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晶银门”案开庭前记
(博讯北京时间2010年5月27日 转载)
来源:参与 作者:刘小青
(参与网2010年5月27日讯):震惊中外的湖北省金融大案——晶银门案件,由于缺乏证据,检方推延开庭一年零两个多月,于2010年5月24日,青山区法院突然贴出5月28日开庭的公告。并在同一天通知被告到法院领传票。 (博讯 boxun.com)
公告写道:“公诉皮道璇、段毅文涉嫌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公诉段毅文、李炼红、张涛涉嫌非法吸存罪”
据说:法律规定被拘留15个月,没有开庭就必须无罪释放,6月10日段毅文就将被拘留满15个月,匆匆开庭,检方实在是无奈之举。
债权人群众打电话给区公安局专案组和青山区维稳办确认开庭时间时,竟然都说不知道,不了解情况。昨天债权人代表23人将国务院关于民间集资36条等最近国家政策资料送到区检察院和法院。希望区法院不背离国家新法规和政策,公正裁决此案。
债权人要求到庭旁听,昨天法院接待人承诺:凭身份证都可以旁听。今天债权人代表再次前往法院确认旁听问题时,法院却说630户只给5张代表旁听证。并且5张旁听证已经交给了区维稳办专班,代表们又打电话给维稳办,维稳办却说,旁听证是给区政府领导们的。
债权人张少华见法院和政府方面如此出尔反尔,愚弄百姓,愤怒地说:“你们如果在入场旁听上都这样不公平,我们明天到场的几百人群众决不答应!”维稳办官员对债权人说:“你们交到法院96人签名按手印的申请书否认报案登记。是你们不同意开庭的。”
昨天下午段毅文的朋友吴某要求见债权人代表,吴说:段毅文代理人青山区律师魏国平、湖北杨子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岳,开庭辩护基调是:“不要对一审抱太大的希望。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只要能辩倒一个罪名,就是天大的胜利。至于投资公司肯定是被判为非法吸存罪的。”
这种说法与青山区公检法的意图如出一辙。至少可以肯定:段毅文的代理律师实质上代理的是政府官员的利益。准备牺牲2000户债权人群众的利益。债权人认为此案背后,有可能存在着段氏家族与区政府利益相关官员的肮脏交易。至少可以说,段毅文的代理律师已经被官方收买。大家严阵以待明天5.28“晶银门”案的开庭,各方力量将怎样演练这场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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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讯记者:蔡楚)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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