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可平: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作用存在不足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12月23日 转载)
中国网12月23日讯 “一些领导干部对社会组织和社会企业参与社会建设这一过程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存在认识上不足。”参加第二届“中国社会创新奖”选拔颁奖大会的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俞可平对中国网记者表示,扭转这一认识上不足的途径是加强学习和增强责任意识。
第二届“中国社会创新奖”(2012)选拔颁奖大会12月22日举行。24个入围项目代表和来自中央编译局、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部门和机构的官员、学者,近200人参加了大会。
近年来,随着中国社会的深刻转型,社会建设已经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建设一道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在推动我国和谐社会建设和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过程中,各类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中不断发挥着重要的协同作用,并逐步成为了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俞可平接受中国网记者采访时,充分肯定了社会组织和社会企业对于社会创新的重要作用。“以社会组织为主体的社会创新已成为社会组织解决社会问题、满足社会需求、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
然而,社会组织在参与创新社会管理过程中也遇到了发展中的难题。
“制度环境还不够完善是首因。”俞可平表示,“这样那样的条条框框约束着社会组织参与到社会建设中来。”
俞可平对此解释道,某些部门设定的限制条件,导致在社会创新中一些可供借鉴和推广的项目无法取得相应部门的认同和许可,阻碍了社会组织的发展和前进的步伐。
“一些领导干部对社会组织和社会企业参与社会建设这一过程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存在认识上不足。”俞可平表情略显严肃。
解决认识上的不足,需要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性知识,认识到社会组织和社会企业的产生和出现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且不以人的好恶为转移,“这就是社会发展的规律,中国也不能例外。”俞可平提出解决途径。
“只有认识是不够的,领导干部还应具有责任意识。”俞可平表示,一个领导干部要有推动社会进步的责任感,看到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来自政府、来自民间组织、也来自社会组织。
“为什么不去鼓励民间组织、社会组织充分发展并参与到社会建设中呢?为什么不让民间组织、社会组织成为政府的合作伙伴,成为国家的左膀右臂呢?”俞可平对一些领导干部提出待解问题。
记者了解到,“中国社会创新奖”是由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等单位组织发起的一项非政府专业学术奖。
该奖项旨在发现和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在解决社会问题、满足社会需求、创造社会价值、促进社会进步中的创新行为,总结、推广中国社会创新的先进经验,进而促进和推动社会公平与社会善治。
(博讯 boxun.com) 1319206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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