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冀两省长“辞职”是对两省人民的戏弄和背叛/高洪明
(博讯北京时间2008年4月27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今天我看到了4月16日《北京晨报》、新华社电:河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4月7日决定,接受李成玉辞去省长职务,任命郭庚茂为副省长、代理省长;新华社电:河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4月15日决定,接受郭庚茂辞去河北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任命胡春华为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代理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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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这两则电文,令人愤慨。李成玉和郭庚茂两人,都是刚刚在省级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上当选省长的,当选后他们两人都信誓旦旦地向各自本省人民表示了忠于职守,为本省人民服务。然而,任期五年才开始就提出了辞职,这难道不是对各自本省人民的戏弄和背叛吗?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这是谁的错?又是谁的责任?我思索良久,答案如下:
一,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中国的根本制度,是不独立,不权威的。如果人民代表大会是独立的,是有权威的话,就不会轻易让李成玉和郭庚茂当选省长;就不会轻易地同意李成玉和郭庚茂辞去省长的职务。
二, 郭庚茂4月15日辞去河北省省长职务,而在此之前的4月7日,他已被任命为河南省副省长、代省长。这就是说,在4月8日到4月14日期间,他一身任两省职务,这是违法行为,是荒唐的。
三, 豫、冀两省长“辞职”是对两省人民的戏弄和背叛。这是事出有因,事出有据的。这就是党领导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这种体制框架下,为了党的工作与任务需要,担当政府要职的人,也必须置政府的工作于不顾,置对人民的承诺于不顾地辞职,去接受党交给的新任务、新工作,既使这样做是违法的也再所不惜,也无所顾忌。
四, 到底是人民“大”还是党“大”?人民“大”是宪法条文规定的,党“大”是宪法序言规定的,归根结底,在中国是中国共产党“大”。否则,李成玉和郭庚茂怎么会、怎么能、怎么敢随意辞职调动呢?
五, 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只要中国共产党以议会党团的身份定位在人民代表大会内存在并活动,这个制度稍加修改就是不坏的制度。如果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那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表决机器和橡皮图章。这个结论尽管冒犯中国的根本制度,但这是尚未改变的事实。
北京市民:高洪明
手机:13522267658
200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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