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一舟:“富士康言和”是一个什么“结果”?
(博讯2006年9月06日)
陳一舟(山東 歐洲導報社供原創稿)
《第一財經日報》與富士康科技集團(鴻富錦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經磋商後,於3日發佈聯合聲明,富士康科技集團表示從聲明之日起撤銷對《第一財經日報》的相關訴訟案。(《中國青年報》9月4日) (博讯 boxun.com)
令人頗感意外的是,一周前還水火不容的雙方,在聯合聲明中首先互致尊敬。首先是第一財經日報社向富士康致敬,對“富士康科技集團為中國經濟發展做出的貢獻表示尊敬,並期待其未來為提升中國產業競爭力做出更多的貢獻”;其次是富士康的禮尚往來,對第一財經日報這份“有影響力”的財經商業報紙表示尊敬。從索賠300萬元變成1元,再到握手言和並互致“尊敬”,富士康天價索賠記者案在公眾驚愕的目光中畫上句號。(《成都商報9月4日》)
這樣的結局,讓人不解——企業是否存在違規之舉,記者的報導是否客觀屬實,一切都還真相未明,雙方何以從劍拔弩張迅速轉變到握手言歡?這算是一個什麼“結果”?從常理來看,這種“結果”存在兩種可能:一種是在資本的“運作”中,傳媒作出了讓步;另一種是,富士康在輿論的壓力下開始妥協。筆者並不這麼看,我以為,這種結果更像是資本與傳媒擔心“雙輸”下的共同妥協。
縱觀富士康案的前前後後,雙方雖然各執一詞、各自認為“正義在自己一邊”,但卻始終是在“打嘴仗”——富士康方拋出一個“天價追殺令”,但始終沒有羅列出足以從這場訴訟中勝出的證據;而傳媒和記者方在賺足社會支持和輿論同情後,也並沒有拿出證明自身報導客觀準確的“事實”。而9月4日的《第一財經日報》刊載第一財經日報總編輯秦朔的文章指出——“我們有支援報導的確定證據,有信心勝訴。可是,即使法院判我們贏了(從司法角度贏了),我的內心是否也贏了?……正如我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說過的,我們報導的最後段落顯得誇張,確有瑕疵。”
這說明什麼?雙方都沒有百分百勝訴的把握,不是那麼“理直氣壯”的傳媒與“心懷鬼胎”的企業,在打過一陣“嘴仗”之後,出於某種共同的“擔心”,無意識地互相流露出了“妥協”的微笑並很快達成一致。在這其中,即暴露出資本的強勢和蠻橫,又讓社會看到了公共傳媒的不自信、不嚴謹和優柔寡斷。從這個角度看,如此“握手言和”的結果,其實又是一個嶄新的、值得我們認真思考的新課題。□
(新聞鏈結:http://zqb.cyol.com/content/2006-09/04/content_1499336.htm
http://news.sohu.com/20060904/n245141265.shtml
http://www.eastmoney.com/060904,474262.html)
_(博讯自由发稿区发稿) (博讯 boxun.com)(本文只代表作者或者发稿团体的观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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