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要求立刻释放狱中病重的杭州作家力虹
(博讯北京时间2007年12月13日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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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获悉,浙江异议作家力虹在监狱医院中病情恶化,亟需得到保外就医,我们呼吁各界对此给与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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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虹((本名张建红)先生是被当局封闭的著名人文思想网站《爱琴海》的原总编辑,曾因参与89民运,被当局以"在'六四'期间犯有反革命煽动罪"判处劳动教养两年。2007年3月19日,力虹又因其所表达的言论被浙江省宁波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被送往浙江乔司监狱关押。力虹先生今年春天在被关押期间患上神经源性神经损伤的疾病,手脚发抖抽筋,肌肉萎缩,面临全身瘫痪甚至死亡的危险。据“民生观察”介绍,监狱当局虽将其送到浙江省监狱总医院治疗,但并没有在正常的医疗条件下得到应有的治疗,也没有让其享有正当的权利,包括给家人的信件被没收、不许看电视等等。他给浙江省有关狱管当局提出的请求保外就医的要求也没有任何答复。据其妻子董敏女士介绍,乔司监狱狱方将力虹送进医院本身表明力虹的病情相当严重,但监狱医院不提供合适的医治条件,加之恶劣的待遇和压抑的心境,只能加速恶化病情,造成肌肉迅速萎缩,将可能威胁生命。
我们呼吁浙江政法委、监狱管理当局、宁波中级法院立刻释放力虹,允许其根据自己病情的需要在家人的安排和照顾下得到良好及时的治疗。力虹先生不外乎是行使了作为一个公民宪法上所应有的言论表达权利,被判如此重刑完全违背了宪法第35条,也违背了国际人权标准的。而即使是依据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其第二百一十四条也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我们认为,即便按现行法律,最低限度,力弘先生也应该立即被允许保外就医。
维权网
2007年12月12日
对此表示关注的各界朋友和媒体可致函致电以下单位领导人:
葛炳瑶
浙江省监狱管理局长
杭州市天目山路110号
电话: 0571-87052432/0571-87052453/0571-87056498
王辉忠
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
浙江省杭州市省行政中心十号楼
应勇院长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杭州市马塍路5号
邮编310012
电话:0571-8705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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