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泱潮:强烈要求中共依法保护邓玉娇的正当防卫和人身自由权力(图) 请看博讯热点:修脚女杀淫官
(博讯北京时间2009年5月17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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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要求中共依法保护邓玉娇的正当防卫和人身自由权力
陈泱潮(陈尔晋)
2009-5-17
刚才看到一则消息,获知“杀死淫官的巴东修脚女邓玉娇现被关押在精神病医院”,并且,有关方面正在采取诱供的手段,要邓玉娇“说自己得了抑郁症,这样可以免于死刑,也给政府出路。”
到此,我不能不发声强烈要求中共必须依法保护邓玉娇的正当防卫权利和人身自由权利!
邓玉娇作为修脚女,属于社会身份卑微的弱势群体。但是,弱女子邓玉娇在遭到强暴时,却具有反抗强暴进行正当防卫的当然权力。通观邓玉娇在淫官明确提出“特殊服务”要求,在遭到淫官用一沓钞票敲打头部强索“特殊服务”,而且在三次被按倒在沙发上,面临遭到三个淫官轮奸的可能的情况下,情急之中以手边能够触摸拿得到的修脚刀(或说是水果刀),刺向施暴者……
由以上情节看来,无论邓玉娇在此情此景下有没有刺死人,也不论邓玉娇此情此景下刺死刺伤几人.邓玉娇的行为都属于正当防卫!
依照中共国现行法律,都没有加罪于修脚女邓玉娇的任何理由。
邓玉娇是否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也与邓玉娇有没有抑郁症毫无关系。
因此,我强烈要求中共必须依法保护邓玉娇的正当防卫权利和人身自由权利!
当局不能非法将在危急关头行使法律赋予公民正当防卫权利的巴东修脚女邓玉娇关押到精神病医院!不能非法使用暴力手段打邓玉娇!更不能非法使用诱供手段和逼迫手段,诱使和逼迫邓玉娇“要我说自己得了抑郁症”!
希望能够和邓玉娇以及她的亲属见面的朋友,把我的上述意见尽快转告邓玉娇和她的亲属。如果当局继续将邓玉娇关押在精神病院,希望邓玉娇和邓玉娇亲属,应当聘请律师,运用法律武器,迫使当局尽快还邓玉娇人身自由,保护弱女子邓玉娇正当防卫的权利不被邪恶势力剥夺!
中华民族在儒家文化三纲五常的长期捆绑下,尤其是在中共党文化60年来的愚弄和奴役下,形成了逆来顺受的严重的奴性。好个巴东修脚女邓玉娇,敢于捍卫自己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敢于反抗淫官恶吏的暴行,为中国人民树立了光辉的榜样。尽管耶稣教导∶“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马太福音5∶44),但是弱女子在面对暴行受到不测威胁的情况下,勇敢自卫没有错,就如同弱势群体在走投无路之际有权群起反抗暴政争取自由民主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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