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曹作家站出来反驳国新办未尝不可 请看博讯热点:网络封锁和压制
(博讯北京时间2011年10月05日 转载)
来源:参与 作者:蔡不奇
(参与2011年10月5日讯)光明日报社有个党棍,调到人民日报社,继续当党棍。 (博讯 boxun.com)
人民日报社的这个党棍,调到国务院新闻办(中共中央外宣办)后,继续当党棍。
这个党棍就叫王晨,主管网络工作监控、备案工作的国新办主任。
最近挂靠在国新办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出手了——自然是王晨的功劳,连篇累牍地在报纸上发言,用新华社通稿的方式,强迫各地党报刊登,谴责一网友,标题即所谓的《中国官方谴责所谓“微博名妓若小安”等互联网谎言》:要求所谓有关属地管理部门和各网站依法查处,坚决制止在网上捏造事实、编造谎言等扰乱网络传播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其实,中国最大的谎言就在央视、新华社和人民日报上,王晨岂不一清二楚?
新华网的报道是这样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网络新闻宣传局负责人9月30日发表谈话,对最近有人在网上捏造所谓“微博名妓若小安”等谎言予以谴责,要求有关属地管理部门和各网站依法查处,坚决制止在网上捏造事实、编造谎言等扰乱网络传播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此前,我们看到新闻是:杭州公安局:“名妓”若小安是已婚男。杭州警方处罚网络“名妓”若小安,罚款500元。
国新办下属互联网办的这位负责人指出,经有关部门查明,最近一些网站炒作的所谓“失足女若小安接客日记”,是一名已婚男子编造并在某网站微博散布的虚假信息,社会影响恶劣。最近以来,已多次发生此类肆意捏造事实、编造谎言在网上传播的事件,如所谓“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规定的47号公告”、“广西贺州某粉店使用火葬场尸油煮粉”、“浙江海宁癌症村”(引发群体性事件,民众反映属实)、“西北某大学3名女生被强奸,校方为封锁消息承诺保研”、“福建某大学发生爆炸”等,经有关部门查明均属编造。这种在网上编造和传播谣言的行为,污染网络环境,败坏社会风气,扰乱社会秩序,也损害了我国互联网的形象和公信力,引起互联网业界和广大公众的强烈愤慨和谴责。这位不敢署名的所谓负责人还指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要求有关属地管理部门依法惩处制造和传播谣言的人员及网站,追究其相关责任。这位负责人强调,网络谣言是危害网络、危害社会的毒瘤,清除网络谣言需要广大网民、互联网企业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网民在上网时应守法自律,做到文明上网,不信谣,不传谣。互联网企业和网站要加强信息发布管理,不给谣言提供传播渠道。欢迎广大公众积极举报网上虚假信息,铲除网络谣言滋生的土壤,共同创建一个诚信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
谎言误国,在中国就是国新办误国,王晨也误国,最后国家不稳,其实乃是国新办控制互联网不让互联网说真话引起的。互联网真话被屏蔽,小说虚构也遭处罚,为什么呢?
其实所谓若小安的虚构言论,不是说真话,而是创作小说,但反映的是社会现实;不是说假话,但是反讽。经查,若小安确实是一个杭州男子的网名,新浪微博也没有认证,但他是作家,在网上化名一个女性工作者(鸡者)虚构故事,讽刺当今荒淫无耻的社会,何罪之有?该男子本姓曹,为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下属文化传媒刊物主编,曾在《中国青年报》、《工人日报》、《竞报》发表过大量作品,是网络知名作家,又是诗人。9月29日,杭州警方出于隐私权保护虚拟为姓林。这无妨,只是该不该罚款存疑,因为公民有言论自由,作家也有创作自由,虚构故事,不是虚假,不是谎言假话。他所虚拟的若小安或是潘金莲西门庆一样的人物,读者一笑了之,或深深思考,警方凭什么法可以处罚一个创作自由的作家?警方的做法在网上被人嘲笑,因为他们确实无法可依,滥用权力。
当然,警方处罚罢了,但国新办开始在网上报上大造舆论,上纲上线,信口开河,可发言人名字都不敢透露,为什么这么心虚?怕人肉搜索,就像北邮的那姓方的“防火墙之父”一样?
不过,还是劝这位曹作家站出来,到法院告一下处罚的警方,以及起诉国新办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侵犯公民创作自由——宪法上有这条,以及告新浪删除若小安微博账户非法。依法治国,公民就要拿法律作为武器,一旦告上法庭,极大可能赢了官司,恢复这名作家的名誉权,这名作家还可以继续把“若小安”的故事进行到底,这个故事还可能成为一本反映当今现实的畅销书。曹作家成为全国畅销书作家也就为时不远了。
国新办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的值班电话:010-6523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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