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永丰:高智晟想怎样就怎样,这是他的自由权力
(博讯2006年7月01日)
——反驳张鹤慈的就不同意接力绝食运动的一封公开信
目前,民运行业真正做实事的人不是很多,但指手画脚,说东道西,说这样不行,那样才可以,而真正坐下说话腰不疼的人委实不少。关于高智晟所倡导绝食维权活动,前不久就曾遭到赫赫大名的天安门母亲 丁子霖女士的 " 指正 " ,说高智晟把维权活动搞成民运了,民运与维权应该是两码事,维权就应该专搞维权。针对此,当时就引起了一场比较激烈的论战。如今,人在 墨尔本的 张鹤慈先生,又撰文 " 就不同意接力绝食运动的一封公开信 " ,于昨晚发表在《新世纪新闻网》,笔者以为,这种指责本身就是错误的。 (博讯 boxun.com)
为什么要这样说哩?
因为,眼下中国民运,可以说正处于萌芽状态,还远远不够成熟和完善,如果你在此时就要求规范化运作,有这可能吗?即便让各路英雄,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也无很多人真正身之力行地投入到这项实践中。据笔者粗略统计,眼下从事民运维权工作的人,海内、外全部加起来总共不到 300 人,包括所有撰写文章的人,也不过 500 人。真正身之力行做实事的,就像高律师和郭飞熊那样的,就更少之又少了,最多也超不过 50 人。而如此极少数人所参与的真正属于泱泱大中华的民主维权工作,这负荷,我们只要稍微想象一下,就会立刻知道要多难有多难了。
眼下,这些首先冲锋在最前面,挺身而出全面站出来战斗的人,在这种现实背景下,就更为难能可贵了,应该说,他们才是真正大英雄式人物。当然,他们一定都是尽了最大能力和作用的,把自身所有资源和优势充分调动,全部发挥出来了。
可是,尤其当他们冲锋在前,正在大刀阔斧蛮干大干时,我们这些站在后方的人又在干什么有意义的实事呢?也许与这些英雄比起来,一定就是小巫见大巫了。就笔者本人而言,感觉就万分惭愧。但是,我们还有什么资格、本钱和理由对这些英雄说三道四呢?
很明显,与高律师比较,第一,笔者不是律师身份;第二,笔者也没有那种能够维持眼下活着的比较雄厚的经济实力;第三,笔者在人生奋斗的全过程中,也远远没有高律师辉煌,否则,笔者一定也会学习学习高律师的,也那样极为豪迈洒脱地走一回的。也就是说,对于笔者而言,高律师的很多作为,仅仅只能艳羡和巴望,而绝对没有任何效仿的资本。
当然,关于这绝食,根据笔者自身资源和优势,这确实也不是我的长处,对于我本人来说,也是发自内心的不同意。但这仅仅只是我个人的感受,是针对我本人的客观条件而言的,肯定代表不了其他任何人。因此,我更无权要求高律师应该这样不应该那样。我根本没有这个资格,更何况这是高律师的自由权力。毕竟,高律师眼下还不是谁投票选举产生的,高律师也没有拿丝毫属于公家的财物,等等。
或者即便我们确实投票选举他了,他也确实拿着这份属于公家的报酬的,也许我们会有这个建议权,但是,这个建议权也是严格遵循民主国家的法律制度的。更何况在眼下,才是萌芽阶段,根本就不是时候,正需要各式各样大量而又极其广泛斗争的时候。
当然,关于这类活动,至于你是否参与,你认为正确与否,这都丝毫无所谓。因为你可以不参与,当然你也仅代表你一人,而不代表其他任何人。那么,既然这样,你的代表性意义就极为渺小,更不应该这样随意对高律师指手画脚。
至于响应的人的多寡,高律师心中自会有数,这也不管他人的事,至于是否绝食斗争成功,高律师心中也有着一本细帐,高律师绝不会傻到连这么浅显的道理都不明白。
所以,关于这种指手画脚的事情,至少在眼下,委实是多余的,根本就没有必要。虽然这也是写文章者的言论自由权,但是,如果从民运维权的大局着想,这种自由文章显得有点像共特的口气。因为据笔者感觉,往往有很多共的雇佣文人专门撰写这类文章的。所以,这便一定是故意捣乱,是专门扰人耳目,混淆视听的,或者专门在民运内部挑起各种纷争和矛盾斗争的,而延缓民运维权活动由真正散漫零碎、小打小闹向规范、系统、大规模化逐步转化。
因此,笔者以为,如果是真心追求民主事业的,对于这类文章,就应少写,或者在私下的小圈子里多讨论,或者就直接发给当事人。而在公开媒体上立刻就跳出来挑战的,似乎显得有些别有用心了。当然,这无论叫谁想一想,都是不置可否的。
2006-6-26
首发于《自由圣火》第二十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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