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沙河市公安局副书记雇凶伤害副局长被判刑
(博讯2004年3月22日)
新华网石家庄3月22日电(记者 董智永 杨守勇)河北省沙河市公安局副书记王伍的因工作矛盾,竟然雇凶伤害在一起工作的副局长刘童林。近日,王伍的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相关人员也一并受到处罚。
据介绍,沙河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王伍的(男,47岁)与副局长刘童林有矛盾,去年四月到五月间,他怀疑刘童林告他,怀恨在心,遂雇凶伺机对刘童林实施伤害。去年8月5 日,刘童林在徒步上班时,王伍的授意沙河市矿主乔治,雇佣张海辉(张伟)等人,使用铁撑子、砖头等殴打刘童林。经法医鉴定,刘童林被打成轻微伤。半个月后,乔治给张海辉报酬4万元。 (博讯 boxun.com)
此案件的发生,引起河北省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河北省公安厅、邢台市公安局和沙河市公安局立即组成专案组。经过两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去年10月20日一举侦破此案,王伍的、乔治等8名涉案人员全部被抓捕归案。
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中还查明,2002年夏天,被告人王伍的曾指使沙河市农民申宏民,意图雇佣湖北籍民工敖家涛等人伤害刘童林。当找来的打手敖家涛、王文子等得知刘童林的身份后,怕事情闹大不好收场,决定不干,但却以此要挟申宏民5万元。
法院认为,王伍的之所为侵犯了公民的身体健康,扰乱了社会秩序,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故依法判处王伍的有期徒刑4年,敖家涛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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