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原副总王永春涉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
(博讯北京时间2014年6月30日 转载)

资料图:王永春
6月30日讯,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兼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王永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永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
王永春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涉嫌违法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王永春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由监察部报请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完)
王永春简历:
1983年8月——1999年9月,吉林油田勘探开发研究院工作,历任院长助理、副院长、院长;
1999年9月——2000年6月,吉林油田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2000年6月——2004年10月,吉林油田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2004年10月——2007年11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总经理;
2007年11月——2008年2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人事部主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总经理;
2008年2月——2009年8月,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大庆石油管理局副局长);
2009年8月——2011年4月,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大庆石油管理局局长)、大庆油田党委副书记;
2011年4月——2013年8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兼任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大庆石油管理局局长)、大庆油田党委副书记。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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