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自钻责任圈套 各地从临武事件吸取教训 /汉评
(博讯北京时间2013年7月21日 来稿)
作者:汉评
临武县瓜农邓正加被城管在执法过程中打死。这类不幸事件在各国执法过程中都有发生。事态激化的原因是临武县领导脑子法理不清。
地方政府本应在中立立场上,由检查机关出面调查。如确是执法人员责任应该依法惩处,先从财政的钱用赔偿被害者家属,因为这是政法雇员执法过程中出的事. 然后再对直接责任人,那6个城管,及间接责任人,主管城管队长局长起诉,要求其以私人财产偿还财政付给被害者的钱 (他们卖上一套房就够了),因为他们非法行为给国家造成了经济损失。这是一个清楚的三角法律责任关系。
临武县领导把被害者家属及民众,对具体6个城管人员的愤怒,错误地理解为对政府的不满。出动警察抢尸体,等于主动放弃中立地位,使自己卷入成了当事一方。这么一来,把本来最多要承担的管理责任,变成要对打死人的行为直接负责。好比自己伸脖子往明明应6个城管负的责任里钻。
一出动警察抢尸体,法律责任关系就变了。从,6个涉案城管,被害者,政府主管单位之间的三角关系,变成了政府与被害者的两方面对立关系。临武县领导及许多地方政府在类似事件中的处置真是愚不可及。
各地政府应吸取教训,保持冷静头脑,不要作自作多情自钻责任圈套,引发群体事件惊动中央的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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