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报:政改之简政放权形如“虎口拔牙”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12月30日 转载)
来源:上海商报
正在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因着重审议《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议案而倍受舆论关注。其实,本次常委会会议还有一项授权议案的审批同样颇具看点。那就是,本次常委会会议将批准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同意广东省政府提出的在广东省内暂停实施和调整25项行政审批。
自2001年起,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启动。11年里,经多轮取消或调整,中央一级行政审批已砍掉近七成。省一级被砍比例大抵也有七成左右。在人们已习惯于每次削行政减审批动辄成百甚至数百的大数目之后,广东申请在省内暂停实施和调整区区25项行政审批事项,值得全国人大常委会大动干戈吗?依许多人观察,这事还非大动干戈不可。
这25项行政审批皆有现行法律授权,属于依法审批。别说要取消这些依法审批事项,即如广东提出仅在本行政辖区内暂停实施和调整这些审批,若完全依法办事,必须先修改相对应的法律。等走完修法的全部程序之后,广东省申请暂停或调整25项行政审批才能予以放行。
鉴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系十八大所作政治承诺之一,全社会都盯着政府如何兑现落实,若按部就班走完修法程序,不但深化改革将再度被耽搁,社会各界也早已失去了等待耐心。因此,这件事必须急事快办、特事特办。为尽量“靠近”依法办事之规矩,一个可行的折中办法是,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同意广东请求,也即允许广东就深化行政审改作先行先试。
这样的折中形同“曲线救国”,有读者也许会心生疑问,既然深化行政审改,那就允许全国一起推进岂不更省时省力,且受益面更大更广。明明可以一步到位非得分两步走,难免让人感觉多此一举。
其实,这样做实在是迫不得已,主旨是尽量减少行政审改风险、阻力及难度。广东先行先试旨在积累经验,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检验,若证明试对了,再通过修法在全国推行;若证明试错了,可以立即恢复执行有关法律再行审批。这符合30余年一以贯之的渐进式改革的逻辑。
眼下,人们尚不知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是否直接通过向国务院授权的议案,更不知由广东上报的25项暂停审批事项都涉及哪些具体的审批事项。但人们普遍知晓且普遍不满的是,在所剩的约三成中央级审批事项中,依然有大量的具体审批存在着审批随意性大、滥用权力现象普遍、权力寻租稀松平常、腐败相伴相生等社会深恶痛绝的突出问题。
行政审改既可归类为政治改革的一环,亦是当下推进政改语境下构建服务型政府的一项具体抓手。不过,这绝对不是一项轻而易举即可突破的改革。对于行使行政审批大权的许多官员而言,行政审改无异于“虎口夺食”。对于社会而言,则犹如“虎口拔牙”。双方少不了要进行多个回合的反复拉锯式博弈。
此外,由于行政审批往往与行政收费直接挂钩,导致行政审改不仅对某些官员是“虎口夺食”,对官员背后的行政部门则意味着堵死至少是减少了“部门创收”的渠道。若说“部门创收”油水几何,不妨在此举个例子:前天财政部和发改委下达通知,明年元旦起取消和免征户口簿工本费等30项行政收费,看起来油水似乎不大,但仅此举措即可为老百姓每年减轻行政费负120亿元。这说明推进行政审改附带着取消不合理的行政费负,改革空间有多么巨大,百姓期待是多么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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