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在整个中国社会宣传学习宪法遵守宪法
(博讯北京时间2018年12月05日 转载)
中国宪法在保障人民权利上,常被讥为具文。但中共总书记习近平今天藉由中国「国家宪法日」作出指示,要在全党、全社会深入展开「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的宣传教育,以「弘扬宪法精神」。
12月4日是中国现行版「八二宪法」实施36周年,也是中国官方订定的「国家宪法日」。
新华社报导,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今天会同中国司法部、中共中宣部在北京举行「深入学习贯彻实施宪法,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座谈会。会中宣读正在巴拿马访问的习近平隔海指示,提及上述内容。
习近平在指示中说,「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中国现行宪法是在中共的领导下,在深刻总结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实践经验基础上制定和不断完善的,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
他表示,要在中共全党、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出席座谈会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宪法的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 ,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栗战书说,要树立宪法权威,「增强国家公职人员宪法意识」,落实好法治宣传教育的制度化安排,创新宪法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宪法理论研究,「使宪法深入人心」。
中国现行宪法第33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36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
又如第4条规定「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第5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然而,中国公民相关权利遭侵害的事件,至今仍所在多有,近年来更变本加厉。而中国官方在新疆将维吾尔、哈萨克等少数民族集体关押的行径,更已引起国际社会重视。
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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