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实施满一年 游客称过度购物仍存在
(博讯北京时间2014年10月06日 转载)
来源: 南方都市报
10月1日,深圳世界之窗景区举行彩跑活动,沾满彩粉的游客留影狂欢。 南都记者 霍健斌(微博) 摄

作为旅游行业首部法律,《旅游法》从去年十一开始实施至今整一年。零团费、负团费、强迫购物等旅游市场乱象,一年来改邪归正了吗?去年新法落地时,深圳众多旅游团费用应声大涨,旅游市场是否因此萧条?近日,南都记者走访业界人士、主管部门,重新审视《旅游法》得失。
游客说
过度购物仍存在 旅行社不提供合同
来自上海的徐先生9月11日在深圳某旅行社以1000元报名参加了一个港珠澳5天4晚旅游团。想着度过愉快的港澳之旅,对旅行社口头所说“中途要购物”,徐先生没太留意。据他介绍,9月12日,导游将一车22人拉到香港九龙一家珠宝首饰店,购物花了整整4小时,而他购物花费2 .6万元人民币,包括1 .9万元的手镯,2000元的项链和5000元的坠子。“大家被关在首饰店,不买导游就拖延时间不让出去,我们买得最多,获准出来较早。”徐先生告诉南都记者。
“买多也没意见,但我买的一个2000元的项链当天就断了。工艺水平那么差,我要求退货”,徐先生说,“我打去电话要求退货,对方要么说经理不在,要么就是在忙。”为此,徐先生正与深圳这家旅行社沟通,希望帮助退货。
南都记者按照徐先生所提供的电话,联系到该旅行社相关负责人,对方否定有“强制消费”,但对徐先生“购物4小时才让出来”的说法没有反驳,只称人员比较多,进出是不同的门,并未不让出。其还表示,旅行社已经将购物点的电话给了徐先生,让其自行处理。
但是,该旅行社的责任远不止于此。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如果“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徐先生本来可以向深圳市文体旅游局投诉,但其最大的问题在于,他并未与该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根据《旅游法》第五十七条,“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
“经过《旅游法》一年的实施,旅游乱象已经得到很大改观,但并不是说完全根除了。”深圳市旅游协会港澳游专业委员会主任、港澳国旅总经理徐国栋表示,上述徐先生的遭遇已属于稀少。消费者参团旅游时,订立旅游合同、保留发票这是最起码的自我维权方式。
导游说
无购物带团一身轻 部分导游面临转型
零团费、负团费、强迫购物,受影响最大的其实是导游。“以前作为导游压力很大,没有业绩收入得不到保障。《旅游法》实施,遏制了强迫购物,旅行社按正常价格收团费,不再从游客购物和增加自费项目上牟利,而是明码标价写出来,我们带团也会更轻松。”口岸中旅资深导游张晶说。
张晶带旅游团已经十几年了,国内游、出境游都带过。在她看来,此前零团费、负团费、强迫购物这些问题,主要发生是东南亚、香港游线路的购物多点。
“以前很多内地来的游客,旅行社是为了招揽游客, 买人头 ,团费极低甚至还返钱。”张晶说,但大家都知道羊毛出在羊身上,赔本生意谁也不会做,就是靠增加自费项目和指定购物再把亏的这些费用赚回来,“有些客人几百元就想去香港玩几天,怎么可能呢?”
一些原来主要靠零团费、负团费和强迫购物为主的旅行社和导游,现在面临着转型,甚至不得不退出旅游行业。“特别是以前港澳游他们的收入高,现在不稳定了。”深圳旅游行业律师、广东伟然律师事务所主任闵令波表示。相对来说,以前导游收入来源主要靠这个。“靠 赌团 ,哪个团购买力大,他们收入就高一点。”闵令波说,而《旅游法》明确规定,导游服务费一定要在旅游合同中写明,而且要全额支付给导游,这也同时保障了导游的利益。
旅行社说
市场向专业化转变
在徐国栋看来,《旅游法》实施一年来,让旅行社在经营手法上得到提升,规范了市场。“主要表现在强迫购物,现在大大下降了。”徐国栋表示,据他观察,深圳的纯玩团现在已经占到旅游市场的一大半份额,而在《旅游法》实施前仅占20%左右,“从旅行社来说,没有以前那么操心,总担心游客投诉。”
“许多靠购物和加点消费的旅行社,不少过去是做港澳游的,今年经营状况都不是很好,好多家旅行社甚至已生存不下去,在找别的生路。”闵令波表示。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副局长杨永群认为,现在的旅行社考虑往品质游和专业化方向发展。零团费、负团费和强迫购物的道路走不通,一些旅行社捕捉市场的新需求,在旅游的丰富性、个性化上下功夫,为游客的自由行制定旅游计划。这也是《旅游法》规定可以提供服务的项目。
另外,一些旅行社也出现高端化经营趋势,向专业化经营发展。杨永群介绍,最近该局在查看一些新设立的旅行社场地时发现,有旅行社专门做以色列旅游,全国赴以色列旅游的市场大约有3万人,而这家旅行社的客人在3000人左右,占了十分之一;还有旅行社专门做高端定制旅游服务,“比如他们做一个去日本的5天游产品,每个人28万元”,现在像这样的特色化旅行社越来越多。
《旅游法》去年开始实施时,多条线路尤其是港澳游和东南亚游,团费纷纷上涨数倍,当时引发许多争议。而今,深圳市民的出游是否受到影响呢?杨永群表示,开始时一些旅行社涨价可能会造成一些影响,但实际上市民出游的数据有增加。根据市文体旅游局的统计,从《旅游法》开始实施至今,深圳旅行社仅国内游组团人数就超过279 .68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加1 .29%;而出境游增长达到31%。
此外,今年1-8月份,市文体旅游局新批准成立的旅行社有49家,全市的旅行社已经达510家之多,成为全国旅行社最多的城市;今年新增导游1000多人,全市注册导游超过8000人。“这说明社会资本和市民对行业的看好,深圳旅游行业在向好的方向发展。”杨永群说。另外,旅行社行业去年全市营业额差不多170亿元,而今年将突破210亿元左右,“行业差不多每年都以20%以上的速度在增长。”
专家说
深圳市旅游协会副会长吴斌:
政府监管仍需加强
而深圳市政协委员、市旅游协会副会长吴斌认为,《旅游法》实施一年来,尽管旅游行业更规范,但同时还出现了一些问题值得注意。“一些旅游企业有所松懈,又恢复到之前的状况,比如港澳游和东南亚游的零负团费和强迫购物现象有死灰复燃现象。”吴斌说,这说明《旅游法》开始实施的半年,企业都非常谨慎,但后来半年则出现了松懈,尤其是行业中的中小企业,在转型中不到位,生存艰难,开始延续过去的违法行为,“对政府来说,监管仍需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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