开始,光靠一本小册子也是掩盖不了,辩驳不清。”
乾隆的收禁此书,主要还是因为它“触到雍正本人宫闱内部、伦常之间的一些隐私”
.(金性尧:《清代笔祸录》,香港中华书局有限公司1989 年出版。)这实际上是
认为乾隆的收禁此书是因为它的第二个方面的内容。
其实,不管是“华夷之辩”,还是雍正的“十罪”,都涉及到一个共同的根本
问题:君权的合法性。恰恰是这个根本问题,是不允许辩论的,否则的话,君权就
会降格而等同于其它诸事诸物,君权的独尊地位就受到否定——尽管辩论中的胜负
早已分判。余英时说:“从制度史的观点说,两千年来君权问题是理性所不许施、
议论所不敢到的领域。”(余英时:《论士衡史》,上海文艺出版社1999年出版。)
乾隆的甘冒天下之大不韪,乃父尸骨未寒即违抗其旨意,正是要赶紧关闭这扇雍正
出于别种考虑而向理性、议论开启了的大门。对于统治者来说,没有比维护君权的
独尊地位更为重要的了。根据中国历史的经验,只要君权还在独尊着,那么,不要
说“十恶”,就是百恶、千恶、万恶示之于天下,又其奈我何?
就君权的合法性进行辩论,在中国历史上也曾有过。《史记·儒林列传》就记
载了著名的辕固生与黄生的辩论:(辕固生)与黄生争论景帝前。黄生曰:“汤武
非受命,乃弑也。”辕固生曰:“不然。夫桀纣虐乱,天下之心皆归汤武。汤武与
天下之心而诛桀纣,桀纣之民不为之使而归汤武,汤武不得已而立,非受命为何?”
黄生曰:“冠虽敝,必加于首;履虽新,必关于足。何者,上下之分也。今桀纣虽
失道,然君上也;汤武虽圣,臣下也。夫主有失行,臣下不能正言匡过以尊天子,
反因过而诛之,代立践南面,非弑而何也?”辕固生曰:“必若所云,是高帝代秦
即天子之位,非邪?”于是景帝曰:“食肉不食马肝,不为不知味;言学者无言汤
武受命,不为愚。”遂罢。是后学者莫敢明受命放杀者。
因为帝制初立,所以有这样的关于君权合法性的辩论。以后君权既成一统,不
论是在上还是在下者,就都认可了君权的独尊。既是独尊,自然不容辩论。又由于
“皇天无亲,惟德是辅”的思想传统的形成,君权合法性这个问题本身也失去了合
法性,所以才有了乾隆的几近于迫不及待地对涉及到君权合法性问题的《大义觉迷
录》的收禁、销毁。只有站在这样的视角,才可以清楚地了然乾隆这一举动的十足
的“正当性”. 时间过了200 多年,中国正在步入理性社会,一切价值都必须接受
理性的审视,以确立自己的合法性。而首先要做的,就是破除独尊,否则,理性本
身就不容立足。
199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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