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七宪章第一号文件:胡佳案
(博讯北京时间2008年1月04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北京市公安局于2007年12月27日,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将北京维权人士胡佳刑事拘留,现羁押在北京市看守所。
胡佳是一位受到广泛敬重的维权人士。多年来,他致力于因卖血而感染艾滋病的弱势群体的维权活动,呼吁中国大陆的人权事业,揭露种种违反人权和公民权的案例,参与了大量维权工作。 (博讯 boxun.com)
近年来,胡佳和他的家人长期受到政府非法的软禁。
零七宪章致力于国际人权公约在中国的实施,我们谴责在胡佳案件中所有侵犯人权的行为。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九条保证了人人享有人身自由和安全的权利。除非依照法律所确定的根据和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自由。中国的软禁没有任何法律的程序,胡佳被软禁是一种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九条保证了言论自由的权利。我们呼吁政府不要再以言论治罪。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是指煽动他人用暴力或武力的手段推翻政府,仅仅质疑政府的合法性并不能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号召他人进行公民的和平不服从也不能构成此项罪名。中国政府目前对颠覆的司法解释,将公民的和平不服从也纳入颠覆的罪名,违反了国际公约有关言论自由的条款。这是真正的恶法非法,我们呼吁政府重新对颠覆做符合人权公约的司法解释。
中国政府在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十二日签署了《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于一九八八年十月四日批准,此公约于一九八八年十一月三日正式生效并实施。
但时至今日,酷刑仍然在中国的大地上广泛存在,我们特别忧虑于胡佳案件中是否会发生酷刑问题,我们将继续关注这一问题。
零七宪章不是一个组织,她没有规章和永久的机构,也没有正式的会员制度,她欢迎同意她的观点、为她签名或声明(甚至化名声明)、志愿参加她的工作、支持她的任何人。零七宪章并不是政治反对派活动,她和所有国家中许多公民启迪运动一样致力于促进广泛的公众利益。因此,零七宪章并不提出自己的政治和社会改革的纲领,然而零七宪章极其重视违反人权和公民权的各种个人案例,零七宪章欢迎任何人为其投稿。
索取零七宪章文件和投稿请联系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投稿人在邮件中要说明,是否在正式文件中署名。如果要署名,文件以零七宪章和作者的共同名义发布。如果不署名,文件以零七宪章的名义发布。零七宪章对所发布的文件有修改权,但未必能及时通知原作者。
零七宪章
200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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